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90327
3月27日
审阅修改新华社关于西藏叛乱事件的公报稿,晨三时批示:“少奇、小平同志:新闻公报已改好,请你们约集常委及其他几位同志,于今日上午看一下,斟酌文句。然后,叫吴冷西,连同政府命令 (33)、军区布告 (34),用电话发至北京,译成藏文及外文,准备于三月二十八日用汉藏英俄各种文字广播,二十九日见报。政府命令应署明发布时间(二十七日(35))。命令和公报均有人名须查实填入。”毛泽东对公报稿作了修改,主要有:公报稿说“中国与西南邻国的关系,则是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毛泽东将这句话改为“中国与西南邻国的关系,首先是我国与伟大友好国家印度共和国的关系,是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并在这句话后加写一段话:“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是在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印两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次提出的,现在和将来,为了两国的根本利益,双方都没有任何理由不将这些原则坚持到底。中国政府人士欢迎印度总理尼赫鲁先生三月二十三日关于不干涉中国内政的声明,认为这个声明是友好的。中国方面从来没有干涉过印度的内政,也没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谈论过印度的内政,并且认为对一个友好国家的内政进行这样的谈论是不礼貌和不适当的。”公报稿说“各地各级军管委员会将由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和当地爱国进步分子共同组成”。毛泽东将这句话改为“拉萨和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都由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和当地爱国人民的代表共同组成”。并在这句话后加写一段话:“现在拉萨以西的阿里,拉萨西南的江孜、帕里、亚东,拉萨以北的当雄、黑河,拉萨以南的泽当,拉萨以东的太昭、林芝、扎木、丁青、昌都、察隅等重镇和要区,都在人民解放军的坚强控制之下,当地人民的绝大多数是与人民解放军密切合作的。叛匪活动的地方,只是一些很偏僻的地区。”公报稿照毛泽东的上述修改再排出清样后,毛泽东又作修改。在公报稿的“中央本着民族团结精神,一再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把中央这种仁至义尽的态度看做软弱可欺”这段话后,毛泽东加写:“他们说,汉人是可以吓跑的;九年以来,汉人动也不敢动一下我们的最美妙最神圣的农奴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他们不敢平叛,只是要我们负责平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来一大批叛乱武装到拉萨,给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架往南山 (36),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印度是同情我们的,可能援助我们;还有强大的美国,也可能援助;台湾蒋总统,已经积极援助;达赖是神,谁敢不从?美国人说过,中国人民公社闹得天怒人怨,都要造反了,现在是驱汉自立的大好时机,云云。这些反动派的灵魂,已经飞到九霄云外,简直要管领整个宇宙了。”在公报稿的“为了彻底肃清叛匪,国务院已命令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在西藏各地实行军事管制”这一句话后,毛泽东加写:“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任务是:镇压叛乱;保护人民;保护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侨民;受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和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的委托,组织西藏自治区的各级行政机构和组织西藏爱国人民的自卫武装,以代替腐败透顶、已经叛变、毫无战斗力,而且为数只有三千多人的旧藏军。”
(33)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命令》指出:“查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勾结帝国主义,纠集叛匪,进行叛乱,残害人民,劫持达赖喇嘛,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并且于三月十九日夜间指挥西藏地方军队和叛乱分子向驻拉萨的人民解放军发动全面进攻。这种背叛祖国、破坏统一的行为,实为国法所不容。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除责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彻底平息叛乱外,特决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
(34)指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等于1959年3月20日签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布告》。
(35)发布时间后来署为28日。
(36)应为山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