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4:19540313:19540313-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540313

03月13日

主持军事会谈,自记:「听取陆军部队整编计划草案之报告后,令即限期研究(组织小组),并表示职期调任延至07月为定例之意,使之安心整编也。」

听取叶公超报告昨日与美方商讨整编陆军情形,自记:「公超报告其昨日与美方商讨整编陆军二十四师总数之提议无结果,以美只肯二十一师也。故彼拟致函雷德福直商,或较易为力也。」

附录

叶公超于四十三年03月23日致雷德福(Arthur W. Radford)将军私人函译文:「雷德福将军吾兄密鉴:近两年来,贵国军援顾问团与我国防部关于我陆军整个问题之讨论时辍时起,谅阁下或已知悉,此事双方迄未获致协议。就本人所见,此僵局实源于我方政治目标与贵方对我军援所加之限制未能协调,本人以为双方应特别努力,以求早日调和歧见,如继续僵持,则可能产生不良效果。按本案难望纯由军事角度予以解决,同时本案亦并非一纯外交性之争端,因此本人奉蒋总统之命,径行函达阁下,盼藉赖阁下对我方观点之同情谅解,得有裨于此事之决定。

蔡斯将军坚称各步兵师之兵力至少均须达其所建议编制装备之百分之九十五(照其建议,每师兵力约为一万一千人)彼并谓华府方面充其量亦仅能支持二十一个此项步兵师,至对于不足额之师,则不能以军援予以装备,彼复认为:各师员额如未达百分之九十五,则不能对所供给之装备,予以充分之使用与保养。

我方则拟维持二十四师,每师以编制百分之八十二之员额组成;所余百分之十八之员额,则俟动员开始时,用经过训练之预备兵补充之,如此,我方于动员后极短期间内,即将具有可资战斗之二十四个师,我方军事当局深信,各步兵师平时之员额,仅须超过百分之八十,即足以构成动员时之基干。就受训人员总数与所需经费一节而论,我方计划系与军援顾问团所拟者并无二致。目前我方若将正规部队大体照全额编制,仅足组成十八师,而蔡斯将军之计划认为我可整编二十一个师,我方则因依照现行预算,无法获得财源以支持二十四个足额师,故愿尽量保存我为常备战斗师之数目,俾可于最短期间加入预备兵,以资作战。现有七万五千预备兵已完成训练,而每四个月即另有二万预备兵完成训练。是以我方计划与蔡斯将军之计划,其重要之不同处,在于每师之实际人数究应为若干,换言之,就百分之九十五之员额为准,则双方计划所差者为百分之十三,而实际上,我方若照蔡斯将军之建议,以现有陆军正规军之人数,编成二十一师,则所差者仅百分之八而已。

本人深知贵方军援仅能施用于现有各部队,亦深知贵方军事当局认为我国每师之员额应以百分之九十五为最低标准,换言之,贵国法律虽规定贵方仅能支持现有部队,然受援部队应具兵力之大小则自可以行政命令定之。职此,本人特函请阁下及阁下之同僚,基于此事涉及之政治目标,对本案重加考虑。

我方除加强台湾防务而外,尚须赓续以收复大陆之最终目标激励我军民;此节或无庸赘述,贵方目前固不能明白表示支持此项目标;然此项目标非特为我方提高士气之最有效口号,抑亦我方之所以存在之基本理由,吾人于论及整个问题时,对所遭遇敌人在数额与兵力方面所具有之优势,势须加以考虑。我方如有充分财力,自愿编成二十四个足额师。惟目前我方财力既仅足维持一相当数额兵力,我方殊愿就我方所能维持之员额,尽量扩增师之数目,蒋总统深感:如各正规师维持百分之八十二之兵力,一旦动员开始,当不难将曾受训练之预备兵分别补充入师,我方希望以供给正规师之同样装备训练预备兵,以便其于征集入伍时,对于运用武器之训练,无须过于费时,似此,各项装备均不至闲置,而保养乏人问题亦不至发生,若目前我军自限于十八至二十一个足额师,则于必要时,欲加编三个至六个师所需时间必远较前述办法为长,据本人所了解,贵国一师通常系由一万七千人至一万八千人编成,而此地军援顾问团则可接受一万一千人,作为我方一师应有之人数。本人身非军人,殊无法明暸何以以一万一千人编成之师能对贵方所供之训练装备予以充分使用,而以九千余人编成之师则不能,若谓每师人数少于一万一千人时,不能建立最高效能,则就贵方各师系以一万七千人至一万八千人编成一节以观,一万一千人之数字本身似亦稍嫌武断。至于以战斗实力而论,我方固未以为九千余人之兵力足与一万一千人之兵力相匹,事实上,我方之意图乃在动员时期,将各师兵力提至符合贵方所建议之标准。我方之所以拟维持二十四师,尚有另一原因。查自军援顾问团于四十年抵台以还,我陆军业已自三十八师改编为二十八师,现且拟缩编为二十四师。兹如将师之数目更行减少,则将予我军民一错误印象,以为我方将继续裁减各师数目,而距收复大陆之目标,则日见渺茫。按裁减各师之数目,固可不至影响陆军战斗实力,但一般士兵明暸此点殊非易事,再者,过去每次裁减师之数目,均曾造成相当时期之紊乱,因而产生逃兵及谣言四起之现象。

基于上述各节,我方恳切盼望贵方对我计划维持二十四个稍不足额之师一事能予以支持。

阁下当忆及前次访台时,蒋总统曾与阁下论及『开』案,及后,本人并曾将该案全文,连同本人笺函一件并达阁下。本人兹奉总统之命询明阁下曾否获暇研究该案,并是否愿将卓见告彼。如承以密函径复,尤为彼所深盼。叶公超。」

自记上星期反省录:「对吴逆向国大恶劣宣传之六项条目,任令国大公开印发,对李罢免案,主张无记名投票之处理,皆收重大效果,可知开诚布公,不惧毁谤是政治惟一之要务也。」「本周实为六年来政治最大关系之一周,今幸如天之福,竟皆顺利完成。过此一关,政治乃可开创新局矣。慎之!」「陆军整编二十四个师案,美方尚未同意为苦,但必坚持到底,务期达成目的也。忍之!」

相关人物:William C ChaseArthur Radford蒋中正叶崇智

出处:卷13 46-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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