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19670209
1967年02月09日
毛泽东修改林彪7日送审的《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稿,并批示:关于支持真正左派广大群众问题,现在出现许多搞错了的事,支持不是左派而是右派,陷于被动。此事应总结经验,写出几条指示。请速办。林彪同志:又改了一些,请酌定。此件应在总理主持的党、政、军联席会上讨论通过,然后发出。
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各军区、各军兵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解放军在支持真正的(不是假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已经遇到各种复杂情况,以至发生武装冲突事件(如新疆、内蒙)。因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对徒手的群众,不管属于哪一派,都不能开枪。二、对徒手的保守派、右派、反革命派,可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分化瓦解。在必要时,可以逮捕他们的头目,但不要开枪。……四、对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等现行反革命分子,确实查明无误者,如敌人才巨捕、顽抗和武装暴乱,花训及无效时,可开枪镇压,五、要相信,即使是反革命组织,大多数群众仍然是好的,是可以教育争取的,坏人只是少数个别分子。六、要沉着应战,且m吏有几万人向我军示威、包围、冲击、打人、抓人、侮辱人,也不要紧。若不沉着,怕字当头,就是大错·
以上规定,大部分要向全军指战员认真进行宣传教育。但第三条(诱敌深入、迂回包围)台壮临战时下达,事先必须保衫“。
林彪口述关于开枪问题的指示,大意是:部队如受少数群众冲击,因情况不明,牵涉甚多,只仓卸朴0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决不准开枪,女嘛豪提反革命性质的反军罪行,开枪镇压前必须报中央军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毛泽东在林彪送去的草稿上作了修改和补充,大意是:绝对不容许右派群众组织冲击部队,仙处置要稳当。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说目艮他们不得冲击解放军。如话胡艮无效,他们硬要冲,可以先作忍让,例如他们冲进军队机关,可以把一楼让给他们。刽驾退至二楼,他们强占二楼,部队就退至三楼,同时发出警告,如果他们又要抢占三楼,对部队人员造成威胁,部队可以开枪自卫。但仅限于镇压带头闹啡哟右派骨干分子;对大多数协从者,则仍重在批评教育,以观后效。林彪看后,立即把毛泽东的批件送中央军委秘书长叶剑英。叶剑英当即向正在西山开会的部队领导人传达。
叶剑英把《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稿送林彪审阅,报告称:遵照主席在上次常委会上的指示,起草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今天上午召集32人参力唯脍议,进行讨论和修改。特呈上请审封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