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81:19810213:19810213-c-prc-dib-026-杨朝熙日记
杨朝熙日记>19810213
1981年02月13日
看了《小说选刊》上的两篇小说,都不错。
我特别喜欢陈朝璐的《赶场》。
作者是四川铜梁文教馆的干部,可以说是一篇地道的短篇小说,只有七八千字,而故事从发生到结尾的过程却长达六年之久,人物情节都相当生动。
有恋爱、有新婚夫妇间私生活的描写,但却写得朴实,真可以陶冶性情,娱人耳目,也可以看出作者功力之深。
这是不容易的,我就未见写出过这样的短篇。
当然,像《乡场上》那样的短篇,我也有不可企及之感。
这期《小说选丛》就有作者一篇谈写《乡场上》的经验一文。
这人是中学教师,写的那个乡场正是他长期教书的地方。
他从这个场镇的变化谈到人的精神状态的改变。
而他所塑造的主人公正是这个变化的体现者。
在“十年动乱”中能够酒醉饭饱,啥活都干,从不惹是生非。
现在,他却敢于挺身而出摸老虎屁股了。
可是作者并没有把这个变化看成是轻而易举的事,是经过不少周折和犹豫才决然下了狠心。
可以说是一桩冒险行动。
这一来,就不仅陪衬出旧势力、旧习惯的严重,同时也反映出主人公潜在的优良品质。
这篇小说是通过一个场景写的,更加引起我的赞扬。
此公的修养似乎较陈朝璐高,他是通过尖锐矛盾来塑造人物的,而《赶场》只有一连串抒情的,速写的人物呢,几乎全都善良朴实。
它的整体正像一首牧歌那样优美动人。
两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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