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66:19661104:19661104-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661104

11月04日
审阅林彪10月25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修改稿。
林彪11月03日的送审报告说:
“主席:
您的指示很好,我完全同意。
现将伯达同志的修改稿送上请再审阅指示。”
毛泽东批示:
“同意这样修改。
另外有些个别字句的改动,请酌定。”
讲话修改稿中,多处用了“思想意识”一词,毛泽东审阅时,有的改为“意识形态”,有的改为“思想领域”,还有几处删去了其中的“意识”二字,批注:
“思想、意识两词不宜连用。”
毛泽东的修改还有:
将“共产主义就是无私”改为“共产主义就是为公”;
将“毛主席创造了一个新型国家”改为“毛主席领导我们创造了一个新型国家”;
将“毛主席无论是在实践经验方面,在马列主义的理论方面,个人的天分方面,哪一方面都是不但比我们强,而且在世界上,现在还找不出第2个”一句中的“现在还找不出第2个”,改为“也是有影响的”;
删去了“毛主席的路线已经胜利了”一句。
07日,在审阅林彪讲话稿付印前的修改稿后批示:
“林彪同志:
同意这样修改。
在第6页、第10页上我作了一点修改,请酌定。”
修改稿第6页说:
“毛主席在今年03月间,修改我们委托江青(20)同志召集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写上了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
毛泽东删去“我们委托江青同志召集的”十一个字,批注:
“去掉十一字有利。”
在“写上了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一句前加了“同意”二字,批注:
“这是陈伯达同志写上的,我只是同意他们写上。”
修改稿第10页说,“近年来对杨献珍、冯定(21)的批判”,“都是毛主席亲自领导的运动”,毛泽东删去冯定的名字,批注:
“对冯定的批判我没有与闻。”
11月09日,林彪的这个讲话稿发至县团级。
(20)江青,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
1967年1月又任全军文化革命小组顾问。
1969年4月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0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
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
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江青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1)冯定,哲学家。
当时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
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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