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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年谱>19570105

1月05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为转发天津市委关于1957年肃反规划的批语稿,批示:
“增加一条,这是在中央会议上谈过的,并已向陈叔通、荣毅仁及各省市资本家代表宣布过。
刘、陈、邓、瑞卿、震林再阅。”
加写的一条是:
“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进行肃反工作的问题,不但应吸收那些自愿参加的资方人员参加,而且应和工商联及民建会协商,取得他们同意,方可进行。
对于资方人员中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在结案时也要有工商联、民建会参加审查,得其同意,方可结案。
各省市目前是否在私方人员中进行肃反,由各省市自己决定。”

△同日
阅陈伯达1956年12月30日关于乡干部工资问题给李先念电话的记录,批示:
“少奇、陈云、小平、尚昆同志:
此件应发在京中委及省、市、区党委,并准备发01月15日开会(3)各同志。
请书记处考虑处理办法。”
陈伯达认为乡干部的工资高低与农民有直接关系,过高了并无好处,反而影响了农民的生产情绪。
建议对乡干部的工资,没有增加的不再增加,已经增加了的应从下一个月起减下来。

△同日

△晚上,审阅《人民日报》社论稿《评艾森豪威尔主义》,批示:
“定一同志:
国际问题文章内容和文字均无弊病,可以不要修改了。”
01月08日,这篇社论在《人民日报》发表。
(3)指中共中央1957年1月18日27日在北京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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