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530708
七月八日
自记家庭夫妻之乐:「家庭夫妻之乐乃可胜过一切辛苦与困难,即能不计工作与环境之艰困也。」
主持中国国民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第一、二、三组主任报告上半年度工作情形,指示:「一、党籍总检查以后,对中央党政军各机关科长以上党员及中央与省级民意代表党员皆须有详细资料登记。此项工作务希于三个月内完成,以便随时抽阅。二、民意机关党员,如任立委、监委、国大代表者,不服从中央指示与决策,应另订具体处分办法,严格执行,对于立法院尤应树立优良之议会制度,并希详加研究报会。三、东欧局势之变化,对大陆必有影响,朱毛奸匪或加强控制,使我在大陆工作增加困难;或放松控制,使我在大陆工作反较前易于展开。此皆应有所准备。敌后工作党员应对过去靠拢,或失去联络或任匪低级干部之本党党员,予以调查,必要时可以运用。四、对菲律宾、南洋各地及美洲华侨之联系,应积极进行,一定要想各种方法,争取各地侨领,与我合作。对各地华侨学校尤要派党员前往担任教师,或召当地忠贞同志返国受训,藉以加强联系。海外工作虽经费困难,亦应努力进行,今后要订定具体计划,酌量财政情形逐步努力推行。五、日本党务之开展,应多方运用各机关派往日本之工作人员,其中不乏有战斗经验者,应设法罗致。对人才之调查登记工作,尤刻不容缓。六、干部政策之推行,以树立基层干部制度为首要。凡在地方服务两年而卓有成绩者,才可逐级拔擢为各级干部,应即检讨改进施行干部政策办法具报。七、联合战线应为今年下半年度工作重心之一,并应以注重著名反共侨领之联系入手。八、今后党务工作,应以大陆第一,海外次之,自由地区第三之顺序策定工作计划及预算。」另对于第一组所提四十二年度党籍总检查撤销党籍者之名单公布方式,指示:「关于撤销党籍名单之公布方式,可根据下列二项意见由第一组拟具办法报会核定。(一)在报纸刊登一启事,说明四十二年度党籍总检查业已办理完竣,新党证并于某月某日止,换发完毕,使未领到党证者,可由此项通告中了解其党籍已被撤销。凡经项目核定撤销党籍者,各寄发上项通告一份知照之。(二)一般党员党籍经撤销者,将其党证字号在党内刊物公布,并通知各级党部。」
蒋中正闻孙立人昨日陆军节在台北宾馆宴请外宾、教授与军人,不胜忿怒,自记:「此人荒伤狂妄,非严教切戒不可矣。因之晚间心绪又不能安定与苦闷,如何能使之就正成人耶。」
指示相关单位必须设法达成引渡毛邦初任务,曰:「毛邦初案引渡交涉应继续积极进行,必须达成引渡任务勿误。中正。」
相关人物:毛邦初 孙立人
出处:卷12 144-1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