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5:19550824:19550824-c-prc-did-001-萧军日记
萧军日记>19550824
1955年08月24日
星期三
稿写到179-187,共八页。
夜间写大宇六十个。
读《吕氏春秋》,夜一时睡。
为了小翟(芬的表侄女〉要住在我家上学及雇保姆问题,和芬又争执了几句。
她总是以为在这家庭中“权力不平等”,要照顾她的亲戚。
事实上她家中花我的钱已不算少,直到现在,每月还在津贴着。
她为了她的面子,却不愿想到我的负担,爱她的家庭,却不愿想到自己的家庭。
她不善于体谅人,常常是用一些庸俗的观念判断一切>判断人,这种矛盾在我们是无法解除的——也许越来越尖鋭。
但是我应克制自己,不和她计较。
—,要以我们家庭本身共同益处为原则。
二,在经济方面(因为由我负担)最后应由我量入为出来做决定。
她不满意我这原则,她要“平均”“共同决定”,我要民主集中。
这虽然是小问题,但却包含典型性的问题。
对于她表侄女住在这里,有以下几点:
1.她和四姑,孩子们关系很不好,常起冲突,这有时使我很为难。
2.经济方面,我不能再多负担一个人的生活(已经是十几口人我在负担了),即使她拿伙食费,大娘也不愿意伺候她。
3.她已经是订婚的人,万一在外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我不愿负这责任。
4.她可以去30号住,这是相适宜的。
因为论亲属,住那里是正当的。
芬不愿冷静考虑这问题,只以为我不愿照顾她的亲戚,这就很难说通,只有沉默,但我却要坚持这主张,连我自己的外甥我全不让他住在家里。
我如今真是有着一种冷然的想要抛弃一切的感情,她是不理解我这种变化的危险性的啊!
将来她会有后悔的一天——也许这人容易安于现实,不会有后悔的,那就更好。
工作罢!
把任何痛苦全用工作来冲淡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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