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73:19731109:19731109-a-0-分析补充思考
分析思考>19731109
11月09日凌晨3点,吴阶平、林钧才等签署给中央的书面报告,
排除李震死于他杀。
在尸检报告上签名的有:
刘汉臣(北京市公安局)、
吴阶平(中国医学科学院)、
李延吉(上海市公安局法医)、
陈仲芝(广东省公安局法医)、
吴声屯(天津市公安局法医)、
韩木林(北京市公安局法医)、
赵海波(公安部法医)、
李伯龄(公安部法医)、
朱燕(北京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检验师)、
张孝骞(首都医院内科医生)、
陈敏章(首都医院内科医生)、
王直中(首都医院耳鼻喉科医生)、
韩宗琦(北京医院口腔科医生)、
马正中(北京医院病理科医生)、
林钧才(北京医院)、
吴蔚然(北京医院)、
董炳琨(北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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