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翰日记>19551114
1955年11月14日
天气在变化,风大了。据预报,今夜气候将转寒。
各代表团参观旅顺,因不准去的人多,所以未去看。
上午9时到《人民日报》印刷厂,印刷彭总讲话稿,并作了最后校对。后与张伯恒[1]同志一路到秋林公司去了一趟。
下午在景希珍同志房内,听他谈老总对他及办公室一些同志的意见,足见他还是关心和注意大家的。
夜7时到国际旅行社看电影,但因为是俄文的,所以没有看,转而去看空军文工团的预演,在傅家庄方向的煤矿工人疗养院。冒大雨乘车前往,在剧场上碰到了周赤萍[2]同志,他谈了关于他前次出国发生问题的情形[3]。
晚会节目不大精彩。
【注】
[1]张伯恒,时任军委办公厅外文秘书处长,在演习中任俄语翻译。
[2]周赤萍,时任沈阳军区空军司令员。
[3]在苏联国防部提议下,彭德怀报经党中央枇准,派周赤萍于9月23日到苏联外贝加尔军区赤塔,商谈两国防空协同问题。
启程前粟裕总参谋长和刘亚楼空军司令向周赤萍交代,只谈防空情报合作问题。
但苏方却把已准备好的议定书拿出来要周赤萍签字,其内容包括苏军飞机进入中国领空事先不通报,而中国飞机在本国飞行或进入苏联领空,须事先通报苏方,北京军区所得敌机情报也要通报给苏方。议定书还写了要求中国在北满增建几处机场,以满足苏军飞机降落需要。在油料、食宿供应方面也不对等。
周赤萍认为,已超出事前协商范围,即通过苏军通信系统向国内请示。
刘亚楼回电答复不能同意,应只谈防空情报合作。
但周赤萍收到的复电却是同意按苏方的议定书办。
因为我方发收电报,是通过苏方的,显然苏方作了手脚,于是在9月27日签署了沈阳军区与苏联外贝加尔军区防空协定。
回国后向空军汇报,刘亚楼感到惊诧。彭德怀接到报告后愤怒不已。
报告周恩来后,周指示,在查清真象之前,不理会苏联顾问关于在12月开始执行的意见。
彭德怀于12月9日入医院治疗疝气。
贺龙和黄克诚于12月29日,主持军委例会,讨论后决定:
周赤萍违背总参和空司指示,擅自在两国防空协定上签字,是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应受处分。
把此意见告总顾问转告苏联国防部,协定不能执行。
在此前,1955年1月25日,陈赓、王秉瑋、成钧(防空军副司令员),根据苏联建议,经党中央批准到伯力(哈巴罗夫斯克)同苏联远东军区和太平洋舰队洽商防空合作。2月04日,签订了同我国沈阳军区的三个防空协同文件。但文本均为俄文,无中文本。按协定我国增编机构、增加设备、增配人员需向苏方通报,而且只用俄文。
彭德怀认为不平等,协定规定经两国国防部批准生效,彭德怀报经党中央同意,未予批准。
赫鲁晓夫和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于1958年7月31日至8月03日访华,彭同马会谈中提出苏联有大国主义,马否认,彭即举出1955年两个防空协定事例,马说可重新审议。
经中苏双方商定,1958年11月25日至12月7日,在沈阳,中国由邓华司令员出面,与苏远东军区司令和外贝加尔军区司令谈判协商,签署了防空合作协定,取代3年前的协定,内容公平对等,两国国防部批准了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