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7:19570524:19570524-d-roc-abg-020-徐永昌日记



徐永昌日记>19570524

05月24日
24日
七十六七至八十四度,昙。

昨夜咳两次全因睡迟与劳所致。

上午李振清来谈山居好处,按渠山居动机,更陈亦以为一则对张彩云一种示惩,一则为便於就阎也。

下午经永宝之苏象乾闲话久之。

归闻石曾、光裕来。

今日报载今春某日华人刘自然为美军曹电诺枪杀案已经美方判以无罪,
(谓以刘某经过美军人某宿舍时曾向内室窃窥,军人击毙之。

谓其室人正洗澡,驱之,刘反以树干反击,遂因自卫而杀之一,并附载另一美军士某同情刘无死罪而死之,杀人者有罪而杀无罪,亦谓美法实如此,即宁使杀人者逍遥法外,不令无十足证据者含寃而死。

(按似以此案无明白证人,仅知刘为电枪杀,正如中国古所谓罪疑惟轻。)
但在今日情形下,一则有伤中美人民情感,一则有为共党利用作宣传之口实,所以渠尤不安。

下午当余经永宝时闻有多人扰打美大使舘云,此事至晚仍未结。

闻警署拘获滋扰人民之为首者几人,民众遂又围警署以致欧打开枪,七时许已临时戒严禁人集会游行云云。

美军士某以个人致函刘家眷表示同情与不平,函中且言美害判如此彼亦钦佩其勇敢云云。

此军士能代表出美国人民程度与民主自由,钦佩之至。

容同学吴肖兰已在某外事机构任打字员,据称刘自然与雷诺案一如杨士荣与黄效先之走私案云云。

相关人物:李煜瀛 庞炳勋 苏体仁 李振清 张光裕 张彩云 刘自然 杨士荣 黄效先 吴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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