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31016
10月16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稿。
在决议稿第2部分的“这不仅因为农民得到了合理的粮价,得到了物价稳定的好处,更主要的是因为农民只有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能最后地解除自己的贫穷”一句之后,加写:
“过着一年一年富裕起来的生活,才能使商品粮大量增加,供应城乡人民的需要。”
在第6部分的“必须使他们懂得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一句之后,加写:
“即是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内,或者说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将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使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
同时,为中央起草通知:
“兹将《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发给你们,请予认真执行。
除迅速发至县委和城市区委外,可登党刊。”
当天晚七时,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征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
△同日
阅中共中央华南分局10月07日给中南局并报中央的报告,就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具体执行粮食征购、配售等方针的意见,批示:
“陈云同志:
恐须允许广东及广西只在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地方用征购办法,大体上即同意用‘重点区试办’(来电末段)的办法(314)去做;
而在配售方面,则在广州等大中城市办理。
如何,请酌。”
△同日
△晚上,致信陈云、邓小平:
“关于重要土产和副食品,逐步抓过来归国家和合作社经营,实有必要。
这是一项大财富,不但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且可以帮助兄弟国家。
请你们邀集叶季壮、曾山、姚依林、程子华等同志,专为此事谈一次,定出今年两个月及明年的购销计划。
例如油脂(植物油和动物油),油料(大豆、花生、芝麻、菜子、茶子、棉子等),商品毛猪,商品屠宰牛、羊,蛋类,以及大中城市的蔬菜(关于菜农生产的合作化,我已告陈伯达、廖鲁言于本月底互助合作会议上加以讨论)等类,逐步走上国营和合作社营,目前就要有计划,动手做起来。
像五千万头商品毛猪,国、合仅仅做了百分之六,即三百万头(其中一百九十万头出口),这是太少了,明年至少加一番,达到百分之十二,即六百万头。
如外贸及内贸有销路,还可加大。
大中城市蔬菜必须管起来,生产合作化和供销合作化(后者加国营控制),应是同时进行,过去这一方面我们全没有管。
油脂、油料比普通粮食还有价值些,目前绝大部分还在私营手里,今冬及明年必须由国、合管起来。
当然目前几年不可能是全部或大部,但三分之一或一半能由我们管就好。
我们对德国(315)应当全力帮助,我想可以答应三亿二千万卢布的生意,只是向他们声明:
(一)明年上半年办不到,下半年准备用一切努力满足他们的要求;
(二)德国货多给我们需要的日用品(他们有的,或能产的),少给我们暂时不能用的机器(也要准备来一部分政治积压,甚至欠账)。
他们比我们苦得多,我们不能不管。
此事请你们与外贸同志再加考虑。”
“朝鲜是赠送,德国是易货贸易,是不相同的,因为德国未打仗。
但德国却和朝鲜一样处在对敌斗争的最前线。
在民主阵营内只有这两个国家是被分割为二的,波、捷、匈等国都是统一的。”
△同日
复信李漱清:
“惠书敬悉。
承告乡情,甚感。
地方事,我只愿收集材料以供参考,不愿也不应当直接处理一般地方性的问题,使地方党政不好办事。
尚祈谅之。”
(314)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的报告中提出,考虑到华南地区的特殊情况,在具体执行上可否在两广地区暂缓执行,即推迟到明年夏收后再执行,或在今冬明春先选择重点区试办。
(315)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