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3:19531009:19531009-c-prc-bgb-113-黄克诚年谱
黄克诚年谱>19531009
1953年10月09日
出席彭德怀主持的军委第46次例会。
在讨论政工条例修改和颁发问题时,黄克诚说:
条例颁布不要急。
部队在变动中,取消某些传统不好,都肯定也不宜。
军队是在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负责制。
而政工条例的写法是又一种。
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党的工作是政治工作的一部分,政治工作是军队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有些提法也要改变,具体文字要认真推敲修改。
黄克诚还表示,不同意提“总政治部是中央的一个部”[5]。
聂荣臻说:
我同意黄老的意见,颁布一个东西要慎重。
党委制确定后,要据此精神来写。
[5] 苏共党章规定,军队总政治部是中央的一个部,在军队行使职权。
《政工条例》在高干会讨论修改后,于1954年04月15日经毛泽东批准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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