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2:19520616:19520616-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520616
1952年06月16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三反”运动中处理党纪问题的指示》,指出:
“在“三反,和整党运动中对于党员的处分,“必须既严肃又慎重,必须分清是非轻重,不许再有自由主义的态度,也不许轻率地处分党员。
望各级党委密切地加以掌握,不要发生偏向。”
“以后对于任何党员的处分,都必须按规定先由相当的党委(或其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地作出决定(尽可能吸收本人参加申辩),然后送请相当的上级党委批准(附本人对处分的意见——不管是赞成的或反对的意见甚至是辱骂党的负责人的意见),在上级党委答复以后,不论是批准或改变或取消原来下级党委的决定,均必须向受处分者本人宣布。”
年月日/1952/19520616/19520616-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txt · 最后更改: 2025/05/09 03:52 由 12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