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63:19631031:19631031-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631031

10月31日

△晨,阅周恩来通过电话传来的他准备在中法建交谈判中谈话要点的记录后,决定约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毅等于11月01日到上海商谈中法建交问题,同时还准备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并要陈伯达、田家英到杭州修改《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草案)》。
指示由彭真留北京主持工作。

△同日

△下午,刘少奇在中南海怀仁堂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草案)》第六稿。
刘少奇说:
主席在南方与几个省和中央局的同志交换了意见,在文件上加了点面结合一段,这是一个重大的修改。
可以把这个文件的标题改一下,改成一个正式规定,叫《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
邓小平说:
这个文件主席修改了,一个是点面结合问题,一个是全民教育问题,这是主席修改的主要意思。
10月下旬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草案)》。
在第2条中的“省、地、县三级领导机关的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首先‘洗手洗澡’,端正阶级立场和改进思想作风,才能够领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顺利进行”之后,毛泽东加写:
“否则是不可能的。
领导干部中有些同志手脚不干净,群众就不佩服,叫下面搞‘四清’,决难搞好。”
在第2条中的“在运动中必须注意点面结合,积极做好面上社会主义教育的工作”之后,毛泽东加写:
“点上的工作要做得细致,时间长些,需要三个月左右。
面上的工作,起煞住歪风、发动群众、初步搞好干群关系、初步打击阶级敌人的作用,时间只要二十天左右就够了。”
在第9条中的“捕人,要严格掌握两条标准,第1,罪恶大,证据确凿,又不悔改;
第2,绝大多数群众要求逮捕”之后,毛泽东加写一段话:
“实行这两条,我们就不会在捕人问题上犯错误了。
对于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我们所以基本上应当采取‘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捉’的方针,是因为我们根据经验,依靠广大群众向他们实行专政,实行监督、斗争和教育,比较把他们捉起来和杀掉,更加符合于人民群众和社会主义的利益。
第1,因为他们的绝大多数是可以被觉悟了的群众采取正确的方法改造成为好人的;
第2,他们是社会劳动生产力的一部分;
第3,对于争取他们的子女有利。
至于就一个省、一个专区的范围来说,总是会有少数罪大恶极又不改悔的分子被多数群众要求逮捕,又会有个别分子被要求处以极刑,那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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