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67:19670406:19670406-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670406
1967年04月06日
命令颁布违背原意经毛泽东审批改过多处的《中央军委十条命令》,命令规定:
㈠对群众组织,无论革命的、或者被反动分子所控制的,或者情况不清楚的,都不准开枪。
㈡不准随意捕人,更不准大批捕人。㈢不准任意把群众组织宣布为反动组织。㈣对于过去冲击过军事机关的群众,概不追究。㈤对待较大的群众组织采取重大行动前,应向中央文革和全军文革请示报告。㈥一概不要进行群众性的请罪运动。㈦在军队中要深入进行路线教育。
㈧对支左干部要详细交待政策。㈨要学会做群众工作。㈩已违反的都要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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