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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年谱>19540617


06月17日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讨论越劳中央本月13日来电提出的关于印度支那的划区方案。
指出:
我方方案应以越南为争取重点而在高、寮可以酌情让步。
在高棉不划区只求政治解决,把寮国南北划为边区。
根据高棉抗战政府的实力情况,要求在高棉划区不可能,只有按就地停战、双方协商、中立国监察、政治解决的方针进行谈判。
19日,周恩来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介绍三国代表开会情况,并强调: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我们在老、柬问题上作出让步,“则在越南就可以多要一些,求得补偿”。
“越南各方面的力量较强,不但可以保得住,而且能够逐渐巩固和扩大影响。”
“目前形势是:
如我在军事会谈中提出合理的具体方案,即可争取与法国迅速解决问题,达成停战。
这样既可推动法国新政府抵抗美国干涉,又可拖延欧洲军问题。
这对东西都是有利的。
所以,这些关键性问题必须谈清楚。”
但是,现在只凭电报的往返交换意见,是不易取得一致的。
因此,在日内瓦会议各国外长休假期间,我“有必要于访印后返国途中去广西南宁一行,请越劳中央的负责同志多去几位。
由我向他们报告情况,说明重点划区的方针”。
还指出:
孟戴斯—弗朗斯虽然有摇摆性,但与皮杜尔不同。

△就艾登今晨介绍丘吉尔首相将于下午在下议院发表公报宣布中国政府派遣外交人员驻伦敦前来征询意见一事,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
在目前形势下,宣布这项协议是有利的,故决定同意。
因为,“相互承认对方外交人员的代办身分和地位,可以表示两国关系已开始走向正常化,但在双方经过谈判互换大使之前两国关系仍然是不完全正常的,仍然没有完全脱离谈判建交阶段,代办的机构应称代办处”。
为此,建议新华社今晚宣布并予广播。
18日,《人民日报》发表消息,中英两国政府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代办驻在伦敦,其地位和任务与英国驻北京代办的地位和任务相同。”

△在接到本月13日中共中央同意周恩来接受印度政府邀请前往印度访问的来电后,复电中共中央:
同意中央意见,俟日内瓦会议休会后绕道访问印度。
22日,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提出关于访问印度的计划,并指出:
“此次访问印度的目的,在为缔结某种形式的亚洲和平公约做准备工作,以打击美国进行组织东南亚侵略集团的阴谋,并从而推动印度支那和平的恢复。”

△会见从巴黎赶回呼吁继续召开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会议的皮杜尔,简告16日同艾登谈话的内容,并说:
我同意法国使会议继续的意见,因为我们一向的立场就是使会议有成果。
越南16日提出的建议①是合理的,是寻求达成双方的光荣的和平。
要满足老、柬的合理要求,就必须满足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合理要求。
只要法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即交战双方的主要部分同意了便好解决了。
我们愿意看到老、柬成为东南亚型的国家,同时又成为法兰西联邦成员国。
皮杜尔表示:
不希望任何人对会议加以破坏,要使军事会议获得好的结果。

【注】
①指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解决印度支那政治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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