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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94:19941223:19941223-o-gbr-adb-033-彭定康日记



彭定康日记>19941223

1994年12月23日
(星期五)
新年与中国谈判时必然会面临一些难题,我们就此与英国外交部官员讨论,其中包括噩梦般的引渡议题,也就是遣返在逃罪犯。若我们谈及严厉的《紧急法》[31],中国一定会勃然大怒。该法规自文革时期香港发生暴动以来,一直存在于香港法例中,但从未派上用场。此外,最为棘手的是重启设立终审法院一事,自我上任以来,这始终是笼罩在我们头上的一片乌云。
港府于1991年与中国达成了秘密协议,当时香港所有的律师和立法局议员都猛烈抨击此事,相关法案也因此遭受否决。这是历史的教训,提醒我不要为了投票方式而秘密交易。除非我们做出妥协,不然中国不会同意任何提议。我们必须在交接前达成协议,以免中国为不合心意的判决设立事后审查机制,并确保法院能聘任海外法官。只要法律制度完整无缺,我相信商界会支持我们。不过,获得北京的认可至关重要,过程中难免要做出退让,届时所有的律师一定会痛批我们,当然包括民主党。[32]除此之外,伦敦和驻北京大使馆的官员今非昔比,他们也会三番两次质疑我们的决定,我们将迎来一个充满乐子且荒唐可笑的新年。
颖彤参观北区花鸟虫鱼展览会,还勇敢地把手伸进蜂箱,这连我也不太做得到。
[31] 译注:正式名称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32] 译注:香港民主同盟已于1994年10月改组为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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