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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年谱>19670209

2月09日
两次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稿。

△上午,在送审稿上批示:
“有一些修改。
关于支持真正左派广大群众问题,现在出现许多搞错了的事,支持的不是左派而是右派,陷于被动。
此事应总结经验,写出几条指示。
请速办。”

△下午,在送审的修改稿上批示:
“林彪同志:
又改了一些,请酌定。
此件应在总理主持的党、政、军联席会上讨论通过,然后发出。”
规定稿原为四条,毛泽东审阅时加写了第5、第6两条:
“(五)要相信,即使是反革命组织,大多数群众仍然是好的,是可以教育争取的,坏人只是少数个别分子。”
“(六)要沉着应战,即使有几万人向我军示威、包围、冲击、打人、抓人、侮辱人,也不要紧。
若不沉着,怕字当头,就是大错。”
将标题改为《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
这个规定于02月10日发出。
【补】
1967年02月上旬,毛泽东在一份文件上作了个批示,大意是:
大意是绝不允许右派群众组织冲击部队……
部队可以开枪自卫,但仅限镇压带头闹事的右派骨干。
林彪将毛的批示转给叶剑英。
叶剑英立即通知各大军区派人去北京看文件。
但又规定:
只能看,用脑子记,不得抄录。
叶剑英还将毛的指示带到全军各总部和各军区首长的会议上宣读,
于是全军上下都得到了可以镇压「右派」、抓捕造反派的许可。
摘自《丁抒:
文革初期叶剑英都干了些什么》
【注】
这个补有刻意引导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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