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521229
12月29日
莅临石牌军官训练班,主持总理纪念周及动员训练班第2期结业典礼后,对立法委员训话,主张电力加价案照行政院方案通过。然行政院已于前01日接受立法院关于电力加价案修正意见,公对未接获报告,仍坚持行政院方案一事,自记:「本日为电力加价案,昨夜已由立法院与行政院洽商减低加价至百分之三十二,以余未得其报告,乃于上午纪念后,对立法委员(研究院学员)训话,仍力主照原案通过之意,从速通过,并加以训诫,及后得报乃知行政院已接受立法院减价之审查案。事后甚觉自惭,不应为行政院各机构提案坚持保证,可知现在行政各机构之风习,仍如过去在大陆上之奢侈自私与舞弊情形未变也,可叹可痛,可耻盍极。」
明令公布行政院研拟之〈国军官籍整理原则〉四项,自记:「国军官籍整理之原则实施,所有高级军官未随政府来台及散居国外者一律免官除役之发表,李宗仁、张发奎、熊式辉等均一律在内,此举实与党员全国大会淘汰腐劣中委之性质同一重要也,实为整党整军最重要之步骤也。」
附录
总统令:
「行政院呈,据国防部呈,政府迁台,已满三年,我陆海空军各级军官,除随政府来台任有军职及无职在台者外,其余沦陷大陆,被匪控制,及散处国外者,为数众多,兹为整理军籍起见,拟具国军官籍整理原则四项:(一)截至四十一年12月20日止,除已在台湾、金门、澎湖、马祖、大陈各地区及已在大陆担任游击反共工作之陆海空军各级军官外,不问其沦在大陆或散居国外,凡非奉有政府命令派遣者,着一律免官除役。(二)前项免官除役之陆海空军各级军官,如因在大陆从事游击反共工作,目前尚未与政府取得连络者,一经查明,随时予以复官回役。(三)凡经此次免官除役之陆海空军各级军官,将来于国军反攻进入大陆时,协助国军作战有功者,随时予以复官回役。(四)凡在大陆已办退役除役之陆海空军各级军官,除现己到达政府控制地区及留在大陆参加游击反共工件者,均保留其官位与权利,并论功行赏外,其余退役者,着一律除役免官,均不追发退除役俸。经提出四十一年12月24日本院第273次会议,决议通过,呈请鉴核明令公布等情,应准予明令公布,仰即遵照施行,此令。」
致电夫人问候,曰:「蒋夫人。寝电悉。贵恙究竟如何,不胜系念。昨闻电话声气,病症似比前增加为虑,务望耐心静养,切勿焦急。家中一切如常,勿念。史班尔曼来时,自当礼遇无失也。兄中。亥艳。」
相关人物:李宗仁张发奎熊式辉宋美龄
出处:卷11 303-30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