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41016
10月16日
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致信各同志(104)。
信中说:
“驳俞平伯(105)的两篇文章(106)付上,请一阅。
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1次认真的开火。”
在概述李希凡、蓝翎撰写的两篇文章公开发表的曲折过程之后说:
“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
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拦阻,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
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
《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又说:
“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他们采取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不应当对他们投降。”
此信附有毛泽东批阅过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文章。
对《文艺报》转载《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时所写的编者按,写了多处批语。
编者按说:
“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观点提出了批评。”
毛泽东批注:
“不过是不成熟的试作。”
编者按说:
“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
毛泽东批注:
“对两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
“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
编者按说:
转载这篇文章希望引起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
只有继续深入地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
毛泽东批注:
“不应当承认俞平伯的观点是正确的。”
“不是更深刻周密的问题,而是批判错误思想的问题。”
对《评〈红楼梦研究>》一文也写了多处批语。
文中说:
“贾氏的衰败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贾氏家族兴衰的命运,而是整个封建官僚地主阶级,在逐渐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然走向崩溃的征兆。”
毛泽东批注:
“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文中说:
“这样的豪华享受,单依靠向农民索取地租还不能维持,唯一的出路只有大量的借高利贷,因而它的经济基础必然要走向崩溃。”
毛泽东批注:
“这一点讲得有缺点。”
对文中引用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的一段话“原来批评文学的眼光是很容易有偏见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即“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毛泽东批注:
“这就是胡适(107)哲学的相对主义即实用主义。”
文中说:
“俞平伯先生这样评价《红楼梦》也许和胡适的目的不同,但其效果却是一致的。
即都是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否认《红楼梦》所反映的是典型的社会的人的悲剧,进而肯定《红楼梦》是个别家庭和个别的人的悲剧,把《红楼梦》歪曲成为一部自然主义的写生的作品。
这就是新索隐派所企图达到的共同目标。
《〈红楼梦>研究》就是这种新索隐派的典型代表作品。”
毛泽东批注:
“这里写得有缺点,不应该替俞平伯开脱。”
△同日
阅公安部10月12日转报的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国庆节期间保卫工作的情况报告。
报告主要汇报了国庆节期间广州市的敌特活动情况和我公安部门侦查破案的情况。
其中谈到国庆期间敌机共入侵三批四架次,有一次飞至增城东面离广州市六十公里空域,被我机追击逃跑。
毛泽东批示:
“刘、周、朱、陈、邓、彭(108)阅。
此件值得注意。
请彭对广州的防空加以布置。”
(104)毛泽东在这封信的信封上写有:
“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朱德、邓小平、胡绳、彭真、董老、林老、彭德怀、陆定一、胡乔木、陈伯达、郭沫若、沈雁冰、邓拓、袁水拍、林淡秋、周扬、林枫、凯丰、田家英、林默涵、张际春、丁玲、冯雪峰、习仲勋、何其芳诸同志阅。
退毛泽东。”
(105)俞平伯,红学家,著有《〈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等。
当时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106)指李希凡、蓝翎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文章。
《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原载山东大学《文史哲》1954年第9期,后在《文艺报》同年第18期转载。
李希凡、蓝翎写的《评〈红楼梦研究>》一文,1954年10月10日在《光明日报》发表。
(107)胡适,曾任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北京大学教授、校长。
1949年去美国,1954年到台湾。
早年在美国留学时曾师从杜威。
(108)彭,指彭德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