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7:19570518:19570518-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570518

5月18日

△晚上,在中南海勤政殿会见印度尼西亚军事代表团,周恩来、彭德怀、陈赓、萧向荣在座。
毛泽东说:
我们经济还落后,是处在过渡时期。
这个过渡时期,可能还要几十年。
我们有三百八十万军队,准备减八十万,还有三百万。
我们军队现有的这些武器,对付原子弹是没有办法的。
所以要提高武器的质量,减少人数。
我们军队主要是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
现在我们钢的产量已达四百五十万吨。
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人口很多,这样的数量是很少的,只有日本的一半,比利时也比我们多,因此要搞工业。
你们也需要搞工业,自己炼钢,自己制造机器。
如果没有工业,帝国主义就要打你,欺侮你。
中国所以老被外国人欺侮,就是没有工业。
亚非国家要搞自己的工业。

△同日
审阅代拟的毛泽东给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第1书记达姆巴复信稿,批示:
“退周总理:
是否可以加上派去的人在教会他们的人以后即可撤回来这样一个意思。”
05月20日,这封复信根据毛泽东的批示作了修改后发出。
复信说:
“我们研究了你在来信中提到的由中国供给蒙古人民共和国劳动力的问题。
我们认为,这件事情是应该做的。
但是,如你们所设想的,大量迁移我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蒙族居民去蒙古人民共和国定居,是有困难的。”
“我们设想,只能动员汉族人去蒙古人民共和国参加工、农业方面需要劳动力的部门的工作。
即便如此,我们每年能够派去的人数也不能很多。
因为人数过多,在语言方面,在生活习惯方面,在行政管理方面,都会有困难的。
我们设想,在派往蒙古人民共和国参加工业建设的劳动力中,主要应该是些技术工人,以便帮助蒙古居民学会某些生产操作的技能。
我们意见,当这些从事工、农业生产的中国技术工人,在双方规定的期限之内教会蒙古居民生产操作的技能以后,他们就可以回国了。
根据我们的计算,在最近几年内,每年供给数千人是可能的。”
“我们建议,关于供给劳动力问题,可以由我们两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如果你们认为汉族人不熟悉蒙古语言和生活习惯因而有困难的话,我们可以少派一些,或者不派。
总之,一切都应该根据你们的需要,并且对于你们方便,作出决定。
目前,我们已经派有八千多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从事各方面的劳动。
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他们之中有不少人违犯了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我们对于这些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的协助之下,已经作了一些处理,其中有些人已经调回中国,另一些人,则根据他们违犯法律的情节按照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了。
我们设想,今后这类事情还是会发生的。
我们今后也将本着这个原则,凡是违犯蒙古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中国员工都应该按照蒙古的法律法办。
如果你们认为有不宜于留下工作的人员,可以通知我们,我们准备随时调动他们回来,以免增加你们管理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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