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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中正大事长编>19530923

九月二十三日

 至苗栗大山脚,校阅代号为「防风」之三军联合演习。公自记:「朝课毕已六时半,乃即驱车至火车站乘车听报后,在车上约科拉克等聚餐后,听读军事教育方针之讲稿(三十九年一月),颇多感叹,但对军事教育之意旨已多不同矣。十时到大山脚高地,红军开始登陆,风浪甚大,参观至十一时半休息,到苗栗石油公司行馆午餐。午课如常,十四时与至柔巡视第三师蓝军指挥所,苏维中师长毫无精神。再至红军指挥所,苏尚志旅长较佳,但仍有旧习也。继至第二参观台,见防大学员暮气旧习未改,可痛,十七时半回行馆。」

蒋中正以代电通知国民大会秘书长洪兰友,已批准行政院之建议,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任期,适用宪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至次届国民大会开会之日为止。

附录

 代电全文:

国民大会洪秘书长勋鉴:据行政院呈报,本院第三零五次会议决议:「查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将届六年改选之期,依照宪法须即改选,惟审度目前情势,整个大陆尚为匪帮盘踞,选民无法行使选举权,致无法办理选举,基于此等事实上之故障,第二届国民代表大会之选举,现实无法进行,按宪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每届国民大会代表之任期,至次届国民大会开会之日为止。』在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未能依法办理选举集会以前,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自应适用该项条文之规定,俟将来形势许可,再行办理改选,应即由院呈报总统鉴察。」等情;查所呈次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既因事实上之故障,无法进行,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之任期,自应准如所议,适用宪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至次届国民大会开会之日为止。除电复行政院外,特电查照。蒋中正。四二台统(一)申梗印。

相关人物:洪兰友 

出处:卷12 199-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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