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66:19660603:19660603-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660603
1966年06月03日
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
听取中共北京市委第1书记李雪峰关于北京地区“文化大革命”情况的汇报,
指出:
社会主义文化革命已是高潮,要使北京市大中学校有良好的秩序,要把学生很快的组织起来,走上轨道。
会议同意李雪峰在汇报中提出的开展运动的八条要求:
(一)大字报要贴在校内;
(二)开会不要妨碍工作、教学;
(三)游行不要上街;
(四)内外区别对待,不准外国人参观,外国留学生不参加运动;
(五)不准到被揪斗的人家里闹;
(六)注意保密;
(七)不准打人、污蔑人;
(八)积极领导,坚持岗位。
会议还同意中共北京市委向北京市的一些大学、中学派出工作组,领导这些学校的文化革命运动,
并要中央各部委和共青团中央抽调干部,作为中共北京市委工作组的成员派往各学校。
此后,随着运动的进展,根据大多数学校党组织陷于被动瘫痪的情况和学校师生的强烈要求,北京市的大学、中学普遍派驻了工作组。
许多省、市也仿照北京市的做法,相继向当地的大学和部分中学派出了工作组。
△新华通讯社播发电讯《北京新市委决定改组北京大学党委》:
“中共新改组的北京市委决定:
(一)派以张承先为首的工作组到北京大学对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进行领导;
(二)撤销中共北大党委书记陆平、副书记彭珮云的一切职务,并对北京大学党委进行改组;
(三)在北京大学党委改组期间,由工作组代行党委的职权。”
这一电讯稿由周恩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决定起草,
毛泽东看后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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