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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彭真
版面:头版

各位代表:

从今年开始,全国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
随着这个历史性的转变,我国必须认真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
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很难实现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
华国锋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封建主义的历史很长,经济文化比较落后”。
“四人帮”的流毒也还没有肃清。
在这种情况下,专制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家长作风以及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很容易滋长。
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受到压抑,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有时还得不到可靠的保障。
这一切表明,要充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必须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九亿人民办事有章可循,坏人干坏事有个约束和制裁。
因此,“人心思法”,全国人民都迫切要求有健全的法制。
正如叶剑英同志在开幕词中所说:“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
有了完善的法制,就能使宪法所规定的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就能不断地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
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七个法律草案,是由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分别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的。
大多数法律草案的原稿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准备。
几个组织法和选举法草案是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民政部的同志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和总结过去经验,修订提出的。
刑法草案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已有三十几稿。
一九五七年的第二十二稿曾提交一届四次人大会议征求代表意见并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
一九六三年的第三十三稿,曾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毛泽东同志原则审查过。
这次提出的草案是以第三十三稿为基础,根据十几年来的经验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由法制委员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了补充和修改。
刑事诉讼法草案也是在文化大革命前的多次修正稿的基础上修订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是国家计委主管这方面工作的同志主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同志研究起草的。
当然,这些草案都还难免有这样那样的考虑不周的地方,请各位代表审议修正。

现在把这次提出的七个法律草案的主要精神报告一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

为了扩大人民民主,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和便于九亿人民管理国家大事,同时进一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适应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这次提出的两个草案,对地方政权组织和选举制度,作了一些重要改革。
主要是:

第一,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和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
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并相应地恢复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和州长、县长等职称。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的行政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分别选举、罢免或者任免。
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由于这个改革,在全国县以上各级地方范围内,人民经过自己的代表、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将大大加强对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大大加强自己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第二,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要扩大地方权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思想,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长期以来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改革和建设的经验,这次提出的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和国家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不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订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第三,保障人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和罢免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重要保证,也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基础。
这次提出的选举法(草案)规定:(1)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民主地提候选人的办法。
在提候选人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任何选民或者代表(只要有三人以上附议),都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
候选人正式名单应由参加选举的选民或者代表反复酝酿讨论,民主协商直至在必要时举行预选决定。
(2)将候选人和应选人等额选举的办法改为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

第四,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
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群众对于本县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况是比较熟悉和了解的,实行直接选举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保证民主选举,而且便于人民群众对县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

第五,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权利和义务。
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提出质询,经过大会主席团提交受质询的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负责答复。
为了保证代表能够充分行使代表职权,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
刑法(草案)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结合我国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经验制订的。
它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利于保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一,刑法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保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草案规定:要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同时也要保护私人所有的一切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以及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或使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生产资料。

第二,刑法(草案)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
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聚众“打、砸、抢”,严禁非法拘禁,严禁诬告陷害。
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包括犯人)的,参照他所诬陷的罪行的性质、情节、后果和量刑标准给以刑事处分。
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大搞刑讯逼供、打砸抢,非法拘禁和诬陷、迫害,造成了大批冤案、假案、错案,后果极为严重。
因此,在刑法中规定“严禁”这些罪行是符合群众愿望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刑法(草案)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保护工作中的批评和反批评,讨论问题时不同意见的相互反驳,以及对领导、对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的权利,这些必须同诽谤、侮辱严格加以区别。
国家既不允许以刑法(草案)的这个规定为借口压制批评、压制民主,也不允许以民主为借口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

第三,刑法的打击锋芒是针对反革命和其它犯罪行为的。
刑法(草案)对于现行的重大的反革命罪和那些情节恶劣、危害社会后果严重、群众痛恨的刑事犯罪,规定了较重的刑罚。
对于反革命罪中情节特别恶劣、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以及对于杀人、抢劫、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后果严重的,规定了可以判处死刑。

为了防止罪名的滥用,关于反革命罪,刑法(草案)明确规定限于“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对其他各种刑事犯罪也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对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严格限制了类推的应用,规定类推的使用应一律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四,我国现在还不能也不应废除死刑,但应尽量减少使用。
早在一九五一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就再三提出要尽量减少死刑。
现在,建国将近三十年,特别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国形势日益安定,因此刑法(草案)减少了判处死刑罪的条款。

为了贯彻少杀的方针和力求避免发生不可挽救的冤案、假案、错案,这次恢复了死刑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规定。
同时,还保留了我国特有的死刑也可以缓刑的规定。

第五,刑法既要充分保护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又要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
因此,草案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
我们绝不应给任何反革命分子、敌特间谍分子和人民的其它敌人以任何危害人民、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刑法的任务限于处理刑事犯罪问题。
不能把应按党纪、政纪和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处理的并不触犯刑法的问题,列入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这类问题都不列入刑法。

第七,刑法(草案)规定,本法自颁布施行之日(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颁布实行以前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和案件,按照党和国家过去一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处理。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需要说明以下五点:

第一,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工作关系是在党的领导下,遵照宪法、刑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为了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而在工作中实行分工协作和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地打击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保护人民。
刑事诉讼法(草案)从程序方面规定三机关的职权和工作关系。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提起公诉,由检察院负责。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要求复议。
案件的审判由法院负责,检察院对法院判决不同意,可以提出抗诉。

第二,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分别行使侦查、拘留、预审、批准逮捕、检察、提起公诉和审判权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
同时,根据司法机关在工作中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的精神,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是当然的道理,现在特别加以申明,是为了防止滥行逮捕拘留,诬陷和侵犯干部、群众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三,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委托律师、亲属、监护人、人民群众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辩护人为他辩护。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有义务为他指定辩护人。
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法院避免审判中的错误。

第四,从诉讼程序方面严防诬告和伪证。
针对前些年发生诬告、伪证的恶劣现象,除在刑法(草案)中规定了诬陷罪、伪证罪和诽谤罪外,在刑事诉讼法(草案)中又规定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接受控告、检举时,应当向控告人、检举人说明诬告、捏造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告诉他们不要捏造事实。
在询问证人时,要告诉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
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并规定,法院认为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可以依法处理。

第五,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要注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重或者轻两个方面的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草案)还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草案)》

这两个法都是在一九五四年制订的法院、检察院组织法的基础上修改的。
对于法院组织法,这次原则修改较少,除了重申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等原有的重要规定以外,还在任务、辩护制度、人民陪审和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案纠正等问题上,作了若干补充和修改。
对于检察院组织法,这次做了较大的修改。

第一,确定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坚持检察机关的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我们的检察院组织法运用列宁这一指导思想,结合我们的情况,规定:(1)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或任命以后,都要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3)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设立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把检察院上下级关系由原来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以保证检察院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监督。

第三,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至于一般违反党纪、政纪并不触犯刑法的案件,概由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政府机关去处理。

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

国务院为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吸收外国投资,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决定与外资合营某些双方认为有利的企业,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
关于现在提出的法律草案,这里说明以下三点:

第一,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适合我国需要的。

第三,合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从事活动。

为了便于本法的顺利实施,今后还将制订具体实施条例,并将陆续制订和实施有关的其他经济立法。

各位代表:

法律制订出来以后,能不能贯彻执行?
怎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呢?

(一)我们的法律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表明了它是全国各族九亿人民共同利益和意志的集中表现,一旦为全国九亿人民所掌握,就会变成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强大力量。
毛泽东同志讲过:“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把法律交给九亿人民掌握,使他们运用这个武器监督国家机关和任何个人依法办事,对任何违法行为,进行揭发、检举和斗争,就可以有力地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

因此,为了把法律交给九亿人民,使他们能够掌握,在实施前必须在干部和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这几个法公布后,要有一段准备施行的时间。
建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这次大会通过公布后,都从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
在这个期间,要在全国人民中普遍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学习和宣传,使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和几个组织法逐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今后还需要经常进行有关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大家学会使用法制武器。
同时,我们的国家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工作情况也不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充分的准备,在统一部署下,有条不紊地实施。

(二)九亿人民掌握和贯彻执行法律,必须有自己的健全的专门机关作为武器,必须有一支强大的专业的执法队伍搞这方面的工作。
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就是执行法律,特别是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专门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用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工具。
建国以后,我们建立了自己的司法机关,建设了一支坚强的公、检、法队伍,虽然在工作中也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错误,但是他们坚定地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人民交给他们的打击敌人、保卫人民的光荣任务。
大家知道,人民的这支执法队伍后来被林彪、“四人帮”残酷地破坏了。
粉碎“四人帮”以来,我们恢复了检察院,整顿和加强了公安机关和法院,但是还远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为了使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能够全面地贯彻执行,首先要从政治思想上加强公、检、法的建设,要用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政策和这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和法院组织法,整顿和统一公、检、法广大干部和民警的思想,恢复和发扬我国司法工作中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群众路线、专门机关的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等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普遍地轮训干部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
其次,要迅速健全公、检、法的机构,充实干部队伍,需要从各条战线选拔和输送足够数量的,办事公正、热心为人民服务、热心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老、中、青优秀分子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去工作。
这些人虽然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但是有其他社会实践经验和知识,经过定期训练,就可以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提高,逐步成为司法工作的内行。
此外,还可以从法学院系毕业生中吸收大批优秀分子,充实司法队伍。
希望全国人民,全国各条战线都关心、支援、加强公、检、法这支保护人民、镇压敌人的专业队伍。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九亿人民群众和比较健全的公、检、法专门机关相结合,加强和健全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三)共产党员、革命干部要在守法、执法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我们的法律是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按照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制度,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它既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也集中反映了党的政策和主张。
因此,共产党员、干部首先应当严格遵守,带头执行。
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法律,就是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就是服从党的领导,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
反对和破坏法律,就是违背全国人民的意志,违背党的领导,亦即损害全国人民的利益。
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七年一月对党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同志们特别指出:“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
法律是上层建筑。
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
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全体人民、全体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的口号,是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
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在法律面前只有带头、模范地遵守法律的义务,决没有可以不守法的任何特权。
对于违法犯罪的人,不管他资格多老,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不能加以纵容和包庇,都应该依法制裁。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不允许言行不符,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之外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特权思想实质上是几千年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封建统治者思想的反映,是使我们的干部腐化堕落的思想,是毁灭我们干部的思想,是破坏革命法制的思想,甚至可以发展为破坏我们国家和党的思想,我们必须批判它和肃清它。

我们这次代表大会将要审议通过的法律和它们的贯彻执行,迈出了加强和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大步。
今后,更巨大的任务还在我们面前。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要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陆续制定各种经济法和其他法律,使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完备起来。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然要经过复杂的激烈的斗争,要克服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和“四人帮”帮派残余分子的各种抵抗和阻力。
我们只要紧密地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周围,在党中央领导下,依靠社会主义的工人,社会主义的农民,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就一定能够逐步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从而保障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华社六月三十日讯)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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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叶委员长主持下,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提议的增补五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了华总理提请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国科学院院长的人选名单

新华社六月三十日讯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在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下,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提议的增补五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了华国锋总理提请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国科学院院长的人选名单。
并将这两个名单交全体代表讨论以后,分别提请大会选举和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以下文件: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草案;
法案委员会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审查报告和七个法律草案。

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启龙和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乔木分别在会上作了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和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审查报告。

张启龙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以来,代表们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向大会提出了各种提案,充分反映了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大好形势。
到六月二十五日为止,共提出了一千八百九十件提案,数量之多是空前的。
这些提案的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业、财贸、科学、文教、卫生、人民生活、政法、国防、外事等各个方面。

张启龙说,这次大会的提案,代表性非常广泛。
许多提案是代表们事先征求了群众的意见提出来的,有些是代表们共同商议后联名提出来的。
这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当家作主的高度责任感和积极性。

张启龙说,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了工业、农业、财贸、文教、综合等五个专业审查组,认真地审理了代表们提出的提案,并在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根据提案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了审查意见。
张启龙建议把各项提案分别交由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随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向下一次大会提出报告。

胡乔木在审查报告中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代表对七个法律草案和彭真主任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对这七个法律草案一致表示赞同。
他说,代表们认为这些法律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总结了我国近三十年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历史经验,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胡乔木说,法案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七个法律草案作了审查,除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草案没有什么修改或者只作了文字修改外,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四个法律草案都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

胡乔木向会议介绍了法案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意见对这四个法律草案修改和补充的情况。

他说,法案委员会建议将修改后的法律草案提交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

胡乔木说,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外,其它六个法律都自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党内风气正 部队面貌新-济南部队某团党委整顿党风初见成效

作者:云才/伯银/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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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济南部队某团整顿党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首先,各级领导注意了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今年二月,机关整理了一份经验材料,结尾写道:“由于党委坚持了赏罚严明的原则,部队杜绝了不正之风”。
党委常委在审定这份材料时,认为部队的不正之风比过去是大大减少了,但并没有完全杜绝,材料上那样写不符合实际,于是,便把这句话去掉了。
今年四月,一位摄影记者来这个团采访党委转变领导作风的问题,建议在室外拍一张团主要领导干部召集战士开座谈会的照片。
他们认为,尽管过去开过这样的座谈会,但为照相临时召集就不实事求是了。
后来,和记者商量,从实际出发,改拍了其它照片。

二是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有了进一步增强,不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政委赵学玉的家乡就在部队驻地,从生产大队到县直机关,经常有人来找他帮助解决一些“难题”。
但是,凡是不符合党的政策和上级规定的事情,赵政委一律不办。
这个团领导干部的子女,今年有六名中学毕业,没有一个通过不正当关系找工作。

三是党员干部比过去更加关心部队建设,关心群众疾苦,一心搞好工作的好同志越来越多。
春节期间,机关食堂为了照顾回家过节的干部,每人卖给二斤鸡蛋。
有的领导干部看到食堂的鸡蛋数量不多,就主动把自己买的鸡蛋留给集体伙食用。
有一次,地方供应首长和机关一部分花生米,有关部门提出多给首长分一些,党委决定把花生米分给连队和机关。
党委常委、团参谋长刘玉坤负责营建的组织领导工作,他吃住在工地,既当指挥员,又当普通劳动者。
其他领导干部也经常下连蹲点,领导作风比过去深入了。

(云才、伯银、国安)

图片

作者:王有党/杨浩然
版面:头版

空军政治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飞行员王少邦,向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英雄学习,克服困难,搞好飞行训练。
这是他和机组的同志研究海上低空飞行训练的难点。
王有党、杨浩然摄(照片)

谈谈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作者:颜速
版面:头版

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五十八周年。
在党的生日,谈谈党员的模范作用,是很有必要的。
要知道什么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模范作用吗?
我们不妨先来读读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的一些报道。

《解放军报》四月五日报道:云南边防部队的一位班长、共产党员蒋金柱,在攻打一四八高地战斗中,被敌人子弹击中头部,昏了过去。
他醒过来后,艰难而又迅速地向前爬去,追上战友,继续战斗。
蒋金柱用一梭子弹撂倒了三个敌人,自己的左臂也被敌人的三发子弹打中,他第二次昏了过去。
待他再次醒来时,只见敌人的重机枪还在吼叫,我们的同志还被压制着不能前进,蒋金柱用尽全身的力量,向敌人的侧翼奋力爬去。
突然,蒋金柱猛地站了起来,高高扬起右手,把手榴弹对准敌人碉堡投去。
敌人最顽固的火力点终于被摧毁了,他也在敌人投来的手榴弹的硝烟中倒下了。
连队踏着蒋金柱开辟的通道迅速冲上了山顶,他们看到,蒋金柱烈士的头上、身上共有九处伤口,在他牺牲的地方留下了一条七米长的血迹!

《人民日报》四月二十三日报道:某部五连的二班和六班向三三二高地越军进攻,山头上草深林密,激战中有部分战士跟连指挥所失掉了联系,他们自动聚集到一起,没有班长,共产党员沈建民同志站出来说,“我是共产党员,我来当班长!
大家听我指挥!”
他坚定地对大家说,“我们这里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
尽管我们暂时与连队失去了联系,但是我们仍然是个有组织有领导的队伍,是个团结战斗的集体。
我们要继续战斗,即使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也要坚持到底!”
沈建民把战士们组织起来,连续打掉敌人三个火力点,最后夺取了高地。

《北京日报》四月二十二日报道:一位连长、共产党员郑家才,受了重伤,不能跑,就向前爬,坚持指挥全连战斗。
他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冲上去,党交给的任务比我的生命重要,只要有一口气,爬也要爬到党指定的位置。”
他先后负伤三十九处,仍然顽强地带领连队,按时穿插到指定位置。

《解放军报》三月六日报道:某师党委讨论执行战斗任务时,几个师的干部都争着到最前面去。
战斗英雄、副师长李万余对一位师的干部说,你的身体不如我,我去比你合适;
又对另一位师的干部说,我年纪大了,以后打仗的机会不多了,就让我去吧。
李万余在攻打同登、谅山的战斗中,亲自率领突击营、一把尖刀似的勇猛穿插,断敌退路,打退了敌人几十次反扑,歼敌数百,出色完成了任务。

上面摘引的这些材料,比之这次作战中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来,当然是很零碎的、点滴的。
但是,就是读着这样一些报道,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不是已经跃然纸上了吗!
共产党员战斗在前,冲锋在前,共产党的干部身先士卒,奋勇争先,就深深地刻印到了人们的脑海。
打仗是直接的生与死的搏斗,明明会有牺牲,“我是共产党员,我应该上!”
争着把可能的牺牲留给自己,人世间难道还有比这更为高尚的品德、风貌吗!

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十分重要,这是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基本条件之一

可以用许许多多美好的语言赞颂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可以从许许多多方面论证这种作用的必要和重要。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强调、要提倡共产党员起模范作用呢?
从根本上说,因为它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
甚而可以这样说,没有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也就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作用。

我们党怎么实现对广大群众的政治领导呢?
毛泽东同志说过要有几个条件。
首先是要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提出恰当的口号,也就是说,根据历史发展行程提出基本的政治口号,和为了实现这种口号而提出关于每一发展阶段和每一重大事变中的动员口号,作为大家一致行动的具体目标。
另一个重要条件,毛泽东同志说,“是按照这种具体目标在全国行动起来时,无产阶级,特别是它的先锋队——共产党,应该提起自己的无限的积极性和忠诚,成为实现这些具体目标的模范。”
毛泽东同志还说过,所谓党的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跟我们一起行动。

外界主要地不是从我们党发表的言论,主要地是从我们党实际做的,来判定我们党的。
至今仍然广泛流行的,“听共产党的话”,所以能是这样,所以成为我国各族人民普遍的自觉的一种行动,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确确实实为中国人民谋利益的结果。
为了推翻旧中国,建设新中国,我们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鞠躬尽瘁,奋斗终生;
我们党有成千上万的优秀党员和干部,在解放的战场上,在敌人的刑场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广大人民群众正是从我们共产党人的模范行动中,逐步认识我们的党,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的。
我们党也正是以自己广大党员的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模范行动,为自己创造出了这样一个条件:谁也没有我们党这样崇高的威信,谁的话也没有我们党说的话深受人民信任!

长期以来,林彪、“四人帮”把党的领导说成仅仅是个路线领导,仅仅是个发号施令的问题,谁掌权的问题,似乎哪个聪明的脑袋出个主意,人们就一定会照办不误的。
这是对党的领导作用的严重歪曲,是滥用党的威信来破坏我们的党。
党的领导,既是思想的,又有组织的,不但表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并且要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去具体实现。
而思想领导也好,路线领导也好,组织领导也好,如果没有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都是要落空的。
自己的党员都不身体力行,何以要求党外的广大群众呢?
所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虽然不等于党的领导作用的全部,但它确确实实是我们党的领导作用能够发挥和实现的一个基本条件。

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可以用“带头”两字概括,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
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

共产党员应当在哪些方面起模范作用,毛泽东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很多,他说:

“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
“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
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
“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
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
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
“共产党员又应成为学习的模范,他们每天都是民众的教师,但又每天都是民众的学生。
只有向民众学习,向环境学习,向友党友军学习,了解了他们,才能对于工作实事求是,对于前途有远见卓识。”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工人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进步的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有革命精神。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集几千年人类先进思想之大成,是最科学的革命理论。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党员,这是最为光荣的称号,同时他就应该成为无愧于这样称号的一个人。
他是工人阶级的优秀分子,他就要具备工人阶级的一切优秀品质。
他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生,他就要为实践这个学说而付出全部的心血。
斯大林说得好,“我们共产党人是具有特种性格的人,我们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
我们共产党员的特殊之处就在:有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解放全人类的宽广胸怀,为了党的阶级的人民的利益,一切艰苦的、困难的、需要流血牺牲的事情他争着去干,一切享受得益宁可落在后头,就是说,他在一切方面能够成为党外群众的表率。
今天,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的斗争任务召唤着我们,我们共产党人一定要更加自觉地做全心全意搞四化建设的模范;
做贯彻执行和捍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
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模范;
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
做努力工作,精通业务的模范;
做艰苦奋斗的模范。

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如果要用简单的话来表述,这就是“带头”。
要求大家做到的,党员首先带头做到;
要求大家不做的,党员自己首先带头不做。
共产党员都在一定的岗位上工作,他应该在许多方面做模范,首先是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职责范围之内起带头模范作用。
在战斗连队,打仗就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
在机关工作,总是先要想到连队,机关为连队服务,不是连队为机关服务。
管纪律、执法的,自己先要守法、守纪律。
管财、管物的,就要带头遵守财经制度,分配物资的时候先人后己。
当着与别人共事,同别单位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抢着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人家。
共产党员这样带了头,就一定能够影响带动别人,这样的连队就一定是战斗力很强的连队,这样的机关就一定是威信很高的机关,这样的业务部门一定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分担的工作任务。
实际生活难道不是这样天天在证明着的吗?

有的人可能觉得共产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时享受还没有份,当党员还有什么意思呢?
由于旧的传统观念还在起作用,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在我们社会政治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入党同当官、同权势、同享受特殊的生活待遇连在一起的这样一种现象。
这是一种丑恶的现象,是同我们党的性质,党的光荣传统格格不入的。
我们肃清林彪、“四人帮”流毒要做的一件事情,我们提倡共产党员带头模范作用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把这类丑恶的现象扫除干净。
如果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一条都不愿做,那还算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员呢?
如果入党不能当官抓权,不能搞不正之风,就觉得当党员没有意思,那么他最好不要当党员,我们党有这样的党员有什么意思呢?

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党的领导干部要做党员群众的表率

如果说,一般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非常重要,党的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则尤其重要。
党外群众在看着我们的党员,学他们的样子。
党内的党员群众也在看着党的领导干部,学他们的样子。
一个党的领导干部,作为党员,他要成为党外群众的表率,作为党的领导,他又要成为党员群众的表率。

我们的党是一个执政的党,领导和管理着有九亿多人口的国家。
由一部分党员担任各级、各种领导职务,这是党和国家的需要,人民的信任。
但是,给一个党员以领导职务,不过是在他肩上加上了担子,领导职务越高,要他负责任的范围越大,他就越要提起更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正如毛泽东同志说过的,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
当了领导干部,决不意味着当了站在群众头上的老爷,可以利用职权来谋取个人的私利,可以不象一个党员那样起带头模范作用了。

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朱德同志以及我们党其他已经去世的许多优秀干部和领袖,是我们全党学习的光辉榜样。
不但在大的方面是我们的楷模,而且即使在生活问题方面,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陈毅同志的父母回四川安家,他对具体帮助办事的同志讲了三条:一、把两位老人直接送到家,不要惊动省委;
二、找普通的民房住,不要向机关要房子;
三、安家事自行解决。
陶铸同志外出检查工作约法三章,不要干部和群众迎送,不准请客,不准送礼。
一九五七年,彭德怀同志到浙江温州检查工作,军分区机关请他看戏,他说,请我看戏我去,但得依我两个条件:第一,不要去布置招待,惊动大家;
第二,不准叫别人让票退票,也不准剧院给优待,能买啥票就坐啥位子。
军分区买回几张十八排以后的戏票,彭老总随手拿了一张,和大家有说有笑地看戏去了。
类似上面这样的故事是很多的,这是对我们党员特别是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的很好教材。
当然,要求领导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主要是要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的模范,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艰苦奋斗作风的模范。
此外,最好在被视为小事的生活方面,也能做好样子,至少不做坏样子。

讲到生活方面,这里有一点要讲清楚,我们提倡起模范作用,绝不是提倡搞平均主义。
看到领导干部房子住得多一点,生活方面有某些照顾,就说这是特殊化,这是不正确的。
即使在战争年代,我们过的是军事共产主义生活,也只是大体平均,不是绝对平均。
那个时候,营以上干部就有乘骑嘛,后来,吃的方面,细粮就多一点,穿的方面,冬天就多一件大衣。
平均主义思想不是共产主义思想。
现在,规定给一些领导干部配备汽车,这是利于工作的。
为了减少领导干部的事务,好集中精力考虑大政方针,设秘书是必要的。
由于领导干部年龄大,有一些身体又不好,要求他们象年青小伙子一样参加体力劳动,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我们讲的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显然不是指的这些方面。
相反,这些方面倒是应该照顾到的。
我们党历来的习惯,对越是工作积极的同志,越是克己奉公的同志,越是能够使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甚至必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的同志,我们就越要更多地关心他们,注意给他们创造比较好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
关心群众,关心干部,当然包括要关心领导干部。

现在的问题是,有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他们同自己的过去,或者说同未担任领导职务时大不一样了。
他们变懒了,手懒,脚懒,头脑也懒,很少接触群众,很少思考问题,只等别人出主意写材料他画圈念稿,有时连圈还是别人代画的。
他们也讲执行党的指示,遵守党的政策,服从党的纪律,不过多数是对别人讲的,自己是例外。
有的领导干部,不是把给予他的生活照顾和工作条件,用来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而是把它看作是一种显赫的标志,千方百计去争,伸手去要。
有的超越制度规定之外,搞特殊,图享受,挥霍无度,豪华成癖,不但本人特殊,他的亲属、子女、三姑六姨都不能同群众一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
广大群众和党员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满意,完全有道理。
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党的威信,影响党的指示、号召不能完全兑现。
当这样的领导干部对别人哇喇哇喇讲话的时候,人们只要提出一个问题:你做得怎么样?
他的全部讲话,那怕百分之百正确,也就全部告吹了。

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不是一般的重要,而是有着特殊的重要。
打仗中这种模范作用就是一种胜利的力量。
这次对越自卫还击攻打复和长形高地的战斗中,我一个炮兵连遭到敌人几面火力的威胁。
就在这个时候,连队政治指导员从报话机里听到李承业副师长的声音:“告诉同志们,不要慌,沉着打,我就在你们前面!”
指导员把李副师长在炮阵地前面指挥战斗的消息向全连一宣布,同志们的战斗情绪更加高涨。
在全连负伤十一人的情况下,连里干部人人挺身上炮,向敌人火力点猛烈轰击,摧毁了敌人四个山头上的全部火力点,保证了步兵全歼长形高地之敌。
类似这样的事,在我军战史上举不胜举。
现在,我们不是讲传帮带吗?
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就是最好的传帮带的一种。
我们党我们军队多少年来的经验证明,上面带了头,下面就会跟着做,整个单位整个部队也就带动起来了。
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想一想,自己究竟有多少地方可以值得人们学习的?
领导干部应该体现我们党的好的传统,好的思想,好的作风,并且用自己的行动来支持自己的言论,真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理论和实践一致。

从党内做起,党员、干部带头,影响和改变整个社会风气

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当前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我们主要的任务是搞四个现代化建设,要求大家把心思和精力都集中到这上面,共产党员首先就要千方百计为它贡献一切力量。
我们面前还有一些困难,共产党员首先要带头去克服困难。
无论四化建设,经济调整,或者做别的事情,都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局面,良好的社会风气,而这又要首先纯正党风,由正确的党风去影响和改变社会上的风气。

我们社会上有一些不好的风气,使人看不惯,生气。
解放以后,由于党和政府提倡,党员、干部带头,旧社会的污泥浊水曾经一扫而光,爱国家、守纪律、讲卫生、追求进步、好学、勤劳、节俭、遵守公共道德、尊重妇女、敬老扶幼、拾金不昧等等,成为社会的普遍风尚,连外国人士也都称赞。
过去的十多年中,林彪、“四人帮”把我们的党和政府搞乱了,也把我们的社会法纪、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全都搞乱了。
什么时候看到过,共产党办事还要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
有的人为非作歹、徇私舞弊,竟然可以逍遥法外!
这些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候都出现了,从社会上到党内,又从党内到社会上,急速地极大地蔓延开来了。
粉碎“四人帮”以后,情况有很大好转,但是要使社会风气完全恢复到过去那种健康的状况,还需要花费很大气力。
必须实行我国解放初期的办法,从党内做起,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

毛泽东同志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
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
党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如果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利私,不与群众同甘苦,不实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去改造社会风气呢!
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怎么可能改变过来呢!

我们党内历来有很好的风气,现在的任务是要把它恢复和发扬起来。
恢复和发扬什么样的党风呢?
当前,最重要的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艰苦奋斗。
共产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虚心体察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共产党员要走群众路线,做群众的学生,遇事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意见、呼声,同群众完全打成一片,坚决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
共产党员要带头艰苦奋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坚决反对特殊化等剥削阶级的思想作风和腐败现象。

党风、民风不是一个小问题,这是一个国家、一个党兴旺还是败落的标志,一个民族有没有希望的标志。
它是一种力量,或者是建设的力量,或者是破坏、腐蚀的力量。
我们三千多万党员风气正了,就能影响九亿人民,成为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
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让我们首先在党风方面社会风气方面起模范作用吧!

象张志新同志那样生活和战斗

作者:严钧王百成钟启映
单位:八四六一八部队 八四八○二部队 七三一九工厂

人生的道路应该象她这样走

我非常敬佩党的好女儿张志新烈士,敬佩她那崇高的革命品质,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视死如归的献身精神。

她,忧国家之前途,思国家之命运,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丝毫不考虑个人的得失甚至生命的安危;
她,在尖锐复杂的斗争面前,犹如一棵挺拔独立的大树,而不是向两旁偏倒的小草,一旦认清了革命的目标就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她,在“四人帮”的法西斯淫威面前,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在死亡面前,镇定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

张志新烈士为什么能有那样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
烈士的言行已经作了回答,那就是她有着伟大的共产主义信仰,她从党——母亲的乳汁里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从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中汲取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正是这种力量,使她用鲜血和生命实践了自己“为真理而斗争”的誓言;
也正是这种力量,使她在林彪、“四人帮”猖獗时毫不畏惧,在这一伙法西斯强盗面前傲然挺立,至死不低头!

烈士的一生,也向我们每一个革命者提出了一个极为严肃的问题: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
是以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党为人民奋斗一辈子,还是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虚度终生?
是无私无畏,把党的原则视同生命,为捍卫真理不惜牺牲,还是在斗争中摇摆不定,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苟且偷安?
张志新烈士给我们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她是我们党的光荣,人民的骄傲,她的忠骨长埋地下,浩气长留于天地之间。
她一生为真理而斗争的道路,也是我们应走的道路。
为了祖国的四化和人民的幸福,我要象张志新同志那样勇敢地战斗!

八四六一八部队 严钧

要这样问问自己

张志新同志在监狱里的一次答辩中,这样写道:“在路线斗争中那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如若少闻未见也可不加责难,一旦发现仍处之泰然,贪图个人安危,不究不管,那么有朝一日被阶级兄弟质问:供你念这么多书,享有这么优越条件,为什么没发现问题,见到了又置之不问,好象与己无关。
你们是谁的干部,是什么党员,难道你光会吃饭?!

那时候该作出什么回言?”
张志新同志的这段话,是何等朴实而又深刻,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第一生命的崇高品质。

是谁的干部,是什么党员?
张志新同志是名副其实的人民的干部,优秀的共产党员。
她时刻牢记自己是受党和人民委派的。
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是党送她上学、参军,给了她锻炼提高的机会;
是人民劳动生产的衣食,为她学习、工作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她把这一切铭刻在心,并常常扪心自问,激励斗志,唯恐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与期望。
因此,哪怕到了生死关头,她首先想到的是向党向人民负责。
可是,在我们有的党员、干部身上,缺乏的正是张志新同志这种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他们对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那么关心,对个人的得失却斤斤计较;
在生活享受面前,总觉得是理所当然,能得就得,对工作则精神不振,能推就推。
所有这些,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如果我们每个共产党员、每个干部,都能象张志新同志那样,把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养育之情牢记在心,并经常反躬自问,以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为自己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更有生气。
如果我们都能象张志新同志那样抛开个人的私心杂念,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就会有胆有识,朝气蓬勃,全心全意地搞好四化建设。

我决心象张志新同志那样,永远牢记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培育,经常问问自己“是谁的干部,是什么党员”,并用实践做出回答。

八四八○二部队 王百成

生命与革命

一个人应当怎样对待生命与革命?
读了张志新烈士的事迹,很受启发。
张志新同志珍视的是革命,是革命理想和党的事业。
她抛掉私心杂念,坚持与林彪、“四人帮”斗争,为革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生命用于革命,革命不惜生命,这是张志新同志对待生命与革命的根本态度。

毛泽东同志说过,“要奋斗就会有牺牲”,要我们“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张志新同志正是这样做的。
事实上,任何一个真正的革命者,都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视为第一生命,把革命利益看得高于生命的。

张志新同志认为:“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有意义”。
革命者把革命看得高于生命,生命要在革命中冶炼,生命要在革命中发光,生命的意义就在于革命。
张志新同志一生的革命实践表明,她是真正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
可是,我们有的党员和干部,革命斗志衰退,不想再过艰苦的生活,考虑党和国家的前途少了,考虑个人的名位多了。
有的青年由于受林彪、“四人帮”的毒害,缺乏革命理想,工作热情不高。
有的不是想国家,立大志,而是想自己,想小家。
这些同志是应该从张志新的事迹中受到教育的。

张志新同志被迫带上脚镣手铐,挨批斗达六年之久,但她想的一直是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一直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从没有为了小家安危和个人利害而放弃斗争。
这充分体现了张志新同志无私无畏为真理献身的崇高革命精神。
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一定认真学习张志新同志的优秀品质,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集中到四化建设上来,紧跟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为四化而奋斗,实现毛主席、周总理、朱委员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遗愿。

七三一九工厂党支部书记 钟启映

多想想九亿人民的大“家”
优秀的共产党员张志新同志为着维护真理,同林彪、“四人帮”进行殊死决斗,英勇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她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和骄傲。
她肝胆照人的共产主义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象她那样生活和斗争。

张志新同志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天真活泼的孩子,她和千千万万个中国妇女一样,热爱生活,向往幸福,对未来充满着希望。
可是当她发现一场重大的斗争摆在面前时,就能冲破家庭的小圈子,奋不顾身地为着真理而斗争。
斗争会有牺牲,会失去家庭、丈夫、孩子乃至生命,但她认为,“为了寻求真理,这一切都可以抛开,生活、革命的意义本来就不是这么个小圈圈”,她想得更远更深的是有九万万人口的大“家”,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
为了这些,她不惜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革命情操!

在向四化进军的伟大长征中,我要象张志新烈士那样生活和战斗,为党为国分忧,多想想国家和革命的大事,少考虑个人生活的小事,把全部精力贡献给伟大的社会主义四化建设;
象张志新烈士那样,自觉地扫除身上的灰尘,涤荡思想上的污垢,珍惜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以英勇献身的精神搞四化,为九亿人民的大“家”做出贡献。

三九○五六部队 孙中献

沈阳部队某部卫训队的预备党员赵建国、李季秀,怀着崇敬的心情学习张志新同志勇敢捍卫真理的英雄事迹,决心学好革命理论,锤炼革命品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梁一志摄(照片)

维护党规党法 切实搞好党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课教育提纲

栏目:党团生活

党的任何领导人都不准搞特权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的任何领导人都不准搞特权”。
今天这堂党课的目的,是帮助大家加深对这条准则的重大意义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分几个问题来讲。

什么叫特权和当前搞特权有哪些主要表现

这里说的特权,主要是指一个领导人认为他的权力可以不受限制,可以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可以随心所欲地指挥、干预不在他工作范围之内的事,决定不应该由他决定的问题,以及取得特殊的、非法的享受。
这种特权思想和搞特权的行为,同我们党的建党原则和传统作风是根本相违背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反革命野心家,出于篡党夺权的目的,把他们手中窃取的权力变成镇压人民、剥夺人民,大搞阴谋诡计的特权,插手党政军各部门,疯狂破坏党中央的部署,拉帮结派,残酷打击迫害干部和群众,大量侵吞国家资财,把特权搞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在他们的毒害和影响下,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受到很大的破坏,党内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也滋长了搞特殊化的不正之风。
粉碎“四人帮”以来,经过党中央三令五申和整顿,情况开始有了好转。
但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并没有肃清,一些领导干部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特权思想和特殊化作风,其主要表现:

一是在政治上不平等待人。
有的领导干部以权压人,摆官架子,对下级态度粗暴,动辄指责训斥,甚至开口骂人,侮辱人格。
有的领导干部唯我独尊,谁发表不同意见或者对他提出批评,触犯了他的“尊严”,就耿耿于怀,寻机打击报复。
有的党委书记搞“家长式”领导,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或随意推翻党委的决定。
有的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在党的生活中以首长身份出现,发号施令,当“特殊党员”。

二是在工作上滥用职权。
有的领导干部仗恃手中有权,任意决定问题,搞“瞎指挥”,有时明明错了,也要坚持蛮干下去。
有的领导干部无视党的原则和规章制度,超越职权,乱作主张,乱批条子,随意违反上级的规定,侵犯机关和其他干部的职权。
有的领导干部做工作不讲政策,不讲道理,不注意以理服人,而是以势压人,甚至以权整人,滥施惩戒。

三是生活上谋取私利。
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亲友安排工作,为子女的入党、升学、提升、调动走后门,甚至亲自出面,把子女调离艰苦危险的单位,或者自己到哪里就把已参加工作的子女、以及媳妇、女婿调到哪里。
有的领导干部超标准占用公房公物,甚至制造借口,用公款为自己营造好的住宅。
有的领导干部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袒护子女的错误,包庇他们的违法行为。
有些领导干部巧立名目,假公济私,或者借口参加会议,检查工作、住院养病,带着子女亲属游山玩水;
或者借口搞协作,用军用物资以物易物,谋取私利;
或者借口“礼尚往来”,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等等。

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少数人的身上,但它的影响是很坏的,危害是很大的,是当前党的建设上一大障碍,必须坚决纠正。

为什么强调党的任何领导人都不准搞特权

不准搞特权,是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中,反对搞特权是一条重要的原则。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就明确指出:要消灭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勤务员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
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毛泽东同志在革命战争年代就一再教导我们:共产党人和党的工作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
要做民众的朋友,不能做官僚主义的政客。
要密切联系群众,不能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称王称霸。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又及时指出:“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三二六页)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还从实践上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同战士一起挑米,在延安送子务农,解放后又送子上前线。
周恩来同志不准亲属享受超标准的待遇,不准为他修建新的住宅和办公楼,不准维修故居房屋,不准别人迎送和送礼,坚持参加党小组生活,坚持送侄儿回农村工作,坚持吃饭、喝茶和因私事用车按标准交费。
朱德同志亲自为伤病员牵马,同战士一起劳动、打球,不让孙子坐小车上学。
还有陈毅、贺龙、彭德怀等同志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模范事迹,都早已成为亿万群众传诵的佳话。
我军的多数领导干部,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都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在最近的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许多军、师领导同志亲临第一线,与战士同甘共苦,有的领导干部要求把自己的孩子从机关调到连队,从后方调到前方参加作战;
有的老英雄、老模范带着突击营、尖刀连,战斗在最前面。
我们党的这些优良传统作风,保证了党的坚强领导和革命的胜利。
今后,我们要完成党提出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战略目标,还必须发扬我党我军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殊化作风。

不准搞特权,是抵制剥削阶级思想侵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大措施。
特权思想和搞特殊化是剥削阶级的恶习,是同无产阶级的思想品德水火不相容的。
如果党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甚至把职权变为特权,就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有的同志说得好:个人如果不反对搞特权,就会腐化堕落,变成高人一等的贵族;
党和国家不反对搞特权,就会形成象苏联那样的特权阶层,变修变色。

不准搞特权,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人不搞特权,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的关键所在。
党的领导人都是执法的人,应该带头守法,行得正,站得直,说话才有人听。
过去,我们党的干部说话,群众没有不拥护的,在干部遇到困难的时候,群众总是千方百计进行帮助,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保护党的领导人的安全。
原因是他们把党的干部看成是为群众谋利益求解放的带头人。
可是,近些年来有的领导干部由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群众就不那么信任他了,甚至还抱有反感。
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带领群众去战斗和建设呢?
实践告诉我们,领导是关键,干部的模范作用是无声的命令,只有领导干部的作风端正了,才能带动全党,影响社会,树立起良好的风气来。

怎样防止搞特权

根据一些同志的体会,要做到不搞特权,首先要真正认识不准搞特权的意义,并且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有些搞特殊化的人,并不是一点不懂得搞特殊化不对,而是行动上做不到。
如有的在学习讨论、作报告时讲得头头是道,实际做起来,就把讲的那些道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有的当自己没有那个权的时候,对别人搞特殊化意见很大,批评很尖锐,而一朝权在手,也照样搞了起来,甚至比别人搞得还厉害;
还有的在整党整风和发扬民主的会议上,也多次检讨搞特殊化的错误,但老检讨老不改。
为什么这些同志明知不对还要那样搞呢?
分析起来,是因为他们在思想上有些问题还没有解决:有的认为自己参加革命早,职务高,有功劳,特殊一点没有啥;
有的看到别人搞,觉得自己不搞吃亏;
有的把特殊化看成生活小节,以为搞一点犯不了政治错误。
因此,要真正做到不搞特权,必须从思想上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正确对待自己的资历和对革命的贡献,认清革命胜利的取得,是由于党的英明领导和千百万群众的英勇斗争,个人功劳再大,也只是“沧海一粟”,一点也不应该居功自傲;
二是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认清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要我们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不是为个人谋私利的,越是职务高,权力大,对党、对人民的责任也越重,越应严格履行对党的义务,注意防止滥用职权;
三是正确确定自身革命化的标准,认清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半心半意,更不能三心二意。
要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一辈子做人民大众的“牛”,不能前紧后松;
四是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认清党的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党的形象、威望产生影响,自觉地把党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党性,做搞好党风、实现四化的带头人。
各级党委要重视对这些同志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传统作风的教育,帮助他们洗刷头脑中的封建特权思想,杜绝特殊化的行为,以坚强的意志把革命进行到底。

第二,要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中央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共产主义者认为,在党的工作、国家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任何劳动岗位都有一定的职责和权限,一个服务员、一个农民和一个高级党政军负责人的权限虽有不同,但他们在各有权限这一点上是完全平等的,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
“在党内,所有党员尽管工作分工有所不同,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
这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精辟的阐述,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同志间关系的准则和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
我们在党的生活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两个正确的口号。
要纠正“权大就是真理,官大就是政策”的不良倾向,树立一切以是否真理、是否符合党的政策纪律为标准的良好风气。
一切领导干部都要有平等待人的态度,做到:尊重别人的权限,包括下级的权限,不随意干预别人的职权,不到处伸手揽权要权;
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在党内造成畅所欲言,让人讲话,充分讨论问题,服从真理的空气,不搞“一言堂”;
尊重党员间的平等关系,在党内互称同志,不称“官衔”,不当“首长党员”;
尊重群众的劳动,爱护群众的积极性,遇事多调查研究,不主观武断,不随意批评指责。
对由于领导不正确不周密而在工作中出的毛病,要主动给下面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不能有了成绩归自己,出了问题怨别人。
要纠正“执法犯法”,领导人可以置身法外的不良倾向,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令,遵守政策纪律的良好风气。

第三,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经验告诉我们:要做到不搞特权,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很重要。
各级党的组织要在党员和群众中大力进行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勇于对搞特殊化的人进行批评监督。
要定期进行整党整风和召开民主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经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铁面无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那些破坏党规党法搞特权的,和诱使领导违反制度搞特殊化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绝对不能搞“官官相护”和“刑不上大夫”那一套。
要切实保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抵制上级搞特权的权利,同一切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作斗争。
一切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和普通一兵的身份,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在反对搞特权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毛泽东同志教导我们,在反对某种倾向的时候,要注意一个倾向可能掩盖着的另一个倾向。
这是我们在反对搞特权中要牢牢记住的重要指导思想。
过去“四人帮”借口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搞什么“全面专政”,“打土围子”,丑化和打击迫害革命老干部。
他们以极左的词句,混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正确和错误的界限,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区别,煽动绝对平均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破坏上下关系,把一些人的思想搞乱了,有的至今尚未很好澄清。
因此,我们在反对搞特权中,必须注意分清是与界限。

一、要注意区分生活上的必要照顾与搞特殊化的界限。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由于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有一些照顾是必要的,但绝不能违反制度规定搞特殊化。”
所谓在生活上搞特殊化,主要是指一个领导干部超越有关物质生活待遇的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特殊的享受。
这是必须坚决反对的。
而一些领导同志过去对革命有过贡献,或者由于当前担负的工作的需要,在生活上给他们提供一些适当的便利条件,如住房较宽一些,配备必要的警卫公务人员和车辆等等,使他们在生活上少花一些精力,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工作上去,这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把对领导干部必要的生活照顾也当成特权去反对。

二、要注意区分侵犯下级的权限与纠正下级在工作中发生的缺点错误的界限。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一个下级工作人员的权限应当受到他的上级的尊重,不应受到侵犯。”
这是一条重要的政治原则,也是重要的组织原则。
因此,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尊重别人、尊重下级的权限,不得随意干涉。
但是,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对下级的工作又负有领导指挥和检查督促的责任,对下级在工作中发生的缺点错误必须及时、严肃地加以纠正,不能认为是下级职权范围内的事,明知错了也不管不问。
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也应尊重上级这种领导、指挥和检查督促的权利,不能借口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就拒绝上级的领导和检查。

三、要注意区分摆官架子与严格管理的界限。
摆官架子,训人、骂人是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的一种表现。
这种作风是非常要不得的,一定要认真纠正。
但是,我们不能把摆官架子和严格要求、令行禁止混为一谈。
军队是要打仗的,只有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才能锻炼出在战场上过得硬的部队。
一切领导干部都要以对未来战争胜利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从严治军,绝对不能因为反对搞特权就放松了对部队的管理教育。
每一个同志也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严格管理。

四、要处理好拒绝上面的特权和服从命令听指挥的关系。
我们党和军队都是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战斗集体,具有坚强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谁要是对这种纪律有任何的削弱,就会损害党和军队的战斗力。
因此,我们在拒绝接受上级搞特权时,必须分清是非,出以公心,严守纪律,做到既有力地反对某些领导人搞特权的错误,又维护部队的组织纪律性。
所谓分清是非,就是要以党纪国法和部队的规章制度为镜子,分清哪些是属于搞特权,哪些不是搞特权。
所谓出以公心,就是要有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不能以个人好恶去拒绝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所谓遵守纪律,就是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按照军队的民主制度办事,按照条令、条例办事,对上级、对领导的指示有意见,按照组织原则提出来。

上面讲的,主要是反对领导干部搞特权,但是,特权思想和搞特殊化的问题,并不仅仅是领导干部才有,在基层和有些党员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这些问题。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不准搞特权的规定,坚决遵守这些规定,一方面同搞特权的行为作斗争,另一方面注意防止特权思想的侵蚀,永远保持普通党员的优良品德,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党的建设作出贡献。
(广州部队政治部组织部)

党的领导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

作者:卫旭定朱渊元范文明

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十分重要,党的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尤其重要。
每一个担任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都要做群众的表率。

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是革命的分工,人民的信任。
职务越高,肩上的担子越重,就应该更加勤勤恳恳,克尽职责,为人民服务。
万万不可做官当老爷,为个人谋私利。

当前有少数领导干部,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忘记了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的准则,对自己要求不严,甚至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搞特殊,走后门,追求享受,为个人谋私利。
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背离了党的优良传统。
对于这种状况,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党的领导干部,应该为人表率,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
要求群众不去做的,自己带头不做。
这一点做到了,就能同群众打成一片,团结带领群众,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者

北京部队炮兵政治部副主任任廷威,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从不利用职权谋私利。
他——

要求亲属服从党的安排

任廷威同志一九三七年参加革命,进城以后一直在领导机关工作。
但是他从不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自觉做执行党的政策纪律、维护党的优良作风的模范。

有一次,他的一个侄女从山西老家专程来北京,要求他在城里给找个工作。
他知道,哥哥在战争年代牺牲了,嫂嫂和侄女生活比较艰苦,如果侄女有个工作,日子就能好过一点。
可他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是封建社会的恶习,自己身为共产党的干部,绝不能沾染那种庸俗作风。
他耐心地给侄女讲道理,打通了侄女的思想,使她愉快地回到了农村。
事隔一年,他的外甥女患肠梗阻来北京治疗。
住院期间,任廷威的一位老战友答应孩子病好后到部队医院工作。
任廷威知道后,考虑这样对革命、对孩子都没好处,就谢绝了战友的关心,坚持把外甥女送回农村。

任廷威对亲属是这样,对自己的子女要求更严。
他的大女儿志远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东北边疆的一个偏僻山区工作。
那里条件艰苦,气候严寒。
做妈妈的放心不下,几次要任廷威想办法把女儿调换个地方。
任廷威说:“孩子是党的,革命需要她干什么,就老老实实干什么,越是艰苦越能锻炼人。”
志远在那里干得很好,不久就提了干。
有一次,志远在执行任务中,双手被冻坏,治愈后留下了后遗症,遇到天冷就发麻。
有的老战友听说后,又劝他赶快把女儿调回北京工作,并主动提出替他办这件事。
但他说:“这个事不能办。
如果确实需要,组织会安排,用不着自己多操心。”
任廷威在地方支左时,他有两个孩子中学毕业。
有人向他暗示:只要你点个头,用不着自己出头露面,就可以让孩子上大学。
但任廷威始终没点这个头。
他说:“党和人民给的权力要用在正地方,绝不能为个人谋私利。
如果在自己身上失去了原则,那教育别人还有什么说服力。”
此外,任廷威同志还坚持原则,反对和抵制利用职权安排子女入党、提干和上大学等不正之风。

(卫旭定、朱渊元)

乌鲁木齐部队某边防团团长陈富元,一生交给党安排,哪里艰苦哪安家。
他表示——

“埋骨天山心甘情愿”
在祖国西北边疆的伊犁河谷,有一位十七年如一日,在风雪边陲艰苦奋斗的“老边卡”。
他就是乌鲁木齐部队某边防团团长陈富元。

战争年代陈富元曾多次荣立战功。
但他从不居功自傲,而是把自己当作革命的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
一九六二年四月的一天,陈富元正在黄河岸边的部队农场扶犁翻田,突然接到调他到新疆边防工作的命令。
他打起背包就赶到团部报到。
第二天回到营部和爱人连夜收拾行装,第三天全家便登上了西行的列车。
陈富元说:“毛主席的战士最听党的话,哪里需要哪里去,哪里艰苦哪安家。
组织上要我守边卡,就到那里去安家!”
陈富元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负过伤,头盖骨里现在还嵌着敌人的炮弹皮,阴雨天往往疼痛。
但他成年累月奔波在边防线上。
盛夏,他登上热如蒸笼的哨楼,和战士们一起瞭望,汗湿军衣;
隆冬,他冒着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和战士们一道设伏,双鬓满结冰屑霜花。
他经常带领战士们,和衣躺在冰冷的工事里枕戈待旦。
有一次,上级命令派出小分队登上海拔近四千米的雪峰查明一起边界情况。
当时担任副团长的陈富元硬是争着带队出发。
通往指定地区的道路崎岖难行,气候多变,空气稀薄。
高山反应使陈富元感到气喘胸闷,四肢无力。
他脸上挂着豆大的汗珠,坚持着同大家一起翻山越岭。
他带领小分队连续战斗了十多个日日夜夜,行程五百多里,胜利完成任务,受到上级通报表扬。

一九七四年,陈富元患了冠心病,组织上考虑把他调离边防,以照顾他的身体。
陈富元多次找领导恳求说:“党交给我的战斗任务还没有完成,我的决心是:扎根边防干一辈子,埋骨天山心甘情愿。”
(范文明、李慎明)

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李大同,艰苦奋斗,不搞特殊,保持着延安时期那么一股劲,在他身上——

南泥湾精神闪闪发光

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李大同在三五九旅当过团政治处主任,是个“老南泥湾”,曾被选为陕甘宁边区乙等模范工作者。
当时,王震同志称赞他是知识分子工农化的典型。
建国以后,他长期保存一顶红军帽,一件八路军军服,作为传家宝,激励自己,教育后代。
人们看到,南泥湾精神至今在他身上闪闪发光。

李大同担任工程兵政治部副主任,整整二十年了,他一直艰苦朴素做模范,处处为国家节省。
他很少为私事用车,有时用了车坚持按规定交款。
一次他买了两个书柜,用了一次车,马上请一位同志到车队去交款。
他在国家机关支左期间,从来不要专车接送,自费买了个月票上下班。
直到现在,买粮买菜,搞清洁卫生,他都不要公务员代劳,每次都由他家里人或他自己动手。

在机关工作中,各业务部门的请示报告,需要研究的,他很少找人到他的办公室来,而是迈开双脚,上门去和大家一起商讨。
他说,腿放勤点,多听听业务部门的意见,可以集中群众的智慧,使自己少犯主观片面的毛病。
前年,他得了眼病,需要住院治疗。
可是,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每天清早步行好几里路,坚持到医院去打针。
一个疗程打二十针,前后有半年多的时间,从来没有耽误过上班或开会。
大家建议他坐车去,他说:“早起床,多走路,既锻炼了身体,又治了病,好处很大。”
李大同虽然已经六十八岁了,但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使他焕发出旺盛的革命斗志,决心为四个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汤文德)

空军某预校政治委员胡锋扎根于群众之中,与群众同甘共苦,做艰苦奋斗的模范。
他决心——

一辈子当普通一兵

去年国庆节的晚上,干部战士排着整齐的队伍,兴致勃勃地集中到操场上看电影。
空军某预校党委书记、政委胡锋,望着节日的电影场上欢乐的情景,听着悦耳的歌声,想起了值勤的战士。
他想,战士们一天到晚上课操练,持枪站岗,够辛苦的了。
这节日的夜晚,该让他们看看电影,好好娱乐娱乐。
于是,胡锋信步来到学校东门口。
原来在这里站岗的是六队的两个新学员。
他俩一看政委来替自己站岗,怎么也不肯,说道:“政委,让您站岗,俺们心里不安呀!”
胡锋亲切地说:“小同志,不要推辞了,电影马上就开始啦!
怎么,还要我下命令吗?”
终于把两个战士说服了。

其实,替战士们站岗,当普通一兵,已经是胡锋同志的习惯了。
平时,早上出操,他与部队一样着装,按时到操场;
搞清洁卫生,他有时比部队起得还早;
修马路,盖营房,他也和干部战士一起流过不少汗水。
群众反映,胡锋既是学校的政委,又是一个普通的老战士。

夜幕浓重,秋风习习。
电影连着放了两场,胡锋也就连着站了四个钟头的岗。

(张芬之、赵永林)

福州部队某团后勤处长陈本华,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他——

送上门的礼品照样不收

一天夜晚,驻地附近塑料厂的采购员来到部队宿舍找陈处长。
这个采购员进门来,又是问好、递烟,又是表白身份。
听着这人的介绍,陈处长不由想起了此人曾利用部队支援塑料厂拉料的汽车,贩卖一批毛竹的事,他心里暗暗嘀咕:对这号人可要小心谨慎点。
这个采购员请陈处长帮忙派一部汽车给厂里拉货,说着就拿出了证明信。
陈处长考虑了一下,说:“支援你们厂拉货是可以的,利用部队的车辆倒卖物资、办私事不行。”
这个采购员见陈处长认真起来,便从包里掏出一部进口的袖珍式电子计算机,晃了晃说:“怎么样?
这个就留给你吧!”
陈处长严肃地说:“别来这一套!”
接着,对他进行了一番耐心的说服教育,说得这个采购员面红耳赤,收起他的“礼品”,不好意思地走了。

还有一次,陈本华到挂钩单位的公社农机厂蹲点帮助工作。
在他要返回部队时,农机厂弄到了一批自行车零件,装配了几辆自行车,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百分之三十,质量也比较好。
公社农机厂的领导为了表示对老陈的感谢,硬要给他留一辆已装配好的自行车。
可陈处长执意不要,对厂领导说:“我在厂子里做了一些工作,是应尽的义务。
这自行车我决不能收,我们共产党员要带头作好样子!”
陈处长的行动,受到了工人们的赞扬。

(徐爱华、王海涛、程关怀)

某部后勤处党委书记高文华自觉向党小组长汇报思想情况。
薛志勇摄(照片)

五届政协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的决议草案


新华社六月三十日讯 第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

会议听取了第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提案审查报告和关于提案审查的决议草案。

这个报告和决议将提请第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五届政协第二次会议分组讨论关于政治决议草案、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和增补政协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的情况汇报。

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乌兰夫主持了今天的会议。

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蔡啸在会上作了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说明。

标语


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切实控制人口的增长。

——华总理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治工作报告》

江西向计划生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奖


江西省最近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向三十三个先进集体、一百一十三名先进个人授了奖旗和奖状,还颁发了物质奖品。
大会对先进集体,奖给电视机一台;
对先进个人,奖给收音机一部;
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奖给手表一只。

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江渭清在讲话中说,这些年江西全省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他要求大家对这种状况引起高度重视。
他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不仅要管生产建设,还要管人口发展。

武汉市许多育龄夫妇表示-要做计划生育的促进派


吴莉莉等一百九十五名女同志,都是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所辖地区一些单位的职工。
她们当中有八十五人只有一个女孩,有一百一十人只有一个男孩。
现在,都采取了避孕措施。
吴莉莉等认为,少生孩子,可以把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得更好,把主要精力用到工作和学习上去,这对国家、对个人都有利。
(均据新华社)

安徽表彰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


安徽省及合肥市最近召开表彰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大会。
一千二百多对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在会上获得了计划生育光荣证和奖励。
他们向全省尚未生育和已生一胎的育龄夫妇,发出了只生一个孩子的倡议书。

哈尔滨四千多对育龄夫妇向全省发出倡议


哈尔滨市四千零三十二对只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最近联合向全省广大育龄夫妇发出“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倡议书。

提出倡议的四千多对夫妇,都是哈尔滨市各条战线上的职工,年龄大都在三十岁以上。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孩子,有的是男孩,有的是女孩。
有的孩子十多岁,已经上中学了。
现在,他们表示决心不再生第二胎。

威海召开计划生育授奖大会


据报道:最近,山东威海市召开全市计划生育授奖大会,对首批自愿报名只生一个孩子的二千五百对夫妇给予表扬和奖励。
这个数字接近全市一胎育龄夫妇的一半。

上海县一些育龄夫妇倡议只生一个孩子


上海县虹桥公社一百五十九对育龄夫妇向全县尚未生育和只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提出倡议,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
这一百五十九对夫妇都只有一个孩子。

把一个婴儿抚育成人要花多少钱?

栏目:小资料

根据我国目前的生活水平粗略估算,把一个婴儿抚育成一个十六岁的劳动力,包括上中小学的费用,在农村要花一千六百元,城镇要花四千八百元,城市要花六千九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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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祖政

年月日/1979/19790701/19790701-y-prc-解放军报-合并.txt · 最后更改: 2026/01/23 12:38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