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2:19520914:19520914-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520914

9月14日
致信章汉夫:
“周总理电告有关中长路的公告及有关苏军延期撤出旅顺的换文(176),即将于15日16日在莫斯科签字,当日发表,第02日登报。
请约邓拓、熊复(177)同志一商,立即起草一篇社论,并于15日下午送我一阅。”
本日晚,约章汉夫商议社论起草问题,指示他帮助修改。
15日晚,审阅修改《人民日报》社论稿《发展中苏同盟的强大力量》,并批示:
“此件请少奇同志即阅,于今夜送还邓拓同志,明天见报。”
社论说:
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与苏联外交部部长关于延长共同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期限的换文,说明了中苏两国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根据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根据我国的实际利益所采取的合作方式,完全是真诚无私的。
前者更加充分地表明了苏联政府对于我国的国家独立与民族荣誉的尊重,和对于中苏兄弟般的同盟事业的无限忠诚。
后者则和目前的国际形势有密切关系。
在全面的对日和约没有缔结以前,延长苏军从旅顺口撤退的期限,这对于保卫东方与世界的和平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16日,《人民日报》发表这篇社论。
(176)中长路的公告,即《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告》。
公告规定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归其所有。
有关苏军延期撤出旅顺的换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外交部部长关于延长共同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期限的换文》。
换文说,双方外交部部长同意将中苏关于旅顺口协定第2条中规定苏联军队自共同使用的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的期限予以延长,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和苏联与日本之间的和约获致缔结时为止。
1954年10月12日,中苏两国发表《关于苏联军队自共同使用的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并将该根据地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支配的联合公报》。
公报确定苏联军队的撤退和旅顺口海军根据地地区的设备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于1955年5月31日前完成。
(177)熊复,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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