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9:19590824:19590824-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590824

8月24日

关于分期分批为右派分子摘帽和赦免一批罪犯,致信刘少奇:“关于全国四十五万右派分子分期分批摘帽子的问题,据江西省委杨尚奎同志说,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他说,已经向你说过了,你答应回北京统一考虑此问题。我认为,积以时日,至少可以争取百分之七十的右派分子改变过来。例如说,在今后七年中(或更多时间),每年争取转变和摘掉帽子百分之十左右,是有可能的。请你提向常委和书记处讨论一次,由中央发一个指示,在国庆十周年时机,根据确有改变的情况,给第一批改好了的右派分子,摘掉四万五千人左右的帽子,即百分之十,对于教育右派分子,一般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成员,将大有作用,他们会感到确有前途。对于目前反右倾、鼓干劲也甚有利。摘去帽子后,旧病复发,再次、三次……右倾,也不要紧,给他再戴上右派帽子就是了。此外,我想到,今年国庆十年纪念,是否可以赦免一批(不是‘大赦’,而是古时所谓‘曲赦’,即局部的赦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犯及一般正在服刑的刑事罪犯。如办此事,离国庆只有三十几天时间,是否来得及审查清楚?或者不赶国庆,在秋天办理即可,但仍用国庆十年的名义。此事是否可行,亦请召集有关同志商议一下。我月底可回。”九月七日,中共中央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讨论特赦罪犯和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问题的通知》。九月十四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为特赦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建议,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这个建议,作出相应的决议。九月十七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同日刘少奇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特赦罪犯的指示》。九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确实表现改好了的右派分子的处理问题的决定》。

同日

阅黄克诚八月二十二日来信,写复信:“克诚同志:信收到,很高兴。你的那种态度很好。我表示热情的欢迎。错误并不可怕,只要能改就好了。错而能改,出以真诚老实,就能逐步地见信于人、变为一个好同志。这样一想,忧愁就可以减轻了。顺复。祝你大进一步。”并批示:“此信及黄来信送刘、周、朱、林、彭真同志一阅,尚昆将我复信抄一份存底,连同黄来信归档。然后将我复信送与克诚。”“欢迎他这种态度。”

同日

下午,从杭州到达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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