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大事长编>19521224
12月24日
主持中国国民党立法院、监察院两院党部新任委员宣誓就职,自记:「十时入中央党部,举行立监两院党部新选委员就职典礼,监誓致训后,入府召见巴西大使,特予慰勉。此为我中央政府迁台以后,最先回其驻华使节之一国也。」
台湾省政府奉公指示自明(四十二)年度起全省所属各行政机关一律实施行政三联制,并拟订实施办法呈核,台湾省政府已将此项实施办法拟定,函送总动员政治组会报通过,转呈公核可,自明年元月起全省各行政机关均须一律遵照实施。
附录
台湾省政府拟定〈行政三联制实施办法〉内容:
(一)计划执行考核三联制是总统关于处理行政事务所倡导的方法,其顺序为事前先就主观要求,衡量客观条件,设想将实施之计划,然后依照计划贯彻实施,事后加以检讨为下次改进之张本。如此循序渐进,行政效率自可提高。
(二)计划、执行、考核、三者并非截然划分,而是联贯一气,在整个行政过程中,分层、分级、分类、分项,由大至细,连续不断的计划、执行、考核。
(三)计划贵在纵横配合,切实可行,故须设想周到,前后贯通,惟推行事项范围极广,预测未来事项较难完全切合,所以最高行政机关于明年度开始前,预定下年度之精细施行计划,对执行步骤、方法以及人财、(物)时地配合的部分计划,以不相互抵触,增加效率为原则,总计划是向总统及立法院负责的,除自治事项应向各级议会负责外,关于国家行政事项均应以此计划为依归。
(四)拟订计划着重下列原则:一、根据政策需要。二、检讨以往成果及得失,据以厘订新计划。三、衡量预算内之财力及可能获得之物力人力,使计划具有可能实行之条件。四、衡量实施对象人时地事,使计划切合实际。五、拟订实施计划时,并应顾及现行制度,适当的设计实施步骤与方法,在执行时注意充分了解计划,并取得计划所必须之条件,妥善分工,密切合作,分层负责,相互竞赛,把握重点,争取时效,分期分类完成计划,运用群众力量克服困难,上级协助下级,随时解决问题,下级不虚报,不邀功,不固执成见,根绝形式主义,务获实际效果。六、考核态度必须严正公平,根据计划考核成果,根据法令判断是非,衡量难易,评判优劣,分析成败原因,归纳得失,寻究病根,表扬有功,惩处有过。七、计划方面:自四十二年度起,切实作到,一层比一层精密,考核除书面报告外,并定期(01月或02月)举行工作检讨会。
出处:卷11 295-29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