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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思考>19790708

 



梁漱溟日记>19790708

1979年07月08日

△维志、培恕、胡真、晓音先后来漫谈,并助理一切。
收盛胜信即答盛成一信。

 



夏鼐日记>19790708


△07月08日 星期日

△上午在家写访日总结。
顾铁符同志来,谈湖北楚文化问题,并且说宜昌地区曾发掘700多座由西周晚年至战国的墓葬,还没有整理发表。

△下午张国熊同志来,说他的老伴已于6月26日去世。
我去告诉秀君,她大吃一惊,春间一别,竟成永诀。
我偕胡厚宣同志去探视谭其骧同志,人代会后,他住在阜外医院作治疗,他中风后治疗17个月,现仍半身欠佳,要用拐杖走路,左边手及腿仍无力,谈至5时半始告辞。

 



王世杰日记>19790708

07月08日

阅王叔明《小白云松》,觉其笔墨极精审。

相关人物:王蒙

 



解放军报>19790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六号)

版面: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现予公布,自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叶剑英

一九七九年七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版面:头版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查

第五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六节 鉴定

第七节 通缉

第八节 侦查终结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行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一条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三条

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案件的侦查,都由公安机关进行。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一)反革命案件;

(二)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三条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四条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辩护

第二十六条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五章 证据

第三十一条

证据有下列六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
监视居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或者由受委托的人民公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执行。

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第四十一条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重大嫌疑的;

(七)正在进行“打砸抢”和严重破坏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四十三条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办理,被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有权要求释放,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十三条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五十五条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五十六条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七条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妹妹。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控告、检举在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控告人、检举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六十条

接受控告、检举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检举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检举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六十一条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六十七条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条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

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八条

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四节 搜查

第七十九条

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八十二条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八十三条

第五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八十四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八十七条

第六节 鉴定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

第七节 通缉

第九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八节 侦查终结

第九十二条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延长后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九十四条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六条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九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一百条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零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的,应当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免予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适用于不起诉的决定。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零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一人至三人、人民陪审员二人至四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一十条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且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出庭的检察人员发现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有权向法庭提出纠正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诉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在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合议庭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的;

(四)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二十四条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
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

(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四)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二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一百三十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第一百五十条

第四编 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高级人民法院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由于前款第二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一百五十五条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一百五十六条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刑满释放证。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一百六十四条

提高信心 领导带头 措施可行-某军党委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党风

作者:崔宗建
版面:头版

这个军党委开始动手抓党风问题了,而且决心很大。
这很好。
要提倡少说空话,多办事实;
认识到了的问题,能办的立即办。
抓“提高信心”和“领导带头”这两条也是对的。
重点是后一条,因为有些人信心不足是因为领导不带头。
读者看了这条消息是会感到高兴的。
——编者

本报讯 最近,福州部队某军党委领导干部率领工作组,到十几个团以上单位党委和四十几个连队进行调查研究,贯彻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整顿党风。
他们认为,搞好党风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即树立信心,领导干部带头,切实加强领导。

提高对搞好党风的信心

军党委从调查的情况看到,搞正党风,按党规党法办事,反映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心愿,是大得人心的。
但是,也有一部分同志对搞好党风信心不足。
有的同志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好是好,就怕落实不了。”
针对这种情况,军党委向大家反复阐明,这些年党内不正之风滋长,主要是林彪、“四人帮”造成的,现在这两个反党集团都已被粉碎,就为搞好党风扫除了最大障碍。
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对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决心很大,已恢复和健全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党规党法,等等,随着党内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党规党法深入人心,不正之风就一定会越来越没有市场。
再从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来看,我们党是有战斗力的,是能够战胜各种困难的,“四人帮”这么大的一个毒瘤都被我们党摘除了,难道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还不能克服吗?
延安整风把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山头主义、党八股等不正之风整掉了,这次也一定能把我们党内的某些不正之风整掉。
军党委还联系部队实际,说明党风不正的问题是能够整顿好的。
军党委常委青雄虎,介绍了某团党委整顿党风的情况。
这个团党委经过整顿,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改正措施,领导带头执行,群众勇于监督,使多年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军党委认为,只要用这些事实教育广大党员,就会帮助大家树立起信心来。

领导干部做端正党风的表率

军党委从调查的情况中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流毒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滋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这也是党内某些不正之风得不到及时有力纠正的重要原因。
所以整顿党风,各组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与各种不正之风决裂。
事实上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站得正,做出了好样子,就会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较快地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委常委张善才,就这个问题在某师作了一个多月的调查。
这个师在一九七七年整党整风之后,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的七条措施,师党委成员说到做到,经常对照检查。
措施规定,要克服官僚主义,深入基层,加强面对面的领导。
去年师领导干部平均每人下部队一百六十多天,最多的达到二百三十天,帮助基层解决了不少问题,师党委被评为福州部队的先进典型。
在领导同志模范作用的带动下,干部战士干劲足,风气正,部队建设形势好。
张善才在谈到这些情况时,深有感触地说,对于党规党法,领导干部应当毫无例外地遵守。
群众的眼睛是看着领导的,只有领导把自己的作风搞正,做群众的表率,教育起别人来腰板才硬,说话才灵。

军党委认为,在搞好党风中,也要注意另一种情况,即有些在基层工作的党员和干部,认为搞好党风只是上级领导干部的事,把自己摆在圈外,这是不对的。
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从自身做起,搞好党风。

切实加强对搞好党风的领导

工作组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端正党风中,“雷声大,雨点小”,讲得多,做得少,一般号召多,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具体措施,或者遇到得罪人的事绕着走,不敢触动。
结果,教育虽然搞了,党风不正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
军党委分析了这种情况,认为,加强领导,防止一般化、走过场,是值得各级领导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军党委常委王成斌联系工作组调查的情况谈到,某团过去作风纪律松散,曾发生过多起严重事故。
今年来,团党委深入基层,大刀阔斧、脚踏实地抓整顿,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正之风,很快扭转了原来的状况。
王成斌说:事实证明,说大话空话办不了实事;
对不正之风,要下大力气整顿,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只把整顿挂在嘴上。

为了切实加强对整顿党风的领导,军党委提出了如下措施:一、召开一次团以上党委书记会议,对怎样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认真研究和布置,提出落实行动的具体要求;
二、在较短的时间内,采取军党委具体帮助、上下结合的方法,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党风不正的领导班子,重点进行整顿,争取尽快改变面貌;
三、结合半年工作总结,由军党委带头,同时要求所属各级常委,逐条对照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风作一次认真检查,大力宣扬正面典型,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四、搞好纪律检查干部的培养和训练,加强纪律检查工作,扶正压邪,赏罚严明;
五、要求各级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于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本报特约通讯员 崔宗建)

整顿党风首先从中高级干部抓起-兰州部队召开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强调按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解决党风不纯的问题

作者:吕浩杰/侯业扬
版面:头版

本报讯 兰州部队最近召开有各大单位纪委负责同志参加的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依据,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党风,认真解决中高级干部党风不纯的问题。

到会同志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镜子,联系本单位带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找出了干部中特别是中高级干部作风存在的种种问题。
如有的民主作风差,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意见;
有的说假话、空话、奉承话,有的搞派性,亲一些人,疏一些人,闹不团结;
有的利用职权搞特权,拉关系,谋私利,为子女、亲友的工作、入学、入党、提干、调动走后门;
有的慷国家之慨,多吃多占,损公肥私,化公为私;
有的违法乱纪,腐化堕落;
有的不执行命令,不服从调动,等等。
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是一些党委和领导同志对中高级干部放任自流,或认为是老战友、老部下,将就一点就算了;
或觉得是同级干部不好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抓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
会议认为,现在党和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把党纪党规公诸全党,各级党委、纪委再不抓好,就对不起党和人民。
大家表示一定要按党的原则办事,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气力,迅速改变这种状况。

怎样在中高级干部中端正党风?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措施。
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纪委的作用。
各级党委、纪委对中高级干部中党风不纯的问题,要敢管敢抓,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
不论是什么人,不论他资格多老、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只要他违反了党纪党规,党委、纪委就要敢于坚持原则,调查处理。
要真正做到在党纪面前、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处理领导干部中的问题时,纪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体研究,统一认识,报请党委审批,决不能个人说了算。
二是组织中高级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自觉地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要从自身做起,逐条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干部和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论、鉴定、考察和对党委进行整顿。
三是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大家认为,过去对中高级干部的问题抓得不好,在抓典型上下功夫不够,对那些严重违法乱纪、屡教不改的,缺乏有力措施,没有及时处理;
对那些艰苦奋斗,联系群众,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拚命工作的好典型,则宣扬不够,歪风邪气得不到抵制和纠正,积极的因素得不到扶植和发扬。
会议指出,纠正中高级干部党风不纯的问题,要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敢于摸老虎屁股,不怕得罪人。
为此,他们准备组织力量对师以上领导班子进一步作重点考察,从中选出好的典型大力宣扬,同时对严重违法乱纪,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坏的,要组织力量尽快查处。
四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中高级干部一定要带头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多听反对自己的意见。
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虚心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帮助和监督。

(本报通讯员 吕浩杰 本报记者 侯业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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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家声
版面:头版

要闻简报

栏目:要闻简报

邓副总理会见马科斯夫人

邓小平副总理七月七日下午会见了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罗穆亚尔德斯·马科斯。

在愉快的交谈中,邓小平副总理和马科斯夫人一起回忆了一九七五年马科斯总统和夫人访问中国的情景。
邓小平副总理和马科斯夫人还对两国建交后友好合作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并就双方关心的本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

邓小平副总理还请马科斯夫人转达他本人向马科斯总统的问候。

谈话前,邓小平副总理同马科斯夫人以及她的部分随行人员一起照了像。

东北烈士纪念馆全部恢复开馆

新华社哈尔滨七月七日电 东北烈士纪念馆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全部恢复开馆。

东北烈士纪念馆设在哈尔滨市,一九四八年十月开馆。
馆内陈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两个历史时期东北地区革命烈士的生平事迹。
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东北烈士纪念馆遭到严重破坏。

粉碎“四人帮”后,东北烈士纪念馆的抗日战争时期烈士陈列部分于去年四月五日恢复开馆。
今年七月一日恢复了解放战争时期烈士陈列部分。
全馆陈列了一百零七位烈士的遗物、遗照、历史资料和事迹介绍。
他们中有朱瑞、卢冬生等革命先烈以及董存瑞、杨子荣等著名战斗英雄。
纪念馆中还陈列有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爱国侨胞和国际主义战士的事迹。

李副总理同马科斯夫人举行会谈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七月七日上午同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罗穆亚尔德斯·马科斯举行了会谈。

七日上午,菲律宾总统夫人以及她的随行人员前往毛主席纪念堂,瞻仰毛泽东主席遗容,并献了花圈。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在北京签字

中美两国政府七月七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

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出席了签字仪式。

在中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后半年多一点时间内,双方已签署了包括贸易协定在内的十三个协定、协议和议定书。
两国的关系在贸易、文化、科技合作等广泛的领域内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据新华社)

心想四化大局 增强党内团结-——兰州部队某部一连党支部加强集体领导的体会

栏目:党团生活

兰州部队某部边防一连党支部,前几年由于“四人帮”的流毒影响,“一班人”的团结遭到严重破坏,削弱了连队建设。
去年以来,他们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军政工会议精神,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影响,心想四化大局,克服个人主义,齐心协力抓连队建设,各项战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他们的主要体会是:

不计个人得失,劲往一处使

党支部“一班人”从以往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搞好团结必须有共同的思想基础,这就是大家都要心往四化上想,劲往连队建设上使。
过去,党支部少数成员计较个人得失,闹名利地位,致使“一班人”心不齐,步调不一致。
通过学习全军政工会议精神,认识到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带头执行党的路线,为完成党的任务而献身。
当前党的任务是要在本世纪把我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如果不以党的事业为重,计较个人得失,就会给四化建设增加障碍。
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这是很不应该的。
打这以后,他们都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的关系,心想建设四化和保卫四化的大局,齐心协力,把身子扑在连队建设上。
他们学习广西、云南边防部队在自卫还击作战中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起早睡晚,忘我工作,认真落实战备。
支委常备军和石武忠,已确定转业,身体都有病,为了搞好战备,他们不去住院治疗,主动参加巡逻,上观察哨,组织夜间训练。
平时,有了任务,大家抢着干。
遇到困难,个个争着上。
一次,上级要一连派一个小组到边界我侧执行潜伏任务,支委陈世娃自告奋勇,带领四名战士,在零下二十多度的雪地里,一直潜伏了七十二个小时,圆满完成了任务。
副书记、连长丁汉存,入伍十一年一直在边防,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今年一月,党支部安排他休假,但他一想到准备打仗,便主动放弃探家。
正是这种坚强的革命事业心和旺盛的革命斗志,把支部“一班人”紧紧地联结在一起。
而在共同完成任务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感情,增强了团结。

维护集体领导,不搞个人说了算

一连党支部成员十分警惕突出个人,滥用职权,违犯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发生。
党支部在讨论研究问题时,注意认真发扬民主,使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决定问题时,不是正副书记说了算,而是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集体领导。
去年六月,一连原支部书记从个人印象出发,将一名新战士抽到连部当文书。
支委们对这种违背集体领导的做法,提出了意见。
后来,党支部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了这个战士入伍后的表现,一致认为他不适合做文书工作。
从这件事的处理中,原支书及支委们进一步认识到,个人看问题有片面性,不靠集体决定问题,容易办错事。

党支部针对过去连队少数领导不注意团结的问题,经常教育“一班人”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坚持搞五湖四海,不拉小圈子,按党的政策办事。
有个班长,是一个很好的干部苗子。
但因当时党支部主要成员划小圈圈,使这个人才长期被埋没。
党支部在学习贯彻全军政工会议精神中,联系连队实际,克服派性,经过几次认真的讨论,统一了对这个班长的看法,及时发展他入了党,提了干,扶植了正气。

讲谅解,讲友谊,不搞无原则纠纷

一连党支部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的团结的罪行,进一步认识到,搞好团结。
不仅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而且要讲友谊、谅解和支持。
今年一月,新调来了一位指导员任党支部书记。
这个同志来一连以前,一直在机关工作,有一定的文化理论水平,可他来到连队后,从不以己之长比人之短,而是甘当小学生,虚心向“一班人”学习。
副支书、连长有基层工作经验,对边防熟悉,但他不以此自居,主动向新任支部书记介绍情况,密切协作。
书记与副书记给“一班人”作出了好样子,军事干部和政治干部,正职和副职,互相关心,互相支持。
有一次,指导员魏朝晖因工作批评了一位排长和两名战士,连长丁汉存就找他们几个谈话,指出指导员抓得对,启发他们认识自己的缺点,使这位排长和两名战士主动作了检查。

党支部“一班人”还作到有了成绩不争功,出了问题不诿过,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对别的同志出了差错,不看笑话,不抓辫子,而是热情帮助总结经验教训。
轮到探家、休假,都是互相谦让。
对有病或体弱的同志,大家就帮助减轻繁重的任务,让他治疗休息。
虽然边防艰苦,任务很重,但同志们生活在这样一个集体里,处处感到革命大家庭的温暖,心情舒畅,精神振奋,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兰州部队组织部工作组)

做好青年的政治思想工作

作者:王志伟严揠美张进
栏目:党团生活共青团工作简讯

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某部防化连团支部教育团员、青年树立爱国主义精神,象自卫还击战中的英雄那样生活和战斗。

这个连队在自卫还击战中,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
团员蒋元国在战场上临危不惧,当敌人的一颗炮弹飞来时,他毅然趴在排长身上,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战友的安全。
团支部认为,热爱祖国、舍己为人是革命青年应有的思想和情操,战斗中涌现的英雄事迹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他们积极引导大家学习英雄们的爱国主义精神,为祖国献青春。
团员万国华和蒋元国生前在一个班里,曾多次在一起谈论四化的美好前景。
他决心继承烈士的遗愿,为保卫四化建设练好杀敌本领。
他常常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在黑夜中摸索喷火器的射击要领,并且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新同志。
(王志伟)

进行两种社会制度的对比教育

某部六连的驻地是一个和资本主义社会毗邻的渔港。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的开展,这个渔港引进了许多外国的机器设备。
当地许多群众用上了外国的电视机、录音机、电子手表、服装和高级家具,有些青年还理了“摩登头”。
看到这些现象,连队有的战士对资本主义的腐朽本质便一时认识不清。
团支部及时抓住这种思想苗头,运用耳闻目睹的事实,组织大家进行两种社会制度的对比,并请驻地公社党委书记介绍资本主义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有关情况。
各团小组围绕“社会主义好还是资本主义好”、“我们应该向外国学习什么”等问题展开讨论,使大家认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明确引进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是为了加速四化建设,而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会削弱我们的斗志。
教育后,团员、青年们利用助民劳动和训练民兵等机会,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教育青年不要把精力浪费在模仿外国的生活方式上,应该集中精力搞四化。
(严揠美)

培养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某部高机连团支部,为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社会公共道德教育,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纪律,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在教育中,他们重点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培植一个良好的社会风尚,是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贯倡导的;
二是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风尚,是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是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共道德,是每一个团员、青年应有的品德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家边学习,边行动,处处以讲礼貌、讲道德为荣,以不讲礼貌、不讲道德为耻。
共青团员刘汉河,一次乘公共汽车到城里办公事,因车上人多拥挤,出现互相碰撞的现象,有的甚至吵骂起来。
小刘想到维护公共秩序人人有责,便主动协助售票员维护好车上秩序,受到了群众好评。
(张进)

“解铃还是系铃人”新析

作者:金保方
栏目:党团生活尺子与镜子

据明朝瞿汝稷编的《指月录》里说,法眼和尚问:谁能把系在老虎脖子上的金铃解下来?
有一禅师回答说:谁把铃子系上去的,谁就能解下来。
这个故事说明:既敢系铃,就能解铃;
系铃勇敢,解铃仍须胆壮。

由此联想到,现在我们党内,当同志间因工作产生矛盾或意见分歧而发生不团结现象时,有些同志往往缺乏“解铃”的勇气。
尽管在工作中产生矛盾是难免的事,但有的同志宁愿让矛盾长期存在下去,却不愿讲谅解、讲友谊,消除分歧,团结和好;
宁愿冷眼相对,把同志当仇人,也不愿做一点中肯的自我批评;
宁愿拖着等待领导出面解决,也不愿主动地做些增强团结的工作。
这些同志闹矛盾,争高低,各不相让,消隔阂,去派性,却怕失面子。
他们不敢把大的裂痕摆到桌面上来,就在小是小非问题上纠缠不休。
其风格之低,简直不如二千多年前的古人。
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战国时,赵国的文臣蔺相如和武将廉颇发生矛盾,蔺相如深明大义,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主动团结廉颇,使廉颇深受感动,负荆请罪。
然而,在今天全国人民同心协力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的新长征中,我们有的同志,却把党的总任务置之脑后,不顾大局,不识大体,不为党的事业着想,却在那里争个人的得失和面子。
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在历次革命战争中,以及最近的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有多少好同志为了人民、为了祖国、为了四化牺牲了他们宝贵的生命,难道我们今天还有什么个人隔阂不能消除,还有什么个人利益舍不得丢掉吗?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是我们处理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针。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就应该坚决执行这一方针,自觉做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
搞好团结,没有良好的愿望是不行的。
在当前,如果大家都有一个团结起来为四化而奋斗的愿望,那末,即使矛盾再大,疙瘩结得再紧,也不难解决;
反之,没有这个愿望,即使旁人做再多的工作,外因条件再好,昔日系上的“仇铃”还是解不下来的。

“解铃还是系铃人”。
为了同心同德奔向四化,现在存在派性,闹不团结的同志,应该鼓足勇气,亲手去做“解铃”的工作了。

李大钊和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作者:王静
栏目:党团生活看革命文物学光荣传统

翻开二十年代的《北京大学日刊》,可以发现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九日刊登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通告。
这则通告说: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于十九日下午一时在北京大学第二院大讲堂召开演讲会,请李守常先生(即李大钊同志)演讲《马克思经济学说》,欢迎会员和非会员参加。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组织的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组织。
早在“五四”前夕,这个学会就组织起来了,当时,为了避免反动当局干涉,用了“马尔克斯主义学会”的名称。
一九二○年三月,在北京大学第二院(理学院,现在的沙滩后街五十五号人民教育出版社内),由邓中夏等人出面,公开发起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研究会的启事和章程宣布,该会的目的是团结一批对马克思主义有兴趣的进步知识分子,协力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并搜集有关书籍。
该会备有汉、英、德、俄文的马克思主义著作数百种,京内外会员都可以借阅。
在京会员每星期五晚上开常会,讨论有关马克思学说的问题。
每月举行演讲会一次,请人作专题演讲。
李大钊同志是党的领导人,但当时是以教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身份被请来演讲的。

在研究会的活动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为期两天的大辩论会。
一九二○年底,资产阶级右翼分子梁启超、张东荪,借英国资产阶级学者罗素来华讲学的机会,撰文大讲中国产业不发达,救中国之路不是社会主义。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以“社会主义是否适宜于中国”为题,在沙滩大楼一个大教室里开了两天辩论会。
到会的听众很多,座无虚席,许多人只得挤在窗外。
会上发言的分为两派,各抒己见。
最后请李大钊同志为辩论会的评判员。
李大钊同志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不是作简单评判,而是开始了演讲。
他用唯物史观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为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
他最后着重指出:社会主义的必然到来,绝不意味着工人阶级可以不用斗争,垂手以待。
大钊同志以沉静的态度侃侃而谈,他的自信和坚定,吸引了所有的听众,他的论据使人悦服。
大钊同志这次“评判”,引起许多人对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兴趣。
此后不久,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员由开始的十九人增至六十多人。
其他一些学校和外地也效法北大成立了同样的研究会。

研究会不光埋头研究理论,还积极开展活动,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宣传。
如一九二二年五月五日,举行了纪念马克思诞生一百○四周年大会,李大钊到会作了演讲。
研究会还接待和支援了举行罢工的开滦煤矿工人。

在本世纪初,当中国还很少人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李大钊同志以巨大的热情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推动中国先进分子去认识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活动就是他早期的革命实践之一。
(王静)

“负重行军”-——年轻的共产党员黄亚非刻苦钻研科学技术的事迹

作者:肖健卿/聂念新/陶玉/刘德鑫
栏目:党团生活

担负战备绘图任务的成都部队某部,传出了一条新闻:一个原为小学文化程度的青年干部,不但学会了操作电子计算机,而且掌握了维修技术,最近还将所使用的电子计算机搞了点革新。

这个青年干部就是共产党员黄亚非。
小黄入伍后被分配到电子计算机小组。
当他第一次被领进机房时,只见红灯闪烁,绿灯跳跃,电子计算机奏了一曲《东方红》,又演算了一道数学题,感到十分新奇。
听说运用电子计算机来帮助绘制军用地图,不仅速度快,而且精度高,小黄不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料,一开始学,什么指令、二进制、存储器等一大串从没有听说过的新名词,弄得黄亚非心烦意乱。
第一堂专业课教员才讲了一半,他就盼着早点下课了。

熄灯号响过,黄亚非躺在床上翻来复去不能入睡,脑子里开起了“辩论会”。
一会儿想:中学的数学、物理都没有学过,还想掌握电子计算机?
趁早要求改行。
一会儿又想:怎么能碰到了困难就想当逃兵?
想着想着,想到了白天领导讲的故事:在西藏平叛的一次战斗中,我们没有自己的新地图,我军指挥员只好参照旧地图组织作战。
旧地图与实地差距很大,结果指挥出现偏差,仗没有打好。
现在有了电子计算机,能绘制出精确的军用地图,在未来的反侵略战争中,就可以帮助指挥员实施正确的指挥。
再说组长甘长春,原来的文化水平不高,也照样熟练地掌握了操作和维修电子计算机的技术。

黄亚非提高了对当好电子计算机兵的认识和信心,上课听不懂就使劲做笔记,课后再与战友讨论,或向教员请教。
通过无数次的演练,他掌握了二进制、十进制的换算。
当学到晶体管等效电路时,怎么也弄不懂。
教员见他十分吃力,坦率地告诉他,要学懂这个课题,起码要有高中文化水平。
小黄听了没有气馁,决心攻读中学的课程。
他让妹妹把初中和高中的课本寄来,一头钻进了数学、物理书中,在学文化的道路上开始了“负重行军”。

正在这时,“四人帮”大批什么“单纯技术观点”,煽起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妖风。
有人悄悄对黄亚非说:“跟你一起入伍的人都是党员了,你可要警惕‘白专’危险呀!”
为这事,他想了又想。
难道敌人打进来的时候,光凭喊口号能把敌人消灭吗?
黄亚非根本不理“四人帮”那一套。
仍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坚强的学习毅力,继续“负重行军”。
有一次,他到外地电子计算机制造厂接新机,抓紧住招待所的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刻苦钻研《布尔代数》、《晶体管电路》等书籍。
这里是山区,气候闷热,蚊虫叮人厉害,他有时干脆坐在蚊帐里,钻研电子计算机的有关图纸、资料。
时间是公正的审判官,它给懒惰者以惩罚,给勤奋者以奖赏。
几年过去了,黄亚非自学完了初中和高中的数学、物理,又学了微积分、《晶体管电路》等知识,为学会使用电子计算机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运用电子计算机的技术学会了,又一个新难题摆到了黄亚非的面前。
有一次,电子计算机的一个部分出了故障,当时绘图的任务正紧,电子计算机一停,下面各道工序都得停工。
小黄眼睁睁地看着电子计算机发生故障而不能动手排除,领导只好从外地找来维修的技术人员。

故障排除了,黄亚非的心境没有平静,他想,要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就得多学会几手。
从此,他向组长学习维修技术,从早到晚泡在机房里,吃饭要人喊,睡觉要人催。

黄亚非听说手中使用的电子计算机如能改革一下,运算次数可以大大增加。
增加电子计算机的运算次数,就是加快成图速度。
于是,他大胆地提出了搞技术革新的建议,并得到了领导的支持。
黄亚非找来了大量的资料和图纸,反复研究分析,寻找改革的“门子”。
起初,他试图提高主机频率。
可是,主机频率一提高,电子计算机的所有动作全乱了套,象惹翻了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又叫又闹,又蹦又跳。
这是什么原因呢?
小黄反复地思索着。
开饭时,他常常握着筷子发呆地想着。
就是在看电影的时候,他也是常常看着看着电影,突然站起来,拔腿就奔机房。

经过反复调试,黄亚非终于找到了革新电子计算机的“门子”,使运算次数提高了百分之六十。
他并不满足这个战果,接着又革新穿孔机,并把光电机改成自动起停,使原先由两人操作变为一人操作。
今年初,他为了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的效能,日夜奋战,装好了一台宽行打字机,并且学会了编输出程序的新技术。

(肖健卿、聂念新、陶玉、刘德鑫)

图为黄亚非在操作电子计算机。
赵忠路摄(照片)

阿蒙变高明了-——孙权劝吕蒙读书的故事

作者:祝美芳
栏目:党团生活

吕蒙,是三国时代东吴的著名大将。
他出身贫贱,小时候没有机会读书,投军后,身经百战,升为中郎将。

一天,孙权对吕蒙和蒋钦说:“你们两个都负有重任,应该做点学问,借以开拓胸怀,增长知识。”
吕蒙回答:“在军队里,苦于事务繁多,哪有时间读书呢?”
孙权笑着说:“我难道要求你们精通五经,做个博士吗?
不过希望你们多读点书,了解历史,从而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罢了。
象你两人,思想开朗,性情颖悟,只要肯学,必然有很大的收获,应该急起直追。
要说军队里事务繁忙,你那有我忙呢?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诗经》、《书经》、《礼记》、《左传》、《国语》。
后来做了官,公事忙了,我仍然没有忘掉学习,先后读了三史和诸家兵书。
回想起以往的学习来,我真感到受益非浅。
汉光武在紧张的军务中从来没有放下书本,曹孟德也说自己老而好学。
从古到今,一切有作为的人都是酷爱学习的,你们为什么不能在工作之余好好学习呢?”
从此以后,吕蒙利用一切零碎时间,发愤读书,提高很快。
随着知识领域的日益扩大,见解也日益卓越了。
一次鲁肃去看吕蒙,也非常佩服他,伸手拍了拍吕蒙的脊背,说:“我总以为老弟只会打仗,今天听了你的议论,学问竟这样渊博,见识竟这样高明,真真了不起!
完全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了!”
孙权也赞扬吕蒙:“年长以后,还能自强不息;
富贵荣显,还能放下架子刻苦学习,真是难能可贵!”
(祝美芳辑)

立志篇

作者:谢觉哉
栏目:党团生活锦言集

你们提到怎样立志的问题,这的确很重要,每个人都应该有志向。
但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要立的“志”。
旧社会讲“志在青云之上”,这原也是句好话,意思是要人有出息、有作为,但过去很多人把它理解成升官发财,站在人民头上。
这样的志,你们大概是没有了。
现在是人民的时代、社会主义的时代,这个时代的青年,应该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志。
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这个志则是不可缺少的。

凡属有朝气的人,应该全心全意向着工作进军,劳作在先,享受在后,工作学习要和高于我的比,生活享受要和低于我的比。

最好不是在夕阳西下时候幻想什么,而要在旭日初升的时候即投入工作。

——谢觉哉

图片

作者:唐洪才/刘永义
栏目:党团生活

北京部队某部通信连无线班新战士、共青团员徐奉孝,努力钻研军事技术,多次考核都取得优秀成绩。
图为他在苦练密语通信本领。
唐洪才、刘永义摄(照片)

时间总是挤得出的

作者:杨凡
栏目:党团生活劝学篇

在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中,条条战线大干苦干,人人都在争分夺秒。
忙,是我们事业兴旺的表现。
正是因为忙,才更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摸索和掌握工作的规律,忙到点子上,忙出成效来。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
工作比如砍柴,学习就同磨刀,学习搞好了,用在工作上,使工作忙而有序,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在繁忙的工作中,学习的时间如何去争取呢?
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想想办法。
一、提高工作效率。
过去,在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影响下,形式主义盛行,繁琐哲学泛滥,会议、报表成灾,把大量宝贵的时间葬送了。
另外,我们一些同志身上有拖拉作风,工作一来拖拖拉拉,半天能办完的事非拖上三天五日不可,这样的工作作风,效率如此之低,当然只能陷入忙乱而不能自拔。
反过来,只要我们不搞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从会议、文件、报表中解放出来,学习的时间不就有了吗!
二、抓紧业余时间。
业余时间虽少,然而只要抓得住,坚持下去,就能积少成多。
三、学习一定要有计划。
学习无计划,什么都想学,什么也学不到;
学习有了计划,就能抓住重点,循序渐进地学习。

鲁迅说过:“时间,就象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这句话很有道理,只要我们善于挤时间,忙里偷闲,就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中搞好学习,使自己的学问增多,见识高明,才干长进,挑起历史赋予的重任。

 



人民日报>19790708

b1-上海服装业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从各方面挖掘潜力千方百计增产出口服装为四化多做贡献

上海服装业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
从各方面挖掘潜力,千方百计增产出口服装,为四化多做贡献
本报讯上海服装工业通过调整挖潜,生产大幅度上升,为国家出口换汇作出了新贡献。
目前,全行业生气勃勃,一派兴旺景象。
今年年初,外销服装尤其是衬衫要货成倍增长,而生产能力相距很远。
在这既喜人又逼人的形势下,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04月份以来,坚持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怀着为四化建设多作贡献的高度责任感,不计较外销服装“难做利薄”,不采取“有多少能力接多少任务”的消极态度,消除“生产到顶,潜力挖尽”、“要我增产,就给钱物”的思想,不坐等上边的“特殊措施”,立足于内部挖潜,从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找差距,从调整中挖潜,在调整中前进。
首先,各企业在内部挖掘增产潜力。
服装系统的总建筑面积(包括生活区、办公室和工作场地)平均每人仅有六点一平方米,条件很困难,他们依靠群众想办法,挤地方,挖潜力,开辟新的流水线。
如上海第七服装厂通过调整劳动组织,精减非生产人员,挤出厂房场地,增加两条生产流水线,年内可增产西裤三万条。
衬衫行业的第1、第2、第4、第五衬衫厂,为了抢挑重担,调整场地,增开班次,新拉出十三条流水线。
与外商建立补偿贸易和定点生产的服装厂,都以管好用好引进设备,提高设备效率作为挖潜增产的主要目标。
原来管理基础较差的东昌服装厂,加强了领导班子,实行了厂与车间的经济合同制,开展车间之间的增产效率竞赛,使有的车间每人平均日产量从九套提高到十一套。
其次,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距中挖潜增产。
把基础较差的集体厂同技术较强的国营厂结成对子,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发挥经济效果。
如朝阳服装厂有职工二百多人,因管理工作跟不上,去年生产服装十三万件,每人每天产量仅两件多,全年亏损八万八千元。
今年,他们同就近的国营衬衫七厂结成对子,一面在朝阳厂抓紧安装设备,尽早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一面充分利用七厂的原有设备,把朝阳厂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开两班生产,既教新手,又挖潜力,共同生产衬衫。
03月份产量比02月份增加百分之三十九,04月份比03月份增加百分之三十六,05月份又比04月份增长百分之二十七。
职工信心很足,他们说:
“两厂拧成一股绳,调整整顿同向前,打好转移第1仗,确保年产翻一番。”
同人民服装一厂结成对子的建新内衣厂,以前是个出名的“难医”(内衣)厂,结对后迅速改变面貌,从每人平均日产西裤两、三条,增加到六条左右,质量也比过去提高。
第3,在全行业范围内的企业和产品调整中挖潜增产。
如眉州、吴淞、第17等三个服装厂,原来生产的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布服装,效率不高,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
公司把这几个厂转产衬衫,今年即可生产一百万件,第十七服装厂预计比去年增产百分之三十以上。
又如上海第12、十六服装厂实行合并生产,既能形成大流水作业生产能力,年内为国外生产十万套西装,又可腾出一个厂的场地,用来筹建安排知识青年的集体所有制厂。
第4,广开门路,向社会挖掘潜力,开展新的协作,增加生产能力。
如衬衫二厂和五厂分别与上海县、嘉定县有关公社联合经营服装加工,年内即可增产四十万件。
衬衫五厂还同市内街道工业甘泉衬衫厂一起,利用附近一千多平方米的防空洞,扩大协作加工,还吸收了二百五十人就业,组成两条衬衣生产流水线,最近即将投产。
随着调整挖潜措施的逐步落实,产销矛盾最为突出的衬衫行业,在原有四十六条生产流水线(年产一千万件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已经和正在开辟新的生产流水线五十五条。
今年以来,出口服装产量逐月增长。
一至05月生产二千三百七十二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四十六;
其中衬衫五百三十二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五十二。
全部措施落实后,预计全年可以比去年增产出口服装一千五百万件,多创外汇约三千余万美元,并且还能扩大社会就业。
目前,他们决心在新长征中再迈出新步伐,高速度发展服装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b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
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于1979年07月0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现予公布,自1980年01月0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
1979年07月07日

b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07月01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07月01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1编 总 则
第1章指导思想、任务
和基本原则
第2章管 辖
第3章回 避
第4章辩 护
第5章证 据
第6章强制措施
第7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8章期间、送达第9章其他规定第2编立案、侦查
和提起公诉
第1章立 案
第2章侦 查
第1节讯问被告人
第2节询问证人
第3节勘验、检查
第4节搜 查
第5节扣押物证、书证
第6节鉴 定
第7节通 缉
第8节侦查终结
第3章提起公诉第3编 审判
第1章审判组织
第2章第一审程序
第1节公诉案件
第2节自诉案件
第3章第二审程序
第4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5章审判监督程序第4编 执行
第1编 总则第1章指导思想、任务和
基本原则
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各族人民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经验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制定。
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6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7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8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9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10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2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2章 管辖
第13条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可以进行调解。
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第1、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案件的侦查,都由公安机关进行。
第14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15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
(二)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第16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18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19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20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21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22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第3章 回避
第2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24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25条本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第4章 辩护
第26条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第27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第28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29条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本案材料,了解案情,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的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30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5章 证据
第31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六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32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33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3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人民团体和公民收集、调取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35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36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37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6章强制措施
第3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
监视居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或者由受委托的人民公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执行。
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
第39条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40条对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第41条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重大嫌疑的;
(七)正在进行“打砸抢”和严重破坏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
第42条对于下列人犯,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43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44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45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46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47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补充侦查的决定。
第48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0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01日04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03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办理,被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有权要求释放,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第49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50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51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52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7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53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54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8章期间、送达
第55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56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0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57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第9章其他规定
第58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2编立案、侦查
和提起公诉
第1章 立案
第59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按照本法第13条规定的管辖范围,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和检举。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控告人、检举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60条控告、检举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控告、检举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检举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检举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检举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检举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61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2章 侦查
第1节讯问被告人
第62条讯问被告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63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被告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64条侦查人员在讯问被告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被告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65条讯问聋、哑的被告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66条讯问笔录应当交被告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告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被告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告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2节询问证人
第67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68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69条本法第66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70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第3节勘验、检查
第71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7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第73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74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75条为了确定被害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第76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77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第78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4节 搜查
第79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8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
第81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82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83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5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84条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85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86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被告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87条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迅速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第6节 鉴定
第88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89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签名。
第90条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被告人。
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7节 通缉
第91条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8节侦查终结
第92条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延长后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93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作出提起公诉、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94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3章提起公诉
第95条凡需要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96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97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9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第99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100条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101条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
第102条免于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的,应当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免予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后0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
第103条对于免予起诉的决定,被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0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告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第104条被告人有本法第1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法第102条的规定适用于不起诉的决定。
第3编 审判第1章审判组织
第105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以外,应当由审判员一人、人民陪审员二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一人至三人、人民陪审员二人至四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106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第107条凡是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2章第一审程序
第1节公诉案件
第108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第109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鉴定。
第110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07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且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0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03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111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阴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112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除罪行较轻经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出庭的检察人员发现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有权向法庭提出纠正意见。
第113条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114条公诉人在审判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开始审问被告人。
公诉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在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第115条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请求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第116条审判人员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并且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
第117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118条法庭调查后,应当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119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0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第121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0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122条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123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合议庭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的;
(四)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124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
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125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2节自诉案件
第126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
(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四)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第127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128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第3章第二审程序
第129条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130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131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0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02日起算。
第132条当事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0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0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133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134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135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第13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13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13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时候,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139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
第14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136条、第138条和第139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第14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14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143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4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144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145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146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147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5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148条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149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第150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4编 执行
第151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152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
当立即释放。
第153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高级人民法院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154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07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1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由于前款第2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155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156条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并且由执行机关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刑满释放证。
第157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第158条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第159条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第160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第161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162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监狱和劳动改造机关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163条监狱和劳动改造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第164条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b1-为城镇知识青年就业开辟新门路江西弋阳县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职工收入;

有利于发挥知青的特长和才能
为城镇知识青年就业开辟新门路
江西弋阳县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
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职工收入;
有利于发挥知青的特长和才能
新华社南昌07月07日电新华社通讯员华坤、记者黄其庄报道:
江西省弋阳县在今年春天办起了一个深受知识青年欢迎的农工商联合公司,为城镇知识青年就业开辟了新的门路。
联合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它包括原有的两个知青农场、两个知青工厂,和新办的一个知青园艺场、一个销售门市部、一个运输车队。
全公司共有职工三百一十五人,其中知识青年二百四十五人。
目前,由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有二十多种,其中农副产品有茶叶、黄烟、酱油、米粉、米糖、猪肉、皮蛋等;
工业产品有硬度计、拖拉机配件、电瓶、草纸、搪瓷制品等。
这些产品大部分由自己的门市部出售;
一部分工业产品纳入国家计划,这些产品的原材料由国家提供、产品由国家收购或调拨。
弋阳县的实践证明,兴办知识青年农工商联合企业好处很多。
最明显的一条是,联合公司把农业同加工工业、商业结合起来,既保证了农副产品的销路,又为加工工业提供了原料,有利于知青场、厂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公司所属湾里知青农场,过去单打一搞粮食,平均每日工分值只有八角,今年联合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他们种西瓜、开办砖窑和油坊,预计工分日值可以提高五成左右。
农工商联合公司经营项目较多,也有利于发挥知识青年的特长和才能。
现在不但知青中原来会翻砂、木工、车工等技术的人得到了合理安排,联合公司还安排一些人学园艺、机械修造、司机等,使青年们感到在公司劳动不但生活有保障、劳动能各得其所,也有发展前途,大多数人劳动安心,情绪饱满。
联合公司还具有社会主义大生产的优越性,可以在公司范围内集中使用资金、劳力和材料。
过去单个知青场、厂难以办到的事情现在很快可以办到了。
今年春天,只有十一名职工的知青园艺场要种四千株桔树,公司便从其他单位调了九十五个劳动力来支援,四天时间就栽完了。
知青农工商联合公司对活跃市场也起了很好的作用。
有一个时候县城市场上缺少电瓶、热水瓶壳、草纸,公司立即组织力量生产,满足了市场的需要。

b1-昆明市积极兴办集体所有制企业新增的商业网点和修缮等服务性行业既方便了群众又妥善安置了大批待业人员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昆明市积极兴办集体所有制企业
新增的商业网点和修缮等服务性行业,既方便了群众,又妥善安置了大批待业人员,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新华社昆明07月07日电昆明市积极兴办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和修缮建筑、装卸搬运等服务性行业,既方便了群众,又能使大批待业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去年以来,全市新增了街道商业服务网点一百四十九个,加上原有商店扩大规模,共安置了六千多人。
新增的商业服务网点有饮食、缝纫、土杂代销、洗衣、修鞋、托儿、送奶、送煤以及自行车、木家具和小五金修理等,大都由各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新增的饮食服务网点一般开设在居民较多、旅客过往比较集中的地方和工厂区、学校区。
西站是从昆明发往全省各地长途汽车的客、货运站,市内公共汽车五条线路的起终点站也在这里,附近还有不少工厂和大、中学校。
过去这一带商业服务网点很少,现在新增了二十四个网点,大大方便了群众。
新增商业服务网点还注意扩大服务项目,延长了服务时间。
昆明市在两城区原有的十六个修缮建筑队的基础上,扩大成立两个集体所有制的修缮建筑公司,安置三千多人。
修缮建筑公司主要负责市内民用建筑的修缮,也承担一部分新建任务。
这些修建队上门揽活,积极服务。
仅其中的八个修建队去年以来就为十几所中小学修建了教室、实验楼、图书馆、礼堂、厕所等近三万平方米。
市内的主要公共厕所,十多年来基本无人管理,有的已经破旧不堪。
去年下半年,两城区的修建队承接了公共厕所的修缮任务。
现在已有一百多个公厕全部修好,公厕较少的街巷还新建了一些公厕。

b1-李副总理同马科斯夫人会谈

李副总理同马科斯夫人会谈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今天上午同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罗穆亚尔德斯·马科斯举行了会谈。
今天上午,菲律宾总统夫人以及她的随行人员前往毛主席纪念堂,瞻仰毛泽东主席遗容,并献了花圈。
(附图片)
李先念副总理同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举行会谈。
新华社记者摄

b1-缅甸吴貌貌卡总理应邀即将来我国访问

缅甸吴貌貌卡总理应邀即将来我国访问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邀请,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吴貌貌卡阁下将于07月09日起对我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b1-邓副总理会见马科斯夫人对两国建交后友好合作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并就双方关心的本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

邓副总理会见马科斯夫人
对两国建交后友好合作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并就双方关心的本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邓小平副总理今天下午会见了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罗穆亚尔德斯·马科斯。
在愉快的交谈中,邓小平副总理和马科斯夫人一起回忆了1975年马科斯总统和夫人访问中国的情景。
邓小平副总理和马科斯夫人还对两国建交后友好合作关系的迅速发展表示满意,并就双方关心的本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看法。
邓小平副总理还请马科斯夫人转达他本人向马科斯总统的问候。
我国外交部长黄华参加了谈话。
谈话前,邓小平副总理同马科斯夫人以及她的部分随行人员一起照了像。
(附图片)
邓副总理会见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
新华社记者摄

b3-新华社更正

新华社更正:
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稿,第5章第84条应为“本法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

b4-东南亚待安置印支难民近四十万

东南亚待安置印支难民近四十万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日内瓦消息:
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07月06日在日内瓦公布,在东南亚等待安置的印度支那难民总数已接近四十万人,其中约有二十万人是从越南乘船到达东南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最新数字表明,仅在06月份,就登记了七万一千八百七十七名印支难民,其中五万六千九百四十一人是乘船来的,其余是从陆路逃出来的,主要是老挝人。
这个办事处的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06月底在难民营的“船民”,马来西亚有七万四千八百一十七人,香港有五万九千零三人,印度尼西亚有四万二千九百三十四人,泰国有九千三百八十人,菲律宾有四千五百八十一人,澳门有二千八百三十三人;
日本有五百六十一人。
(附图片)
这是一艘即将沉没的难民船,越南难民向马来西亚海岸游去。
在马来西亚东部关丹港海岸上,越南难民搭起的临时帐篷。
新华社发

b4-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在京签字余秋里副总理出席签字仪式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在京签字
余秋里副总理出席签字仪式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中美两国政府今天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
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出席了签字仪式。
我国外贸部长李强和美国驻中国大使伍德科克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李强部长在签字以后的讲话中指出,中美贸易协定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它将有助于推动两国经济贸易关系和友好关系的发展。
他说,“我们希望在协定签署之后,双方为尽快完成协定生效的必要法律手续而继续努力,为促进双边贸易的相互扩大发挥实际的作用。”
伍德科克大使说,“我们希望和期待贸易协定将为两国间的来往贸易继续有秩序地、迅速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这是符合中美两国人民共同利益的。
这将为进一步密切两国的长期经济关系扫除障碍,铺平道路。”
美国商务部长朱厄妮塔·克雷普斯从美国打电报给李强部长,对中美贸易协定签字表示祝贺。
她说,
“今天签署这一协定是一个重要事件,它将加强我们两国的经济联系。”
她在电报中表示,她期待着李强部长不久访问美国,“继续我们在北京开始的如何发展贸易的商谈。”
在中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后半年多一点时间内,双方已签署了包括贸易协定在内的十三个协定、协议和议定书。
两国的关系在贸易、文化、科技合作等广泛的领域内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b4-南朝鲜警察袭击新民党部大楼

南朝鲜警察袭击新民党部大楼
新华社平壤07月07日电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南朝鲜一百多名便衣警察,07月05日晚袭击了南朝鲜新民党中央党部大楼,没收了该党机关刊物《民主战线》两千多份,并对该党人士施加集体暴行,使他们负伤。
同一天,新民党发言人发表声明,认为这一袭击事件,是露骨地镇压在野党的行为,对此提出严重抗议。
声明说:
“重新出现在野党不能发行机关刊物的压迫政治的状态,不能不是严重的问题”,“新民党要尽全党力量,就此问题进行有力的斗争”。

b4-怪论掩盖不了侵略

怪论掩盖不了侵略
新华社记者陈 思
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丁儒廉07月05日在中越谈判第7次会议上发表的长篇讲话中,为了掩盖和推卸越南侵略柬埔寨和控制老挝的罪行,煞费苦心地编造怪论,竟然说什么在中国“对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侵略和干涉所造成的危机被消除和三国的独立、主权、安全得到保障以后”,越南武装力量“将撤回本国”。
越南代表团团长在严肃的谈判桌上继续炮制荒谬的“论据”来证明河内侵略有理,这是不足为奇的。
面对着全世界人民对越南当局的侵略行径的公愤,他们不讲怪论还能有什么办法摆脱自己的困境呢?
人们还记得,越南当局出兵侵柬以后,开头是硬着头皮抵赖,说“柬埔寨无越南军队”,以后又抛出一个“两种战争论”,说什么在柬埔寨既有“柬埔寨内战”,也有越南“边界战争”;
02月中旬越南当局同韩桑林傀儡政权共同炮制了“越柬条约”之后,马上拣起这块遮羞布,大肆宣传越南军队是“应邀”驻在柬埔寨的,又变成了“驻军合法论”。
这些谬论一一破产后,现在它又以“中国威胁”为“论据”,编造出“侵略有理论”。
越南当局的这种拙劣作法,不过是又一次显示出它们的情急无奈而已。
众所周知,中国对越、老、柬三国曾经长期给予了无私的援助,中国在这三个国家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侵占这三个国家的一寸土地。
越南当局企图以“中国威胁”为“论据”来掩盖他们的侵略罪行,是根本不值一驳的。
河内炮制这种新怪论,值得人们警惕的倒是:
今天,它可以用这种借口侵略和占领柬、老两国。
明天,它是不是可以依样画葫芦,也以这种论调对泰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进行武装干涉和侵略?
如果河内按照这样的逻辑继续横行下去,东南亚国家的独立、主权还有什么保障,东南亚和亚洲还有什么和平、稳定可言?
人们不是已经看到越南当局最近在柬泰边境调集重兵威胁泰国的同时,已经开始大肆叫嚷中国“威胁”、“并吞”东南亚了吗?
丁儒廉在会上居然说,“越南武装力量驻扎在柬埔寨和老挝是完全正义的,符合联合国宪章和不结盟运动的各项原则。
此问题纯属越南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的双边关系,与别国以及越中谈判毫无关系。”
他还说,要求越南从柬、老撤军就是“妄图迫使越南放弃自己正确的国际义务”。
这种胡言乱语完全是对联合国宪章的歪曲和对不结盟运动的侮辱。
试问,联合国宪章那一条,不结盟运动的那一项原则,规定越南有权出兵占领邻国?
谁都知道,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不结盟国家和东盟国家曾先后提出要求外国军队撤出柬埔寨的决议草案。
这些提案得到安理会十五个成员国中十三个成员国以及各国舆论的支持,只是由于越南的后台苏联使用了否决权,才未获通过。
至于说此问题纯属越南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的双边关系,与他人无关,那就更是一副印度支那霸主的口吻。
这同当年日本法西斯鼓吹“大东亚共荣圈”,说侵占中国领土与非东亚国家无关的论调,有什么区别?
丁儒廉在讲话中竭力否认越南推行地区霸权主义,然而他的这种言论恰好暴露了越南妄图充当东南亚地区霸主的野心。
谁也不能奴役别的民族而不受惩罚。
越南侵略控制柬、老两国的罪行已经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再造出多少奇谈怪论也是逃脱不了罪责的。
越南当局拒不撤军,顽固坚持对柬、老两国的殖民统治,总有一天要受到历史和柬、老两国人民的惩罚。

b4-方毅副总理会见林达光教授

方毅副总理会见林达光教授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方毅副总理今天上午会见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教授林达光和夫人陈恕,同他们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会见以后,宾主一起共进午餐。
会见时在座的有对外友协副会长侯桐等。
林教授夫妇是06月上旬到达北京的。

b4-柬敌占区人民奋起斗争投奔解放区柬革命军在柬泰边境进攻越、伪军

柬敌占区人民奋起斗争投奔解放区
柬革命军在柬泰边境进攻越、伪军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民主柬埔寨电台广播说,柬埔寨敌占区一些地方的人民和柬伪自卫队,奋起斗争,投奔解放区。
06月18日,磅士卑地区贡比赛县一个村的十五户居民,忍受不了越南侵略者的侮辱和统治,奋起斗争,打死三十多名侵略者,投奔解放区。
06月13日,东部大区戈芝马六户居民,奋起同越南侵略者展开了反饥饿斗争,打死十八名侵略者。
06月15日,菩萨地区一个村的五户居民,奋起反对到村里抢劫水稻和耕牛的越南侵略者,打死十二名,然后一起投奔解放区。
06月07日,波萝勉省一个地区的二十名自卫队,不满越南侵略者的欺压,用斧头砍死了六名敌人。
05月初,磅清扬地区的二十五名柬伪“乡村委员会”工作人员携带十一枝枪投奔解放区,受到革命军的热烈欢迎。
新华社北京07月06日电据法新社07月05日曼谷消息,柬埔寨革命军07月04日攻打了柬泰边境尼米村附近的韩桑林伪军的一些据点。
这个消息是泰国边界官员透露的。
他们说,战斗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
西方通讯社早些时候报道,柬埔寨革命军在06月24日27日曾多次在近泰国边境的城镇波贝附近同越军和柬埔寨伪军战斗。
合众国际社06月27日的报道说,红色高棉在“过去一周内的战斗水平提高了。”
美联社07月05日援引泰国和西方分析家的话报道,雨季使越南的机械化部队行动困难,被迫放弃农村,把坦克和其它重武器撤到路面良好的道路上和城镇地区。
此外,越南人和韩桑林伪军之间的矛盾增加了。
据报道,双方在06月中旬发生的冲突显然是由于越南人拒绝把粮食分给韩桑林部队。
最近一些难民说,在马德望省,韩桑林政权的一些官员遭到越南人的驱逐,另外一些官员逃亡了。
据报道,一些公路,包括金边和马德望之间的主要公路,对越南人和韩桑林部队来说是“不安全的”。
泰国军方人士说,在柬埔寨,越南人现在不得不更多地依赖空运来提供补给。
新华社曼谷电越南当局正企图使侵入柬埔寨的越南军队赖在那里不走,以便永久占领柬埔寨。
据《曼谷世界报》最近援引来自柬埔寨消息灵通人士的话说,许多在柬埔寨的越南军队士兵已把他们的妻子接到柬埔寨一起生活。
报道说,消息灵通人士认为,这证实越南士兵根据政府的指示计划在柬埔寨定居。

b4-罗马尼亚通过新的五年经济计划齐奥塞斯库同志指出将对工业发展进行某些调整

罗马尼亚通过新的五年经济计划
齐奥塞斯库同志指出将对工业发展进行某些调整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07月05日电罗共中央和罗马尼亚经济和社会发展最高委员会在尼·齐奥塞斯库同志主持下于07月04日05日举行了联席全体会议。
全会通过了关于一九八一至1985年五年计划和至199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的指示草案。
全会认为,罗马尼亚下一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方向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把农业推向更高阶段,在最新科技成果基础上发展生产力并使之现代化。
全会还批准了关于罗马尼亚从现在到1990年的科研和技术发展计划草案,以及能源研究和发展计划草案。
全会决定公布上述几项计划草案,经全党和群众讨论后提交罗共十二大批准。
全会还决定在今年11月19日召开罗共十二大。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07月06日电据罗通社报道,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07月05日在罗共中央全会闭幕时指出,罗马尼亚“考虑到能源和石油危机,将对工业的发展进行某些调整。
将对燃料和能源消耗低的工业部门给予更大注意。”
齐奥塞斯库同志在谈到全会通过的关于下一个五年计划的指示草案时说,“在制定指示草案时,既首先注意到了罗马尼亚经济已经发生的变化,也注意到了必须为坚定地实现党的纲领保证一切必要的手段。
同时,也注意到了在国际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
我提的特别是经济危机,动乱的加剧和延长,尤其是将来还更进一步加深的动力和石油危机。”
他说,“在一九八一至1985年五年计划中,工业仍将以百分之八至九的速度向前发展。
有些部门将增长得更快,机器制造将增加百分之十至十一,化学约百分之十。”
他指出,“在下个五年计划,和1980年的水平相比我们将降低石油的消耗和减少石油的进口。”
“我们将放弃一些现有的石油和能源消耗大的生产能力或者将它们的能源需要减少到最低限度。”
齐奥塞斯库同志说:
“轻工和食品工业的年增长速度将约为百分之七至八。
将在良好的条件下确保全体居民消费的需要和一定数量的出口。”
关于农业,齐奥塞斯库说,“我们要注意加强农业现代化、实现水利纲要和改良土壤的进程,以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
他说,农工统一委员会要“统一国营单位和合作社的行动,在这一范围内更好地实现作物的专业化和区域化。”
在谈到全会通过的能源计划草案时,齐奥塞斯库同志强调要特别重视发展本国的能源和燃料基地。
他要求加紧探明和开发新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矿,使罗马尼亚在十年后成为能源和燃料自立的国家,不再依赖进口。
他在谈到罗马尼亚今后的科学和技术发展计划草案时说,科研至少要先行于经济工作五年,以便提前为各项活动提供新的解决办法。
科技工作要符合五年计划的需要,要为实现五年计划而作出贡献,要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齐奥塞斯库同志还谈到了培养干部问题,他说,“我们要坚决贯彻关于提高从中央委员会、政治执委会一直到每一个工人的知识水平的决议。
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学习。”
“不学习,不掌握每天在这个或那个部门出现的新知识,任何人都无法完成他所应该完成的职责。”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07月06日电据罗马尼亚报纸报道,罗马尼亚劳动人民全国委员会07月05日在齐奥塞斯库同志主持下举行了全体会议,讨论并批准了关于实现一九七六至1980年提高生活水平计划的决议草案;
关于各部、工业中心和企业的集体领导机构对进一步降低原材料、燃料和能源消耗情况的报告;
关于各部领导委员会、工业中心和企业劳动人民委员会执行劳动人民委员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劳动人民全国委员会全会决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发言者指出,为了实现提高生活水平计划,全体劳动人民必须努力,顺利完成计划指标和五年计划的目标,提高劳动生产率。
全会肯定了各单位劳动人民委员会为进一步减少原材料、燃料和能源消耗所采取的许多措施。
全会还指出了所存在的一系列缺点,批评了某些部门保持高消耗的倾向。
与会者表示,要进一步努力减少生产开支,最有效地利用原材料、燃料和能源。
全会强调指出,各单位劳动人民委员会要把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作为自己工作的中心。
会议发言者批评了一些劳动人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在解决问题方面缺乏果断性,对缺点缺乏斗争性,贯彻决议有头无尾。
全会要求劳动人民全国委员会,各集体领导机构,根据齐奥塞斯库同志指示的精神,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b4-谭震林副委员长会见日本朋友

谭震林副委员长会见日本朋友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谭震林,今天下午会见由日本民社党书记长、众议员塚本三郎率领的民社党第3次访华团。
双方在谈话中一致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民社党同中国方面的友好联系。
中日友协副会长孙平化,人大代表陈昊苏,以及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公使伴正一参加了会见。
访华团是应中日友协邀请,在上海访问后,于07月06日抵达北京的。
中日友协副会长张香山曾设宴招待日本朋友。

b4-越赶进我境难民二十四万已有二十三万初步安置大量越南难民入境给我云南省河口等地造成极大困难

越赶进我境难民二十四万已有二十三万初步安置
大量越南难民入境给我云南省河口等地造成极大困难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新华社记者报道:
截至今年06月底,被越南当局赶进中国境内的难民已达二十四万余人。
广东、广西、云南、福建四省、自治区的各级政府尽最大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已初步安置了二十三万难民,其中三万人只是临时性的安置,住房和就业等一时还不得解决;
尚有一万余人滞留在我国边境口岸,处于待安置的困难境地。
今年03月15日以来,越南当局平均以每月一万零八百人的规模,继续把越南难民赶入中国境内。
在被越南当局赶进中国境内的难民中,有十八万八千多人是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
其中五万多人是今年上半年被越南当局陆续赶来的;
去年和今年被迫从海上漂流到广西海岸的就有三万三千多人。
至今还有几千难民漂泊在北海市外的海面上。
来自越南的难民,包括华侨、华裔越南人、越南少数民族和越南京族人。
广西各级政府已将其中的一部分在广西当地的农场、林场、工厂和渔业社队作了初步安置,另有一部分已转移到广东、福建和云南进行安置。
由于越南当局大肆掠夺难民的财物,进入我国境内的越南难民基本上是一无所有。
06月底,中国南方边境各地政府已经花费了人民币五亿七千多万元,另拨工业投资一亿五千万元,为这些难民安排生活,资助他们购置生产工具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并为他们治疗疾病。
上述各省区有关方面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透露:
为了安置这些难民,各地各族人民在财力物力上承受了巨大的负担,平均为每个难民付出的生产资料投资、住宅、文化设施、生活救济等安置费用已达一千八百元左右,看来这个数字不会是最高最后的极限。
至于安置难民的基本建设工作更是十分艰巨的,投资大,项目多,时间紧,任务急。
尽管各有关省区的政府和人民尽了很大的努力,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难民还住在临时性的建筑物里,比如:
安置在广西的越南难民才有一半以上的人住进了专为难民新建的住宅;
福建安置的越南难民人数较少,至今也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难民搬进了新建的住房,其他难民都还住在临时腾出来的公房、民房和匆匆修建的茅屋或简陋工棚中。
新华社昆明07月07日电新华社记者鱼世昌、王良俊报道:
自今年03月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边境的马关县金厂公社,又涌进一千三百五十八名被越南当局驱赶来的难民。
这个只有三千多人口的公社,几乎家家户户都住进了难民,连各个生产大队的办公室也挤得满满的。
这些难民是被越南当局榨尽财物后逃入我国境内的,他们连替换的衣服都没有。
马关县政府只好从地方财政开支中拨款进行救济,为他们提供衣服、棉毯、铁锅、锄头等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
粮食储备有限和劳动力本来就很紧张的金厂公社,不得不每天出动大批劳动力和二十多匹马,到三十五公里外去为越南难民拉粮食和副食品。
在这之前,邻接越南老街的我国云南省河口县曾被越南当局强制输出的难民冲涌过多次。
这是一个人数较少的瑶族自治县,全县三个人民公社的十八个生产大队中,就有十六个大队分布在一百九十三公里长的边境地区,与越南有的隔着界河,有的陆地相连。
越南当局制造和驱赶难民从界河和陆地大量涌入的最高峰时,曾一天达一万三千多人,将近四倍于县城河口镇居民的总数。
当时,边沿地区生产队的农民,公路附近的农场和火车站职工,都为越南难民腾出了房子。
小小的河口镇更成了难民世界:
大街上往来的是难民;
城关公社办公室和县工会都停止办公,住进了难民;
县城里唯一的一家电影院和拥有六百个床位的两家旅馆,也停止了营业,收容难民;
一些尚未竣工的多层建筑物也停了工,让难民们住在楼下;
这还不够,县政府还给难民搭盖了临时帐棚宿舍。
边疆小县河口的日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全被涌入的难民所打乱。
包括政府部门、工厂、农场和人民公社在内的全县一千五百多名干部的五分之二,停下本职工作,专为接待安置难民而辛勤忙碌,另外还要抽调农村的强劳动力,帮助难民扶老携幼。
人口的突然猛增,饮用水顿感不足,县里的五辆消防车全被用来到几十里外装运饮用水。
河口县城唯一的一座医院,也成了难民专用医院;
医务人员不够,云南省卫生部门还派来医疗队、防疫队为难民们看病、防疫。
经过一阵艰难紧张的工作,从河口涌进的几万难民才分批输送、安置到了各地农场。
但是,越南当局仍在大量制造并驱赶难民。
今年03月以来,由河口县入境的难民又有二千四百九十多人。
河口县继续用相当多的人力和各种设施来接待和安置难民。
当地各族人民一边深切同情越南难民的悲惨遭遇,一边痛恨越南当局无止境地制造和输出难民的卑鄙残暴的强盗行径。

b4-阿尔及利亚首任总统本·贝拉获释

阿尔及利亚首任总统本·贝拉获释
新华社阿尔及尔07月05日电据阿尔及利亚新闻社07月04日发表的一项公告说,阿尔及利亚政府已经决定释放艾哈迈德·本·贝拉。
公告说,“对艾哈迈德·本·贝拉采取的措施”已经“解除”。
本·贝拉是阿尔及利亚1954年发动的抗法武装起义的领导人之一。
阿尔及利亚1962年独立后当选为第1任总统。
他是在1965年06月19日已故前总统胡阿里·布迈丁发动政变时被逮捕的。
在这以后的十四年中,他一直被软禁在阿尔及尔附近的一座别墅里。
布迈丁总统于1978年12月逝世后,本·杰迪德·沙德利当选为第3任总统。

b4-香港总督麦理浩谴责越南在台风季节输出难民

香港总督麦理浩谴责越南在台风季节输出难民
新华社香港07月07日电香港总督麦理浩昨天视察了香港主办的一个越南难民转运中心。
住在这里的一千名难民原来住在帆船上。
他们是在热带风暴到来时匆忙转移到这里来的。
麦理浩说,台风季节的到来给难民造成了新的问题。
“我要问的问题是,在台风季节中,有多少难民将会来到?
有多少将淹死?”
他说:
“对于强迫这些人落入这样的境地的政府,人们会怎么看呢?
这个政府不仅强迫他们这样做,而且要他们出钱才能出走。”
据统计,现在香港的越南难民已有六万一千一百多人。

b4-马科斯夫人等菲律宾贵宾出席文艺晚会

马科斯夫人等菲律宾贵宾出席文艺晚会
新华社北京07月07日电菲律宾总统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以及随同来访的菲律宾贵宾,今天晚上应邀出席文艺晚会,观看了东方歌舞团和中国京剧院四团的演出。
晚会由我国文化部举办。
陪同马科斯夫人等贵宾观看演出的有:
文化部长黄镇,李先念副总理的夫人林佳楣,全国妇联副主席黄甘英,外贸部副部长陈洁,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陈辛仁等。
晚会上,东方歌舞团演员们表演了我国优美的舞蹈《孔雀舞》《盅碗舞》等,演奏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乐曲,博得贵宾们的热烈掌声。
艺术家们还演出了他们去年访问菲律宾时向菲律宾朋友学来的歌曲和舞蹈。
菲律宾歌曲《为了你》和《田野之歌》是马科斯总统和夫人最喜爱的歌曲。
当中国歌唱家们演唱这两首歌曲时,场内响起了阵阵掌声和喝采声。
中国京剧院四团演出的传统节目《虹桥赠珠》,也受到贵宾们的热烈欢迎。
演出结束时,马科斯夫人走上舞台,热情祝贺演员们演出成功,并向他们赠送了花篮。
菲律宾驻中国大使和大使馆外交官员也应邀出席了文艺晚会。
今天下午,马科斯夫人等前往北京市少年宫,参观了少年儿童科技、文艺、体育等业余活动。
马科斯夫人还同孩子们一起唱起了中国歌曲《我爱北京天安门》。
今天下午,菲律宾工业部长维森特·帕特尔诺拜会了我国外贸部长李强。

b5-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美展作品选刊图片

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美展作品选刊跨过奇穷河 全克谅山市 (水粉画)娄齐贵讨 还 血 债(宣传画)潘嘉峻王 刚钢 铁 运 输 线(水粉画)谭涤夫战斗英雄陶少文(水粉画)王天任献给祖国卫士(宣传画)张正刚洗 征 尘(速写)廖宗怡转 移(速写)区焕章战地抢救(中国画)柯琦勇于献身的共产主义战士杨建章(油画)张文源提高警惕严守边界(宣传画)卢培君

b6-岛国斐济种种

岛国斐济种种
熊静芬
在西南太平洋岛屿世界中,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岛国斐济。
那里生息着斐济族人、印度族人、欧洲人、罗图曼人、华人以及其它太平洋岛国人。
斐济人口六十万,其中斐济族二十六万人,占百分之四十四点四。
斐济族属于美拉尼西亚人种,但带有波利尼西亚人的血统,身材高大,体格健美,皮肤比波利尼西亚人稍黑,头发厚密而卷曲。
服饰整洁,男子着上衣系领带和索罗裙,女子着花连衣裙,学生有朴素大方的学生装。
斐济族人酷爱体育运动,特别喜爱集体运动项目和橄榄球、排球、篮球、板球、曲棍球等。
在第1、二次南太平洋运动会上大部分奖章都被斐济获得。
斐济族人一直保持着一个古老的传统习惯——喝“洋格纳”。
“洋格纳”是用一种叫做
“卡瓦”树的辣椒属植物的根茎磨成粉末,用冷水冲调而成的溶液。
据说,经常适量饮用“洋格纳”能健肾脏,降血压,但喝过量就会感到全身无力。
在古时候,凡遇生、死、婚、嫁、酋长上任、船下水、欢迎显要客人时,都举行“洋格纳”仪式。
在欢迎宾客的仪式上,除了喝“洋格纳”外,还赠送鲸鱼牙齿。
得到一枚鲸鱼牙齿被认为是无上荣幸的。
这种仪式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了。
本来斐济族人用的是一种用木头作的、形状很象鲸鱼牙齿的东西,叫做“宝塔”,意思是神圣,当捕鲸者发现鲸鱼牙齿与他们木制的“宝塔”如此相象,于是就用鲸鱼牙齿取代了木制的
“宝塔”。
斐济农村的社会结构是酋长制。
每个斐济村子都有一座漂亮的村社大厅,斐济语叫“布雷”。
它是村民聚餐、集会、娱乐、编织训练、举行欢迎仪式、社交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它造形美观,富有斐济民族特色。
斐济族人自古就是能工巧匠,遍布于斐济群岛上的一座座富于诗意的“布雷”,闪烁着斐济人的聪明智慧和建筑才华。

b6-恩格斯1888年的美国之行

恩格斯1888年的美国之行
周锡荣
1888年08月08日,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由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和她的丈夫艾威林以及著名的化学家肖莱马教授三人陪伴,在英国的利物浦码头乘“柏林号”轮船启程,开始了他横渡浩瀚的大西洋的美国之行。
这次横渡大西洋的旅行,是恩格斯盼望已久的。
早在1852年01月,他就给在美国的战友魏德迈写信,谈起他要去美国旅行的打算,可是一直未能如愿。
过了三十六年,恩格斯的这个宿愿终于实现了。
此时的恩格斯已经是六十八岁高龄。
他那稠密而奇特地斜生的连鬓胡虽然开始灰白,但栗色的头发没有一根白发,仍然显得非常年轻。
“柏林号”刚离开利物浦不久,他就兴致勃勃地说:
“我迫不及待地期望着新大陆。”
在大西洋上,不管天气多么不好,恩格斯总是喜欢在甲板上散步。
当他要通过甲板上的那些座位或其它障碍物时,他总是一步跨过去而不愿绕弯走过去。
爱琳娜说:
“他有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
在前进的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回避,要跳过去或者爬过去。”
恩格斯的这次美国之行,主要是游览和休息。
在出发前,他曾写信告诉马克思的女儿劳拉说,“我要去游览而不是去宣传,主要是去彻底改换一下空气等等,以便完全克服视力的衰弱和慢性结膜炎……”这是因为,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担负着繁重的工作,尤其是马克思《资本论》的整理出版,耗费了他的大部分精力,使他视力严重衰退,身体非常疲劳。
遵照医嘱,恩格斯决定进行长途海上旅行,到美国游览。
为了避开报刊记者和其他人的采访,以免破坏旅行的兴致和目的,恩格斯的美国之行是化名进行的。
为此,他曾写信告诉有关朋友此行要绝对保密。
08月17日,恩格斯一行顺利抵达纽约,亲切地会见了他和马克思晚年最亲密的朋友、美国工人运动活动家左尔格。
艾威林原来在纽约的一家旅馆预订了几个房间,但没住多久,恩格斯就住到纽约附近霍布根的左尔格的家里。
恩格斯患感冒,得到了左尔格夫妇的精心照料,很快恢复了健康。
在纽约,恩格斯还会见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的英译者威士涅威茨基夫人和著名的英国工人运动活动家哈尼的夫人等朋友。
根据左尔格帮助制订的旅行计划,08月27日,恩格斯从纽约乘火车到达东北海岸的大城市波士顿,顺便参观了附近的剑桥和康克德;
在康克德看了市容,恩格斯认为城市非常漂亮、美不胜收,但恩格斯说:
“这是安葬的好地方,而不是生活的好地方”。
在波士顿住了七天后,恩格斯乘车前往观赏著名的世界最大的尼亚加拉瀑布,他非常赞叹这里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新鲜的空气。
然后,顺着安大略湖驶往圣劳伦斯河,乘船顺流而下到达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途中参观了加拿大的多伦多、侯普港和金斯顿;
再从蒙特利尔回到美国的普拉茨堡,并到海拔两千英尺的阿德朗达克山脉游览;
接着又乘船经过香普冷湖和荒凉的乔治湖,驶向沃耳巴尼。
最后,乘船沿哈德逊河回到纽约。
09月19日,恩格斯乘“纽约号”轮船离开美国,29日返回伦敦。
整个旅行历时五十多天。
这次旅行,恩格斯对美国民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在没有写完的观感《美国旅行印象》中谈到,在“柏林号”轮船上他第1次遇到了一大群美国人,恩格斯认为他们大多数是很可爱的人,他们精神饱满、健壮高大。
但恩格斯说:
“我对美国人的第1个印象无论如何说明不了他们对欧洲人的民族优越性,也无论如何说明不了他们是一个崭新的、年轻的民族典型”。
在越过安大略湖到加拿大时,恩格斯发现了两个国家惊人的差别,以为到了一个显然在退步和衰败的国家。
恩格斯一方面肯定地说,为了迅速发展新兴国家,多么需要有美国人那种狂热的事业心;
但恩格斯同时又指出,这种事业心是
“在资本主义生产为基础的前提下”的。
旅行结束后,他说,“我对美国很感兴趣”,“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乐土,应该亲眼去实际看一看”。
马克思一生没有机会去美国。
恩格斯这次旅行亲眼见到的事实再一次说明: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美国足以证实他们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分析,是完全正确的。
虽然在旅途中有过两次强烈的风暴,恩格斯也为被蚊子咬了六十八处而生过气,但他对这次美国之行是非常满意的。
他认为这是一次很出色的旅行,了解了很多情况,非常愉快、有趣和有益。
他在返欧途中给他弟弟海尔曼·恩格斯写信说:
“旅行对我好处极大。
我感到自己至少年轻了五岁。
我的一切小毛病都消失了,眼睛也好转。”
他还计划第2年再去一次。
回到伦敦以后,恩格斯又以充沛的精力投入《资本论》第3卷的整理、出版,去完成他的亡友马克思遗留下的这件刻不容缓的工作。

b6-李约瑟书斋记

李约瑟书斋记
陈乐民
我所说的李约瑟“书斋”,就是世界著名科学家、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剑桥大学冈维尔和凯厄斯学院院长、英中了解协会会长李约瑟博士的“东亚科学史研究所”。
也许可以说,这座十分平常的小楼是去年访英之行最吸引我的地方。
我们抵达英伦时已届寒冬,到剑桥的那天早晨云低雾重,沿街一片瓦灰颜色。
午后,我们冒着蒙蒙细雨到布鲁克兰茨路十六号李约瑟工作的地方去作客。
一座三层小楼矗立在并不宽敞的院落中间,绕楼一圈发绿的小草坪,点缀着几颗同寒风斗胜的红玫瑰,这一红一绿,在这种天气里显得别有韵致。
这就是产生《中国科学技术史》浩瀚巨著的地方了。
鹤发童颜的李约瑟博士,八十岁了,步履矫健,竟无老态。
他把我们引进了小楼,那本来就不宽裕的楼道竟被书架占去了三分之一。
客厅的陈设十分简约:
几张沙发、一个茶几,三面墙依然是直顶天花板的书架。
在进门的右侧墙上悬挂一幅郭沫若同志1943年在重庆写给博士的题辞手迹,文曰:
“科学为人类精神之最高发展境地,科学家之生活无殊于古之圣者,世人以物质文明菲薄之,皮相之至。”
那时,《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纲目轮廓在李约瑟的头脑里已大体酝酿成熟了。
李约瑟博士同对外友协代表团团长楚图南同志攀谈时,我就悄悄溜出了客厅,串进了老人的两个工作间。
那里分门别类的科学技术典籍使房间颇嫌拥挤。
这真是书的世界,而使我感到格外新鲜的是,还有许多象《齐民要术》、《天工开物》、《梦溪笔谈》、《本草纲目》之类的线装书。
中间一张大写字台,一头摊开许多大小规格不同的卡片。
李约瑟博士总是亲自动手摘记资料、编写索引和目录的。
有时为了找齐一个材料,必须向国内外大图书馆、研究所函询。
当然,也要答复来自世界各地的提问。
他为了研著《中国科学技术史》这部学术巨著,已经费了三十多个寒暑,还曾经走遍中国的南北大地,真称得上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他为这项科研项目还特意刻了一方“为中国科学技术史用”的篆体图章。
在这两间斗室里,他废寝忘食,全神贯注,使用材料一再核实,务求其确切无误。
有一次为了查清一个针灸资料的最早出处,助手们查遍了二百多种资料。
他的助手说,偌大的功力就是为了要这短短一行字。
李约瑟博士为什么要如此专注地长年研究中国的科技发展历史呢?
他是怎么想的呢?
他认为:
中国的全部科学技术史应该是任何一部世界成就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他确信,有着如此光辉古代的中华民族,定会有更加光辉的今天和明天。
他是抱着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和殷切期望来进行这项研究工作的。
是的,这小小的工作室诚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无非到处是书而已,但它使我激励,使我受到启发。
它凝聚着一种严肃的治学态度、赤诚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
同时,偶然地我内心深处却也不免略有感慨:
我们中国古代的科技发展史,我们自己没有系统地整理,却由一个外国人以全部精力为之!
当我们告别李约瑟“书斋”时,楚老中肯地为主人写下了八个字:
“锲而不舍,为而不有。”

b6-桑地诺和尼加拉瓜一个民族的主权不是靠言辞而是要用武器来保卫它。

奥古斯托·桑地诺
桑地诺和尼加拉瓜
“一个民族的主权,不是靠言辞,而是要用武器来保卫它。”
——奥古斯托·桑地诺
郭伟成
1934年02月21日晚上,尼加拉瓜首都马那瓜豪华的总统府里,正在举行盛大宴会。
主宾席上坐着尼加拉瓜的陆军首脑阿·索摩查与他请来的客人、尼加拉瓜游击队领导人桑地诺将军。
宴毕,索摩查客客气气地送走了桑地诺和他的随员。
可是,不大一会,在离总统府不远的地方,一阵尖厉的机枪声划破了马那瓜寂静的夜空;
桑地诺倒在殷红的血泊中。
而总统府内,索摩查和他的帮凶们,在一阵狰狞的狂欢中,又干了一杯酒。
这是一场美洲历史上不多见的“鸿门宴”。
一场毒辣的预谋,杀害了尼加拉瓜人民引为骄傲的民族英雄奥古斯托·桑地诺。
桑地诺,1895年05月18日诞生在尼加拉瓜一个小庄园主的家庭里。
当时尼加拉瓜这个中美洲的小国正处在英、美帝国主义的争夺中。
桑地诺早年在家务农,二十多岁时离开祖国,先后在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墨西哥做工。
他切身体会到外国资本压榨下人民的苦难。
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同情,是他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想的萌芽。
在墨西哥,桑地诺参加了当地人民的反美爱国斗争。
一九○九年,美国在尼加拉瓜策动政变,搞掉了带有自由主义倾向和民族主义色彩的塞拉亚总统。
后来,又在美国海军陆战队刺刀的“监督”下举行了选举,扶植了忠于美国利益的傀儡政权,并同美国签订了“布莱恩—查莫罗条约”,规定给予美国以排他性权利和赋税豁免权,以及修造经尼加拉瓜湖或其它任何地方的运河的特权;
尼加拉瓜实际上成为美国的殖民地。
桑地诺终于悟出了一个真理:
“一个民族的主权,不是靠言辞,而是要用武器来保卫它。”
1926年,桑地诺回到祖国。
他先在北部的贡阿尔比落金矿工人中间进行艰苦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号召进行武装斗争。
桑地诺教工人们用旧罐头盒制土手雷,秘密收集武器,准备起义。
他们举起了象征自由或死亡的红黑两色旗,宣誓为祖国的自由而战。
最初,桑地诺领着三十多位勇士,用美国公司开金矿用的炸药炸毁了矿场,袭击了美国驻军和独裁政府的警察部队。
尔后,他们跑进了山区,在万马齐喑的尼加拉瓜,燃起了不熄的自由之火,竖起了反抗的大纛。
桑地诺宣布斗争的目标是赶走外国侵略军,争取民族独立。
桑地诺提出没收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分给尼加拉瓜人的民族民主改革纲领,吸引了尼加拉瓜的贫苦农民。
人们纷纷投奔桑地诺。
桑地诺的部队以拉斯赛戈维亚斯山区的大森林为根据地,神出鬼没地袭击美国侵略军。
桑地诺曾这么叙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的队伍已使敌人感到恐惧了。
在高原和山岳上,到处留下了敌人的尸体;
在那些偏僻的山岗上,庄严地升起了我们红黑色的战旗。”
在桑地诺的领导下和人民的支援下,游击队坚持抵抗达七年之久,终于迫使美国侵略军于1933年撤出了尼加拉瓜。
这是本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拉丁美洲人民反帝斗争的一个巨大胜利。
不幸的是,美帝国主义豢养的走狗阿·索摩查却以请桑地诺到首都和谈、重建国家的名义,残忍地杀害了桑地诺。
索摩查以此发迹,建立起统治尼加拉瓜达近半个世纪的索摩查家族独裁政权,揭开了尼加拉瓜历史上黑暗血腥的又一章。
今天,在桑地诺旗帜下集结了尼加拉瓜一切反独裁斗争的力量,他们正以桑地诺的名义进行战斗,争取民族的解放。
(附图片)
桑地诺画像

b6-菲律宾的国旗、国歌、国花

菲律宾的国旗、国歌、国花
张结吴帆
被称为东海明珠的菲律宾,曾经长期遭受殖民统治。
菲律宾人民为了摆脱殖民枷锁,进行了英勇的斗争。
今天菲律宾所用的国旗和国歌,是在这一斗争中产生的,它们都表现了菲律宾人民强烈的爱国热忱和高昂的战斗意志。
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起,菲律宾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1892年07月07日菲律宾爱国者何塞·黎萨尔被西班牙殖民当局放逐后,更使人们认识到不能对残暴的殖民统治者抱有任何幻想。
一个民族主义的革命团体“菲律宾同盟会”,即于同时诞生。
同盟会主张菲律宾诸岛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特别指出要通过革命手段取得民族解放和独立。
同盟会制订了自己的会旗,在长方形的红布中间嵌有白色的“K”
(同盟会的第1个字母)字。
1896年08月,同盟会在巴林塔瓦山区举行武装起义。
起义迅速扩大到八个省,参加的人日益增多,旗帜也作了一些改变。
新的旗帜仍为红色,中间是一个白色太阳,向外散发着八条光芒,代表最初起义的八个省,中间仍有一“K”字。
1898年06月20日,阿根那多将军在马尼拉南部的甲美地省卡威,宣布菲律宾独立。
当时升起的就是这种旗帜,后来就被正式确定为菲律宾国旗。
旗的右侧,是上下并列的蓝、红两色,左侧为一白色的三角形,中间有一黄色太阳,周围有八条长的光线和一些较小的光线,三个角各有一颗黄色的星。
据解释,蓝色表示忠心、诚实、正直,红色表示勇敢与胆量,日光表示阳光普照全国,八道长的光线仍代表最先起义的八个省份,其余光线代表其他各省,三颗星则象征菲律宾群岛的三大区域,即吕宋、米沙鄢和棉兰老。
菲律宾的国歌原名马达洛菲律宾国家进行曲,是菲律宾著名的钢琴家及作曲家斐力普教授在1898年06月为菲律宾革命军领袖阿根那多将军的起义部队创作的歌曲,马达洛则是阿根那多领导的起义组织的名字。
1899年,爱国诗人帕尔马为进行曲填了词,在歌词中表达了菲律宾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和争取祖国独立的决心,同时也热情地讴歌了起义军所用的旗帜。
原曲共五节,其中的二节是:
可爱的神圣国土,
无数崇高英雄的摇篮。
侵略者将再也不能,
践踏你圣洁的海岸。
那对每一个人都无比热爱
的旗帜,
它的太阳和星,光辉灿亮。
啊!
它所照耀的土地,
将永远不屈服于暴君的力
量。
虽然菲律宾人民已经于1946年取得独立,实现了多少烈士长期梦寐以求的愿望,但这在起义斗争烈火中产生的曲调和歌词,仍然激励着人民,深受他们的喜爱,也一直被作为菲律宾的国歌。
除了国旗和国歌,菲律宾还有自己的国花,即被称为“三巴吉塔”的一种茉莉花。
这是一种灌木类植物,一般高三、四尺,花色洁白,香味浓郁,有单瓣和双瓣两种。
据说,这种花遍布菲律宾各个地区,特别在距离马尼拉市不远的内湖省,更是成片成片地种植。
开花时节,漫山遍野异香扑鼻,往往是一眼望不到头的一片花海。
在城市的花园里,在一般人的住宅院内,也都可以看到一棵棵这种茉莉花。
在他加禄语中,“三巴吉塔”是青年男女之间表示坚贞爱情的话语,菲律宾青年常常把“三巴吉塔”花献给自己的爱人。
但这种花也被用来作为纯洁的情操和友谊的象征。
人们爱把一瓣瓣鲜花串成花束和其他形式,摆在房间内或案头。
每当外国客人来到菲律宾,好客的主人更常把“三巴吉塔”花结成长长的花环,亲手挂在客人颈上。
把菲律宾的国花和它的国旗、国歌联系起来,人们会自然地想到,菲律宾人民是热爱和平和致力于同其他国家人民发展友谊的,但为了自己的独立和民族解放,也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斗争。
(附图片)

b6-西德大学名城哥廷根一九二三到1925年间敬爱的朱德同志曾在哥廷根大学念过书。

那里现在还保存着他当年注册入学的证书。
西德大学名城哥廷根
一九二三到1925年间,敬爱的朱德同志曾在哥廷根大学念过书。
那里现在还保存着他当年注册入学的证书。
胡君亶
哥廷根,早就听人讲起你的美景,早就知道你是朱德同志当年曾经留学的地方,今天,我终于来到了你身边!
吉斯湖湖水溶溶,碧波荡漾,两岸青山叠翠,湖中白帆点点。
海堡山上一片翠绿,郁郁葱葱。
哥廷根,无数到过你身边的人,赞美你那大自然的景色,但更令人赞美的是你这座大学城从古到今培养了多少有用之材,多少世界知名的科学家!
哥廷根这个城市在中国人心里并不陌生,因为它同伟大的中国革命领袖朱德同志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两周访问中,感谢哥廷根大学校长克纳格教授亲自陪同我们参观这所著名的大学,使我们能亲眼看一看朱德同志当时在德国生活和学习的地方。
好客的主人首先向我们介绍了哥廷根大学的历史。
哥廷根大学始建于一七三四年,至一七三七年建成,已有二百四十多年的历史了。
哥廷根现有居民十二万三千人,而大学生却有二万四千人,是城市人口的五分之一。
所以,哥廷根素有大学城之称,真叫做名不虚传。
哥廷根大学目前设有九个学院,一百四十个专业,是西德设有最广泛专业的综合性大学之一。
专业中以数学、物理、化学为主要偏重面,师资力量雄厚。
不仅西德各地有专门到哥廷根来求学的大学生,而且有八十三个国家的一千二百多名留学生在这里学习。
一些专业如数学、物理、医学、法学和哲学等是他们所热衷的科目。
许多世界闻名的自然科学家以及社会科学家都是“哥廷根人”。
这一点也足以说明哥廷根大学是培养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的摇篮。
这里产生过象高斯这样闻名几世纪的数学、物理学家,以及象著名的历史学家施皮特勒尔、著名的生物学家哈雷尔教授、著名的古典哲学家约盖斯内尔等对人类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
许多诺贝尔奖金的获得者同哥廷根大学有关,他们被称为“哥廷根的诺贝尔奖金获奖者”。
他们的名字数不胜数,其中有物理学家布莱克特、波尔恩、鲍特,化学家爱根、哈尔范贝格、瓦拉赫,医学家考赫,哲学家奥伊肯等约有三十几人,其中一些科学家得到特殊的荣誉:
在哥廷根大学树立了纪念牌。
无数文人墨客、知名政治家、教授,慕名来到这里参观访问,并且写诗、做文章歌颂哥廷根。
他们称“哥廷根是大学的故乡”,说哥廷根“对于发展文化的气氛”,“活跃学术讨论空气是足够大的了”。
的确,哥廷根大学是在德国历史上最早进行自由的学术讨论和自由教课的大学。
我们敬爱的朱德总司令,就是于1923年1925年在这样一个有着光荣文化传统、充满自由学术讨论空气的最高学府里学习和生活的。
为了寻找马克思主义,为了学成救国的本领,朱德同志在哥廷根大学政治系念书,进行了刻苦的学习。
我们的主人、该校校长亲自带我们参观了一个中心楼。
在那里观看了当年朱德同志在里面参加全校师生会议的大礼堂。
我们还看到了当年他在里面自修和查阅参考书的图书馆阅览室。
我们用手抚摸阅览室的桌椅,仔细端详阅览室里的古典式的台灯,心中不知不觉想象出朱德同志当年在阅览室里读书和钻研革命真理的情景……
当我们问起朱德同志当年住宿的地方时,校长告诉我们,就在大学附近。
他本人还兴致勃勃地陪我们去看。
这是座落在马克斯·普朗克大街三号的一座古典建筑式样的三层楼房。
当然房子经过历史变迁也已经改换了主人,变成一个治疗风湿病的理疗所。
大家在朱德同志当年住过的屋前拍照留念,欣赏着这里的街景,心里想着当年朱老总可能就是徒步往返学校和宿舍的,这条街上曾踏过他老人家多少脚印呵!
我们深切地怀念朱总司令,想知道他在哥廷根生活的一切情况。
可是事隔几十年,校长是无法解答我们提出的这些问题的。
但主人热情地答应,一定帮助我们查找朱总司令当年生活的有关资料,他还把珍贵的朱德同志当年的注册入学证的复制品赠给我们留念。
事有凑巧,正在我们询问朱德同志当时生活情况时,陪同我们参观的苏珊女士却主动地告诉一点线索。
原来她父亲的老邻居二十年代就是住在普朗克大街三号这所房子里。
他们曾回忆起,当年有一个中国房客住在他家里,很有礼貌,从不打扰别人休息。
只记得这位中国人总是一个人坐在窗前读书,手不释卷,一声不响。
只有星期日有中国朋友来聚会时才听到他们的谈话声和爽朗笑声。
八十多岁的老妈妈回忆不起太多的东西,只记得那位中国人特别爱做咖哩饭,爱吃辣子。
这意想不到的收获真令人高兴!
结束了短短两个多小时的参观,我们穿过森林,乘车回旅馆。
沿途看到浓密的青松翠柏和公路两旁绿色绒毯似的草地和各色各样逗人喜爱的野花。
苍松翠柏,再加上欣欣向荣的小花朵,哥廷根的自然景色真是美丽如画呵!
我们欣赏着大自然的景色,心中深切怀念着敬爱的朱总司令,不由得心潮澎湃。
这思绪、这怀念,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附图片)
哥廷根大学的礼堂,朱德同志曾在这里参加过会议

b6-采访续记二则

采访续记(二则)
张 化文方 成画
在越南人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
还是难民
——首先谈关于我国外出人的名称问题。
正如《人民报》说的,这些人外出不是“避难”,而是因为他们受到煽动。
所以,不能称为“难民”。
“难民”这个名称是别人强加的,我们从来不承认什么“难民”。
——那么,对这些人的问题,你们准备怎样解决?
——我们已经请联合国有关机构帮助,并已达成协议。
——什么机构?
——难民事务办事处。
友好合作
——有人说我们“输出难民”,纯粹是恶意诽谤!
我再重复一遍,这些人是受人煽动自己跑出去的。
——可是,据报道,已经给东南亚国家造成很大困难。
——噢,我们从友好合作的原则出发,已经多次向东南亚国家表示同情。
——今后采取什么措施?
——每月再输出一万。
(附图片)

 



参考消息>19790708

B1-加拿大外长说:加正在考虑接受更多的越南难民

19790708B1-加拿大外长说:加正在考虑接受更多的越南难民
【美联社渥太华07月06日电】
加拿大外长弗洛拉·麦克唐纳07月05日说,加拿大正在考虑接受更多越南难民到加拿大来的办法。
这位外长还说,必须增派政府官员到印支去,以便帮助处理难民问题。
她说,政府正在考虑某些办法并希望能够在07月20日就难民问题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国际会议之前作出一项决定。

B1-卡特召集政府内外人士讨论国内政策

19790708B1-卡特召集政府内外人士讨论国内政策
【美联社华盛顿07月06日电】
(记者:弗兰克·科米尔)美国总统卡特取消了在06日发表的关于能源政策的讲话以后,继续进行被称为“近乎国内最高级会议”的讨论,这种讨论可能使他在马里兰州戴维营一直呆到“下周很晚的时候”。
卡特还取消了在全国州长会议上发表讲话的计划,而是把一批州长召到戴维营去。
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白宫官员说,虽然关键问题是能源和经济问题,但是“讨论不会限于这些问题”。
他不愿加以阐述。
这位人士说,总统“认为现在是时候了”,该研究广泛的国内政策问题了。
这位白宫官员说:“总统要到见到他要见的人,有时间对他听到的意见进行估量以后,才会返回华盛顿。”
在亚特美,卡特的密友查尔斯·柯博的秘书说,柯博即将飞往华盛顿,估计是去会见总统。
今晚被召到戴维营会谈的还有全国州长联合会主席、肯塔基州州长朱利安·卡罗尔和其它州长中一些“有代表性的人”。
除蒙代尔以外,在戴维营的助手还有新闻秘书鲍威尔、政治顾问汉密尔顿·乔丹、宣传顾问杰拉尔德·拉夫肖恩、国内政策顾问斯图尔特·艾森施塔特和民意测验者帕特里克·卡德尔。
取消讲话的原因仍然是个谜,鲍威尔昨天晚上通过他的办公室发表的一个简单的公告丝毫没有减少人们的疑问。
鲍威尔公告的全文是:
“总统正在对他认为对国家关系重大的国内主要问题进行估计,这些问题包括能源问题,但不止是能源问题。
“他将同政府内外一些看法受到他尊重的个人进行磋商。”

B1-合众社记者托马斯说:卡特成了排长队买汽油的人的攻击对象

19790708B1-合众社记者托马斯说:卡特成了排长队买汽油的人的攻击对象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07月06日电】
(记者:海伦·托马斯)卡特总统今天取消预定周末对肯塔基州进行政治访问的计划。
他将同他身边的一些顾问讨论有关全国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经济问题。
他在马里兰山上休养地会见副总统蒙代尔和其他高级顾问以及私营部门的负责人,他们讨论了汽油价格上涨和短缺以及正在上升的通货膨胀问题。
卡特本来打算本周末在民主党举行一次会议和全国州长联合会举行一次会议之前去路易斯维尔。
关于卡特是否即将另行确定发表讲话的日期,还不知道。
现在华盛顿谣言四起,说能源部长施莱辛格可能要离职。
还预料他的副手约翰·奥利里将于夏末离职。
卡特和施莱辛格成了驾驶汽车的人在令人厌烦而丧气地等待汽油的长队中发怒时的攻击对象。
在政治战线上,卡特发现在全国民意测验中他的命运不佳,无容置疑,他已决定要在1980年的总统竞选开始进行之前设法弥补损失。

B1-合众社记者评我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19790708B1-合众社记者评我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合众国际社香港07月05日电】
(新闻分析)(记者:陈广安)中国的议会在06月份拨动时间机器,把时间拨回了大约二十年,把过去老的经济计划重新拿出来,抛弃政治口号和使几乎全部高级名人重新焕发青春。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进行三年大规模的经济调整。
这一工作或者有可能成为政治上一件棘手的事,或者有可能成为中国争取实现现代化努力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点。
华国锋主席在议会定了调子,他提出了一项“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计划,同十八年前大跃进后不久提出的用词(几乎)完全一样。
这一政策显然反映了中国高级经济学家的思想。
这些人希望中国的经济能平衡地、稳步地向前发展。
政府将提高农作物的收购价格,将继续对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实行物质鼓励,允许他们耕种小块自留地和到没有固定价格的农村自由市场上去出售食物。
整个农业政策使农业拨款前所未有地占国家预算的百分之二十,轻工业拨款占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五点八,重工业拨款占百分之四十六点八——降低了百分之八。
一位外交分析家说:“这项计划是明智的。
中国可以增加农产品和纺织品一类轻工业品的出口,以赚取建设炼钢厂所需要的外汇。
“同时,这会有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
农民们一般地说,反正对一切政治运动都不关心。”
中国现在把领导经济工作的很大希望寄托在陈云、薄一波和姚依林的身上了。
他们三人担任了副总理的职务,必须要解决这次人大会议所列举的生产率低下、质量差、管理不善、过于集中这些问题。
尽管中国现在又重新采取比较切合实际的经济政策,但是分析家仍然认为存在许多潜在的陷阱。
中国领导人在06月份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很坦率地谈到面临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次没有提出新的口号要人们背诵和呼喊,而只是许诺改善人民生活,如果人们努力工作,在从中国二十年前停下来的地方接着再干起来的时候对任何不平衡现象再稍稍容忍一些时候的话。

B1-美《洛杉矶时报》评论《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了三十年来的第1批法典》

19790708B1-美《洛杉矶时报》评论《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了三十年来的第1批法典》
【本刊讯】
美国《洛杉矶时报》07月05日刊登该报记者马修斯发自香港的一篇评论,题为《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了三十年来的第1批法典》《还同意直接选举和放慢现代化计划》,评论说:
中国立法机关星期日(01日)正式批准实行“法治”,通过了共产党掌权三十年以来的第1批法典,批准了由群众直接选举地方机构的制度。
对有三千四百七十一名代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说,这次人大会议似乎是一次形成分水岭的会议。
长期被人嘲笑为执政的共产党的一枚橡皮图章的人民代表大会,最近两周内表现了料想不到的独立色彩,展开了几次热烈得出人意外的辩论。
华是代表大会的基调发言人和无可争辩的明星。
华把中国令人失望的经济情况归咎于激进派“四人帮”的十年“破坏”。
人代会星期日批准的加以收缩的新计划,对于试图打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实业家来说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华说,北京已决定停止一年来那种乱花钱乱买的作法,要利用其有限的岁入来更新现有的工厂设备和机器,而不是从国外购买整套工厂设备。
可是,中国仍旧决心同外国做生意。

B1-苏捷等党主管国际和意识形态的中央书记开会

19790708B1-苏捷等党主管国际和意识形态的中央书记开会
【法新社莫斯科07月06日电】
07月03日05日,有十一个共产党在东柏林举行三天的意识形态会议,可是,在会议发表的文件上只有十个共产党签字。
罗马尼亚共产党再次显示它比苏联的其它盟友更独立些,它拒绝在题为关于“国际主义声援”的文件上签字。
苏联塔斯社今天发表了这个文件。
罗马尼亚也没有参与苏联集团今年02月谴责“中国侵略社会主义越南”的行动。
今天发表的文件也使用了类似词句,它保证签字的党“完全支持坚决击退中国侵略的越南人民”。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保加利亚、匈牙利、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东德、蒙古、古巴,还有罗马尼亚,同时,越南和老挝也都派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
文件强调,必须继续努力开展全面支持越南人民的运动,同时表示,在文件上签字的党声援老挝民主人民共和国并向“推翻波尔布特暴政”的柬埔寨人民致敬。
文件还谴责了“帝国主义者和殖民主义者”对那些“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亚非国家进行“挑衅”,同时保证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特别是巴勒斯坦人民,和支持尼加拉瓜叛乱分子。
出席柏林会议的是各党负责国际和意识形态问题的中央委员会书记。
【路透社东柏林07月06日电】
罗马尼亚今天拒绝在一项谴责中国对东南亚的对外政策的联合声明上签字,从而又一次和它的共产党盟国分道扬镳。
来自十一个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专家举行了为时三天的会议,会议结束时发表的声明指责中国有“大国霸权主义野心”,对世界和平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出席东柏林会议的罗马尼亚首席代表、政治局委员维吉尔·卡扎库也没有参加昨天晚上举行的闭幕会。
东德领导人埃里希·昂纳克在闭幕会上发表了一篇讲话,强调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

B2-国际和平研究所《1979年年鉴》说:全世界每年花在军备上的钱达四千一百亿美元

19790708B2-国际和平研究所《1979年年鉴》说:全世界每年花在军备上的钱达四千一百亿美元
【南通社斯德哥尔摩07月03日电】
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在其《1979年年鉴》中公布的一些令人不安的数字表明,全世界每年花在军备上的钱是四千一百亿美元,将近每分钟一百万美元,比过去二十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去年,两大集团的军备开支占世界总军备开支的百分之七十。
过去二十年中,两大集团的军备开支稳步增加,其他地区的军费增加得快一些。
1973年以来,非洲军费每年增加至少百分之十五。
关于在南罗得西亚以及在埃塞俄比亚发生的武装冲突所花费用的数字,现在还搜集不到。
要是把这些费用加上,非洲的军备开支增长率一定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经济不发达是基本问题的大陆上,用在军备上的款项却越来越多。
南非是非洲最大的一个武器消费国。
它的军事预算每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五。
远东(不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和中国的数字)的军费每年增加百分之八。
1976年之前,中东一直是军备增加速度最快的地区。
然而,从1976年起,中东的军费一直在减少。
不过,中东的军费仍占第3世界军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五。
亚洲占百分之二十七,非洲和拉美各占百分之十四。
根据1977年的数字,中东按人口平均的军费为二百五十美元,居第3世界之首。
其次是非洲和拉丁美洲,各为二十美元,再次是亚洲,为十美元。

B2-美参议员普罗克斯迈尔说:美苏核条约将使美花费一千多亿美元发展新式武器

19790708B2-美参议员普罗克斯迈尔说:美苏核条约将使美花费一千多亿美元发展新式武器
【美联社华盛顿07月05日电】
参议员威廉
·普罗克斯迈尔(威斯康星州民主党人)说,第2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可能最终要使美国在新式武器方面耗费一千多亿美元。
普罗克斯迈尔说,这项将对美苏的导弹和轰炸机数量施加限制的条约“也许是世界历史上耗资最大的军备控制协议”。
普罗克斯迈尔今天在发表的一篇声明中说:“这一点就足以使人们冷静地思考一下,这是否真正是控制军备。”
普罗克斯迈尔是参院中资历深的议员之一,他说,由于五角大楼并未考虑通货膨胀和其它的因素,新的MX导弹的实际总费用很可能将超过七百亿美元,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目前为三百亿美元的估计。
MX导弹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将不易受到苏联越来越精确的导弹攻击的武器。
普罗克斯迈尔还说,空军希望有一些能和苏联空军的实力相抗衡的新式战略轰炸机和一种携带空中发射巡航导弹的新型轰炸机。
他说,苏联继续生产逆火式轰炸机,这很可能造成一种压力,迫使美国部署新的防空导弹、飞机以及早期警报系统。

B2-美国《时代》周刊文章《做官之道》

19790708B2-美国《时代》周刊文章《做官之道》
原编者说,美政府机构雇用人员太多,存在着大量的浪费,卡特力争通过一项法案,要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官场老手们认为不会有什么变化,他们有对抗的办法……
【本刊讯】
美国《时代》周刊03月05日一期刊登一篇文章,题为《做官之道》,摘译如下:
(原编者按:联邦政府雇用的人员现已达到二百八十万人,每年开支约四千六百一十亿美元,其中存在着大量的浪费。
卡特总统力争通过一项法案,要精简机构以提高它的工作效率。
但是,官场老手们认为不会有什么变化。
他们用的对抗的办法,03月初出版的《新共和》上有非常详细的透露。
透露的人是农业部的一位知情人,他自称是詹姆斯·诺思。
他把一些同事也换上了假名。
下面是那篇叙述的摘要。

我以经济学家的身份在农业部上班的第1天,被指定在一间宽九英尺、长十二英尺的小房间里同我的指导人一起办公。
鲍勃·巴尼特的学位是经济学博士,但是对刚刚奖给他的一枚标志他在政府部门服务二十年的证章更为自豪。
他给了我一些工作上的指点,接着,往后一靠,搬出了他那套怎样才能官运亨通的哲学:要讨好上司,要掩饰短处,事事都要谨慎。
忍耐是最大的美德。
要仕途顺利就不要让自己的锋芒压过任何人,而是要一丝不苟地完成上司要你干的事,要证明你的忠诚,而且,要尽可能了解关于官场内部活动的形形色色。
巴尼特严格地遵循他自己定出的准则行事。
每天早晨他很早就到办公室——不是为了干工作,而是为了仔细观察同房间里每个人的办公桌,这样他就总是比上级先一步了解到情况。
我一到办公室,他马上就高兴地把他的发现统统告诉我,这是整整一天的瞎聊的第1个高潮,那种瞎聊弄得我俩谁都无法工作。
我听到的尽是些某人提升成什么了,他为什么不应该得到这样的提升,雇员们谁恨着谁,为什么恨,等等。
鲍勃的正式职责范围比我大得多:他负责审查和编辑我写的关于价格补助标准的报告,和注意影响国内农业生产的一切新情况。
我很快发现他的批示意见,只是解释一下几家杂志和农业部公文中的话。
至于我写的分析,他多半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润色我费了很大劲才学会的一套等因奉此的衙门行话上。
因此,我每年拿纳税人一万五千美元的钱,渐渐学会写出一些本可以由鲍勃自己去写(而且过去也写过)的报告。
鲍勃自己每年拿三万美元。
鲍勃的顶头上司叫科伯恩,根据他的学力,他既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管理人员。
他提升很快,一直被擢升到他不能胜任的岗位上,于是他就占住这个岗位不走了。
他是一个说话不多性格内向的人,过去显然是过得去的研究员和作家,不过他就是领导不了一个处。
早上,他咕哝一声向大家问好以后,就消失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整天整天地在我们写的报告上圈圈点点。
乔治亚·巴克是办公室的一位黑人秘书,她至少有一个理由可以不干活:报复。
几年前她与一件伪证罪诉讼案有牵连,从那时以来,她一直在农业部各办公室之间不停调动——官场术语叫“分遣队”。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是第5次调动了,她深感受压制,在难得分配工作给她做的时候,她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这些人倒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们都是聪明人,有能力可发挥,而且同别人一样正直,也许在踏进政府部门的时候,他们也都有热情和一心奉公的精神,但是,他们在走到某一个地方的时候就全都停留下来,虽离抱负尚远也心安理得了
——有些人实际上还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
奇怪的是大部分人并不乐于玩忽职守。
少数人喜欢搞些小的渎职行为,多数人则是感到灰心失望。
他们认为自己走的道路是唯一可走的合理的道路,因为制度要求他们无能。
原因何在?
通常有三种解释:缺乏利益考虑的推动:没有推动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的刺激因素,政府部门的组织就其规模和性质而言,是不灵便和不便管理的;公务员制度对职业有保障,联邦政府不能开除不称职的雇员。
前两点解释也许有些道理,第3点原因是重要的。
但是,这三条理由中没有一条能真正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人们为什么常常走不称职的道路。
有一个答案很明显:把人推向庸庸碌碌的压力太大了,令人无法抗拒。
要显得自己出色,只要比周围的无能的水平略高一些就行了,做得太多了就成了傻瓜——替别人做了工作,反而招来同事的敌视。
有抱负的雇员有两条路可以逃出这种陷阱,两条路可能使问题更复杂。
第1条路是,你要蹦就得往旁边蹦,往别的机构找一个薪水高,但是往往是你很不合格去担任的工作。
负责招聘工作的官员多数喜欢能力弱一点,但是吃公务饭已久的人,不大喜欢能力强的外面人,因为所有外来的人都是未知数。
想要官场得意——也就是通向平庸——的第2条路是进入管理的行列。
达到这个目的的典型办法是建立一个小小的帝国。
既然没有更出色的功绩,那么一个人的重要性,也就是他的地位最终就取决于他管辖下的雇员的人数、出版的刊物的数量、接受任务的多少。
这当然会造成不必要地无事找事干的现象。
当卡特总统的关于公务人员改革的法案最后通过的时候,我问一些老前辈,他们认为这个法案会不会收到任何效果。

B2-美报文章《俄国的海军正在向前进》

19790708B2-美报文章《俄国的海军正在向前进》
【本刊讯】
美国《芝加哥论坛报》06月28日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俄国的海军正在向前进》,译载如下:
那些因为签署了第2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而感到宽慰的人,现在应该来考虑一下苏俄对美国自由生活方式造成的其他一些威胁。
已经退休的美国海军作战部部长詹姆斯·霍洛韦海军上将,最近在美国推进器俱乐部芝加哥分部的一次讲话中,明确地表达了这些在常规力量方面受到的某些威胁。
美国推进器俱乐部是一个支持美国建立一支强大的商船队的集团。
他指出,美国实际上是一个岛屿,只有两个国界,它的海上和军事战略是以外国基地和公海来保护它自己的国界和盟国。
根据这种哲理,最关键的是美国继续自由使用美国和它的海外盟国、市场和外国石油资源之间的公海。
任何对海洋自由的威胁也是对美国经济和军事安全的威胁。
霍洛韦宣称,由于苏俄加强海军力量和商船力量,它显然是当今世界中对美国威胁最大的国家。
苏联的国家战略正象我们的一样,来源于俄国的地理政治情况,并且是由苏联的政治意图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一下俄国的地理位置。
苏联人控制着欧亚大陆。
他们在东面与中国接壤,有着漫长的边界线。
在俄国的西侧是它的华沙条约盟国。
再往西是西欧,显然它使俄国人垂涎三尺。
从这一简单的情景,人们能够得出一种吸引人的结论:
“苏联人能够防御中国人,能够支持他们的华沙条约盟国和入侵西欧,但不必横越辽阔的水域,然而,他们却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
“苏联人在原材料方面几乎完全可以做到在他们境内实行自给,并且能够在同他们的大陆盟国和盟友进行贸易方面自给自足。
然而,他们的商船的规模和使用的现代化设备是世界上发展得最快的。”
因此,霍洛韦海军上将问道,除了要对美国最根本利益进行威胁以外,苏联为什么要在更新和扩大它的海军及商船方面进行这样大量的投资,来使它在国际上占支配地位呢?
他说,海上危机是一种可能导致国家灾难的疾病。
然而,只要国会、政府和美国人民认识到我们的盟国和我们的经济所依靠的海上交通线受到的威胁之大,这种情况就能够改变。

B2-英国政府宣布外国留学生明年起增加学费

19790708B2-英国政府宣布外国留学生明年起增加学费
【路透社伦敦07月02日电】
英国政府今天宣布,在英国的外国留学生明年将必须比今年多付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学费。
教育部次官博伊森是在向议会所作的书面答复中宣布对在这里的八万五千名外国学生增加学费的。

B3-大平说日将发展核能发电以减少用油

19790708B3-大平说日将发展核能发电以减少用油
【路透社东京06月30日电】
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今天说,日本响应西方首脑会议的减少石油消费决定,正鼓励发展其他代替性能源资源,特别是核子发电。
大平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日本在发展核子发电时,将对安全倍加注意。
大平在七国首脑会议结束后招待记者,他对记者说,日本将履行与美国达成的协议,增加输入煤炭用以发电,以及鼓励对研究和发展核聚变和煤的液化进行投资。

B3-澳大利亚外长召见苏联大使要求苏对越施加影响制止难民外流

19790708B3-澳大利亚外长召见苏联大使要求苏对越施加影响制止难民外流
【路透社堪培拉07月06日电】
澳大利亚今天要求苏联运用它对越南的影响,制止难民从印度支那大批外流。
澳大利亚外长安德鲁·皮科克在这里发表的一项声明中说,他会见了苏联大使巴索夫,要求苏联在难民问题上运用它对越南的影响。
皮科克先生说,巴索夫先生已经同意将澳大利亚的意见转达给本国政府。
这一行动是在马尔科姆·弗雷泽总理本星期早些时候对苏联在难民问题上起的作用提出批评之后采取的。
弗雷泽先生说,苏联能够影响越南,但是却没有利用它的影响来制止难民的外流。
皮科克先生今天说,对越南施加影响,苏联是最合适的国家。
他说,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越南政府同难民外流直接有关。
他说,“越南的政策是造成难民源源外流的直接原因。”
使这个地区的国家广泛感到关注的是,越南的政策既造成他国的不稳,又不人道。
皮科克先生说,“越南政府坚持推行它的种族主义、不容忍和践踏人权的政策,正在严重地损害它的国际名声。”
“特别不幸的”是,正当去年象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澳大利亚和美国在积极努力试图发展同越南的关系时,越南却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
【法新社堪培拉07月06日电】
皮科克外长把苏联大使巴索夫召到外交部,就越南对难民的政策的惨无人道提出抗议。
皮科克对巴索夫说,没有任何国家能比苏联对越南的影响更大。

B3-缅甸巴洞地区妇女以脖子长为美

19790708B3-缅甸巴洞地区妇女以脖子长为美
【本刊讯】
香港《明报》06月28日刊登一篇文章,转载如下:
世界各地审美的眼光不同,在缅甸东部邻近泰国北部的地方,有个叫巴洞的地区,族人都以颈长为美的标准,这族的妇女在颈上放着三十多个金属环,重量达二十磅,这三十多个金属环一只接着一只,加起来有一英尺高,在X光的透视下,原来不是颈长了,而是经过长年累月,金属环把锁骨和胸骨压下去了。
由于胸骨被压下,在外面看来,好像颈是给拉长了。
这些妇女为甚么要戴上这些金属环?
有些人说,因为这地区有老虎出没,为了保护她们,所以族人要她们戴起金属环。
女孩子到五岁时,开始戴上第1个铜环,以后便一直加下去。
由于她们手上及脚上亦戴着铜环,她们负重达三十磅,所以走起来便会左摇右摆。
由于金属环压着胸骨,这些妇女说话时,声音十分深沉。
由于长期靠铜环来支撑颈部肌肉,颈部肌肉已萎缩,一旦除去铜环,头便向前倾。
在昔日,如果妇女与人通奸,族人便会把她的铜环除去,头向前倾倒,不久便会窒息死去。
现在有小部分妇女,把铜环除去,不过在开始一段时期,颈部要有些东西帮助来支撑。
但是大部份妇女,还保留这个风俗。

B3-美三名众议员写信给巴拉圭总统要求引渡参与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一纳粹战犯

19790708B3-美三名众议员写信给巴拉圭总统要求引渡参与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一纳粹战犯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06月27日电】
(记者:阿维得逊)三名众议员今天要求巴拉圭政府撤销约瑟夫·门格尔的公民证,因为他是众所周知的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死神”。
这三位议员要求把门格尔缉拿归案,审判他在(希特勒发动的)战争中所犯的罪行。
门格尔曾是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常驻医生,在这个集中营里估计有五百万犹太人死去。
据认为,他要对二十多万儿童和至少二十万成年人所受的折磨和死亡负责。
据认为,正是门格尔下令把数列车的德国犹太人送进毒气室实行大屠杀,或者送进他的实验室进行各种异乎寻常的药物试验和手术试验,这些试验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使受试验的人缓慢地、更为痛苦地死去。
门格尔现年六十八岁,据说,看起来同他在奥斯威辛集中营下屠杀命令时长得十分相像,在所有受通缉的纳粹战犯中,他是最重要的战犯。
众议员马·麦克休、克·多德和罗·多南说,他们确信门格尔还活着并居住在巴拉圭,二十年前他在那里获得了公民证。
根据有些人亲眼所见和美国国内机要人士所提供的情报,这些议员说,他们相信门格尔已经在巴拉圭生活了二十多年,他得到了一些有势力的朋友的保护并且开了一个五金店。
这些议员今天会见了巴拉圭大使埃斯科瓦尔并交给他一封有五十七名议员签名的信,要求巴拉圭总统斯特里斯纳帮助找到门格尔并且撤销他的公民证,以便比较容易而且比较快地把他引渡到德国。

B3-西德《世界报》报道《沙特阿拉伯妇女的日常生活》

19790708B3-西德《世界报》报道《沙特阿拉伯妇女的日常生活》
谈沙特阿拉伯和在沙的外国妇女按伊斯兰教戒律生活的情况
【本刊讯】
西德《世界报》06月01日刊登一篇报道,题为《沙特阿拉伯妇女的日常生活:银行里没有户头,没有时装,没有职业》,全文译载如下:
如果这位金黄色头发的吉赛拉打算去大使馆工作的话,她就要穿一条拖到脚那么长的裙子、一件长袖衬衫和把头发包在头巾里。
这种事发生在没有太阳时温度也有四十度的地方。
伊斯兰教的戒律要求妇女们戴面纱或至少穿“庄重的衣服”,并要求在沙特阿拉伯的通商口岸和港口城市吉达的外国妇女也这样做。
然后,一辆大众牌大轿车经过吉赛拉的住宅,把她和其他所有的女秘书一起送到大使馆。
在沙特阿拉伯是严格禁止妇女开车的。
一位德国工程师的夫人说:“去买东西,我的丈夫也必须一块去。
如果他白天在工地上,那么我只好呆在家里。
即使我们到一个外国人的住宅区去打网球,我甚至也不敢穿着短裤上街。”
在偏僻的海滩上游泳时,沙特的海防队也注意不让妇女只穿胸罩和三角裤式的游泳衣。
官方甚至不允许穿游泳衣。
妇女在沙特阿拉伯是不能参加工作的。
一个外国妇女没有护照,在银行里不能立户头,她不能要求离婚或者订合同。
然而,她在家里实际上是个统治者。
老的宗教警察控制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严格,过去,这些宗教警察是用小棍棒“武装”的。
他们注意在祈祷时让商店关门,在机场上注意来客是否带有威士忌或利口酒,箱子、包裹、甚至连外套都得打开检查。
酒精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在旅馆里有所谓的吉达香槟酒:即矿泉水加苹果汁。
最新鲜的是:甚至禁止外国妇女和男子一起在旅馆的游泳池里游泳。
上午是妇女游泳,下午是男子游泳。
在新学年开始时,所有的沙特阿拉伯人和信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也包括巴勒斯坦人或叙利亚人,都必须把他们的孩子送到古兰经学校去,不再允许一个伊斯兰教徒去美国的学校或其他国家的学校上学。
甚至在居住区的十三所德国私人学校里,人们也担心不许德国青年和姑娘一起上课。
因为外国人在其住宅区里每天的生活当然也要服从伊斯兰教的法律。
对沙特阿拉伯的姑娘来说,根本没有希望会得到与男子或外国人在一起工作的职业。
她们连当护士或航空小姐也不行。

B3-西德报纸报道《新加坡从发展中国家变成一个经济和金融中心》《生活水平在整个亚洲居第2位》

19790708B3-西德报纸报道《新加坡从发展中国家变成一个经济和金融中心》《生活水平在整个亚洲居第2位》
【本刊讯】
西德《世界报》05月29日刊登一篇报道,题为《生活水平在整个亚洲居第2位》,《新加坡——从一个发展中国家变成一个经济和金融中心》,全文译载如下:
“这是我迄今在一个发展中国家中所见到的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东西。”联邦总理赫尔穆特·施密特去年10月份在访问东南亚的这个岛国时用这段话赞扬了现代的新加坡共和国的建设成就。
06月03日,英国人让新加坡自治就有二十年了,以前这里是处于东西方之间大航道切点上的几乎只有军事意义的基地。
为了它的幸福,这座城市被迫脱离了马来西亚联邦。
1965年08月09日,完全获得了独立的新加坡在选举中投票赞成使“新加坡繁荣富强”的选举口号。
今天写在这个年轻共和国国徽中的这句格言变成了事实。
然而,尽管已与自然的后方分开并且没有地下资源,可是新加坡却从当年英国殖民军的无聊的驻地,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就变成了一个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中心。
新加坡今天拥有世界上的第4大港口,在其他方面它也胜过香港。
它的石油精炼厂在亚洲是最大的。
它的造船厂被看作是日本和欧洲之间的“最好的地
点”。
这个小都市国家按面积只比西柏林稍大一些,它的生活水平现在在整个亚洲居日本之后占第2位。
没有失业。
新加坡有世界上最雄心勃勃的社会福利住房建造计划。
老的残破的中国区和贫民区拆除了,只留下几处“吸引旅游者的地方”。
现在,大部分工人已居住在卫星城市的现代住宅区里,这些卫星城建立在热带的终年常绿的风景区。
崭新的商业中心、学校、体育场、儿童游戏场、医院和各区中心构成了这个城市的图景。
现在已经有一百多万“普通的”新加坡人有舒适的住宅,而例如在格拉斯哥和居住工人的伦敦郊区,许多人对这种舒适的住宅只能梦想。
不知疲倦地推动新加坡取得成就的动力就是李光耀。
这位讲求实效的社会主义者和坚决的反共主义者已领导他的国家十九年以上。
他的权力地位是无争论的。
按英国的选举制度自1959年以来,他的“人民行动党”连续三次获得所有六十五个议会席位。
激烈批评其政府作风的人,也包括与他疏远的社会党的批评者,都几乎回避不了这个事实,即无论如何多民族的新加坡的二百三十万居民的极大多数是信赖他的,并对他的建设成就表示敬意。
在李的领导下,没有腐败的现象。
那里的官员机构是干净的。
李成功的办法(这个办法使得新加坡成为吸引非常重要的外国投资的磁石)是:内政稳定、巩固的工资制度、没有罢工以及自由的经济发展。

B4-国际水稻研究所的科学家正研究一种被水淹后仍能高产的水稻品种

19790708B4-国际水稻研究所的科学家正研究一种被水淹后仍能高产的水稻品种
【国际交流署菲律宾洛斯巴尼约斯06月13日电】
(记者:哈特)据国际水稻研究所总干事说,国际水稻研究所研究成功的新技术,正在迅速地克服不利于增加产量的历史性的压力。
布拉迪在接见记者时说,“我们研究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疾病和害虫的抵抗力,研究了它们对旱、涝和有害土壤的忍受力以及它们在高温和低温下生存能力。
我们把每个品种的特点和历史记载在我们的综合性的计算机存储器里编制目录和程序。
我们然后用计算机算出来的结果来确定对于我们的杂种计划是可能有用的结合体。
国际水稻研究所的水稻评定和育种计划,每年从五千个品种的后代中培育杂交种子,然后评定最后育成的杂种的谷粒质量。
接着选择出试验品系进一步供作田间试验,试验是在国际水稻研究所本所和在许多国家的由合作机构所管理的田地里进行的。
在洛斯巴尼约斯培育的第1批“奇迹”杂种之一是半矮小植物,它有一个支持植物体直立的良好而茁壮的茎,即使施肥过量,也不会倒伏而浪费谷粒。
这使得它比老品种所达到的产量增加一吨。
布拉迪说,“这种情况明显地提高了许多地区的产量。
“但是,在印度东部、缅甸南部、泰国南部和越南南部,这种水稻不是高产水稻,洪水每年淹没这些地方的几百万个水稻田……所以那里的种水稻农民得出恰当的结论: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奇迹的水稻。”
因此,同受灾地区的科学家合作的国际水稻研究所科学家,正在设法研究一种能忍受淹没但仍然高产的新水稻品种。
他说,“因为受灾地区的某些本地水稻在水位增高时开始迅速生长,有些水稻简直是一天长两英寸。
我们正在把基因同这种奇异的特性结合在一起,以便同其他丰产水稻品种的基因拉在一起——并且还可以同其他对害虫和疾病有抵抗力的品种的基因拉在一起”。
布拉迪认为,国际水稻研究所对棕色的植物跳虫——许多国家破坏农作物的微小昆虫——的斗争,是该研究所取得的最大胜利之一。
他说:“这是一种凶恶的农业害虫,它从赤道远至北方的日本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而在最近两三年里,它严重威胁了越南、印尼和菲律宾种水稻的农民”。
国际水稻研究所在这些国家里培育了一种能抵抗这种病虫害的新品系。
他说,“虽然在东南亚大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发现,在印度和斯里兰卡的棕色植物跳虫的生物型是不相同的,而新的水稻品种对他们没有抵抗力。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推动这些科研工作者”。

B4-塔斯社报道搬迁建筑物

19790708B4-塔斯社报道搬迁建筑物
【塔斯社莫斯科04月10日电】
题:房屋是旅行者
《劳动报》编辑部所在的重达一万余吨的建筑物,今天在莫斯科的高尔基街作“旅行”。
由于改建莫斯科普希金广场区的这条主要街道,决定搬迁这座俄罗斯建筑术遗存。
这个复杂作业的参加者各就各位,所有的岗位上的准备情况已检查完毕。
发出了“开始搬迁!”的号令,按一下按钮,大功率液压起重机开动了。
用巨大的钢架“稍微升离”地面的建筑物,用安在加重轨道上的四百四十个钢轮行走。
房屋迈出的第1步是三十三厘米,第2步是六十厘米。
该建筑物总共需走约三十四米。
莫斯科的建设者具有搬迁建筑物的丰富经验,还在三十年代中期扩建高尔基街时,在这里搬迁过九座庞大的建筑物。
例如莫斯科市苏维埃的四层大厦向街区深处移动了十四米。
在别的城市也有房屋旅行过。
在莫斯科房屋迁往的地方已经准备好了覆盖着很厚的混凝土板的地基。

B4-港报文章《中共修正了经济发展的计划》

19790708B4-港报文章《中共修正了经济发展的计划》
【本刊讯】
香港《华侨日报》06月25日刊登一篇题为《中共修正了经济发展的计划》,摘要如下:
中共统治大陆三十年来,其政治与经济政策千变万化,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严重的经济落后局面,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不过,北京召开的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所表现的精神面貌,却给予人们一些不同的印象。
这次会议表现了中共领导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坚强信念,并且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扫除障碍和鸣锣开道。
华国锋总理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由目前很低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到现代化水平,改革我国目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那些妨碍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部分,扫除一切不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旧习惯势力的影响,这就是我国现阶段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全国人民在现阶段的中心工作。
从华国锋的发言可以看出,中共领导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已下了很大的决心。
例如在会议中强调实行社会主义民主、解放思想、健全法制、采取措施改善人民生活、进行加薪和推行奖励制度、对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分子追究法律责任、废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建的各级地方革命委员会,改为以首长为领导的政府制度,而最令人注目的是,华国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目前的主要方面……,所有这些,对于中共领导人民实现四个现代化是颇为有利的。
这次人大的重要内容是:“从今年起,中国将集中三年的时间,认真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华国锋在会议中作上述宣布。
中共在两年前订下的四个现代化计划,经过实践后,显然已证实目标太高,过于急速,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不过,中共能及时发现错误,并且承认事实,进而实行调整,希望能脚踏实地的去搞四个现代化,在中共来说,这种态度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无论如何,中共目前的做法并非是四个现代化计划失败的表现,而是反映出中共领导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视和决心。
事实上,对于中共的经济建设,我们一向强调轻工业的发展才是重要的,而且发展轻工业的条件最为有利。
因为中国劳动力充足,而发展轻工业所需投资资金较重工业少,所需技术及设备要求亦不很高,而且容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重工业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固然重要,但以中国的经济条件来说,如果着重发展重工业似乎脱离实际。
故此,如果中共领导人一意孤行,继续着重发展重工业,可能严重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
相反来说,今次人代会以调整经济为中心,提出着重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而坚决收缩重工业的投资,策略上是相当成功的。
在表面上来看中共似乎在四个现代化的道路上后退了一步,但实际上是站稳了一步,调整经济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无论中共经济计划将调整到何种程度,但中共发展贸易、争取外汇、按照需求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这一点是不变的,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够成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主要动力。
对于中共调整经济计划后的展望,与会代表可能会感到相当乐观,但事实上并不一定如此。
拿中共发展外贸争取外汇来说,就可能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
目前世界经济备受石油涨价影响,通货膨胀恶化,经济可能会转呈停滞甚至衰退,在这种情况下,中共的外贸决不可能一枝独秀,因为外贸是与世界许多国家的经济表现有密切联系的。
如果这样的话,中共外贸受到打击,外汇收入亦减少,购买先进技术设备自然亦受到影响,事实上,四个现代化的步伐亦不可能加快。
劳动力的真正发挥是目前中共经济建设的另一个重大隐忧。
假如有在内地投资设厂的人,都不会否认大陆工人工作散漫和不尽全力的现象。
工人们并无当家作主的精神,亦无其他的利益刺激他们,工作像在挨时间。
事实上,这些现象是由于近十年来的社会的变化对他们的影响,要彻底地消除这种现象,恐怕并不是一件易事。
虽然人代会上已决定拨款建屋提高工资增加奖励等,但事实上中国有九亿多人,生活水平短期间将难以有较大的提高。
而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法制等,要具体到实际行动上亦是十分困难和需要很多时间的。
不过,尽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提倡社会主义民主的政策在短期间难以发挥较大的效力,但无可否认的是它将给予人们一种信心和希望,虽然这些口号在以前已经喊过很多次。
两年前北京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各个经济目标,使人有吹毛求疵之感,但今次人代会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却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中国今后的经济建设道路,将会从夸大的数字和脱离实际的政治口号中回复到现实的经济规律上来,已有迹可寻。
虽然现时难以预料人代会后中共经济发展的速度如何,但它将随着一定的经济规律稳定向前,却是可以肯定的。

B4-美科学家研究从野生植物中提炼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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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伊利诺斯州皮奥里亚05月21日电】
皮奥里亚的一位化学家布坎南宣称,今天可以利用山薄荷、黄花、黑麦草和马利筋属植物帮助代替石油。
布坎南说,碳氢化合物作物不会成为燃料不足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是我认为到公元二○○〇年时,这类作物将成为部分解决办法。
几家美国公司已经对这些被当作野草的植物发生了兴趣。
科学家们在研究这样一些问题:它们的生长速度、在哪些类土壤中长得最茂盛,特别是在中西部的小麦产区以及远至犹他州的半沙漠地区。
布坎南和沃科克(土生植物公司的董事)说,有可能从半公顷的某些出汁液的沙漠植物中提炼出十桶石油,每桶成本为十七到二十美元。
并强调说,一些石油公司正开始为每桶石油支付二十二美元。
因此,现在不再是嘲弄从这类杂草中榨取石油的时候了,但要在二○○〇年后才能把它们当作一种可能的燃料来源。

B4-苏研制成保证汽车安全行车的电子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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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社莫斯科06月20日电】
题:汽车用的电子计算机
莫斯科汽车—公路研究所的人员,研制出一种特制雷达装置和微型电子计算机,可以帮助汽车司机几乎在任何速度下都能保持安全距离。
新系统的主要优点在于比较简单,这是希望的保证。
结构中有几个电磁阀,把指令由电子计算机传送给汽车上的机组:液压制动增力器、真空限速器、离合器传动装置和转向机构增强器。
这使本国装置超过了配备自动传动装置的外国样式。
它适宜在任何现有成批生产的汽车上安装,汽车售价只因此增加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据《社会主义工业报》报道,这种产品的大批使用已提上日程。
该报着重指出,这毫无疑问将提高公路上的行车安全程度,而将来则可取消对速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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