彭定康日记>19960702
1996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今天我难得参加早场弥撒(七点四十五分在圣若瑟堂),想把《赞美颂》(Te Deum)唱好。教堂里,李柱铭在做礼拜,曾荫权坐在前排的长木椅上。显然他们很少错过弥撒。
在行政局,我们首先报告了一群民主派议员昨天的北京之行。他们想递交一份请愿书,希望维持现有的立法局。尽管他们都持有有效的旅行文件,却被要求不准离开飞机,所有的文件也遭到没收。报导这趟北京之行的媒体也受到中国官员的训斥。接着,议员们被迫原机返回香港。中国对于那些将在1997年后成为中国公民的人,就是如此不信任。届时香港的异议分子又会有什么下场?
接着,我们开始讨论设立警察投诉机构的法案。警方强烈反对由一般公民担任最高职位,但我认为立法局将采取不同的立场。更困难的是,我们必须提交煽动叛乱、叛国、颠覆、分裂国家的法令草案。所有这些事项都包含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内,而我们也被要求起草相关法案来涵盖这些问题。当然,立法局希望我们在1997年前就订立这些法令,因为之后中国人不可能提出任何立法局能接受的法令。无论我们提出什么法案,都将无可避免地与中国人发生激烈的争执,接着再与立法局发生争执,因为立法局不希望达成任何的协议。很显然的,我们对于煽动叛乱议题的看法和开明中国政权下的法令大相径庭!
午餐后,有鉴于今年稍早《新闻周刊》报导引发的争论,我和商业咨询委员会的成员(都是业界巨头和富商)进行会谈,讨论我们的国际形象。我逐一浏览国际媒体刊登的所有评论文章,并点出一些批评意见,也就是随着我们愈来愈接近1997年,企业的竞争环境逐渐朝中国的方向倾斜,再加上自主权的丧失和日益加剧的贪腐问题等。我说,我们必须列出包含所有议题的清单,希望业界和政府领导人能一一解决。我怀疑我们是否能得到那些商会内奸的支持,像是英之杰公司的美籍华人主席郑明训。在我们为商界领袖与约翰.梅杰举办的晚宴上,他花了整整一个晚上告诉同桌所有的宾客,民主是多么大的灾难。先前,他在响应当权者偏袒中国公司的批评时,他表示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因为英国公司多年来也一直受到偏袒。这个嘛,最近这几年当然不是如此(怡和洋行也在抱怨),而且这句话从英之杰的主席口中说出来有点奇怪,或许是他们公司表现太差,需要一些特殊待遇来帮助他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