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2:19520227:19520227-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520227
二月二十七日
蒋中正召见张群商谈对河田烈应表达之意见要旨,自记:「对日代表河田应予间接教训要旨:甲、日本要求条约简化不成为和约方式;乙、以其对华双边条约为蓝本,与印度等国谈判订约;丙、认我为地方政府,故名为有限度条约;丁、明告其此次日本对华谈和而不出以真诚,与东亚前途久远合作打算,则此种条约无论如何名称,均为有害而无益;戊、明告河田,如其此来不为巩固我在其投降时以德报怨之和平基础,而亦歧视我中国,如英国排除我于旧金山和会之外,且欲损害我盟国地位,以为我与日本无订和约资格,则今后两国之关系完全从此毁灭,再无合作之机会矣;己、吉田以地方政权视我,认为对华莫大之耻辱;庚、我今并不求日本有所协助,亦不要求特权,而只要你日本能尽战败国之义务,不失为东方人在道义上之人格而已。」「与岳军谈对河田教训稿,余认为尚欠严正也,应予以严正的教训,使之觉悟。」次(二十八)日下午,张群以回拜名义赴河田烈下榻之自由之家,并与其进行一次长谈。张群在谈话中,充分转达公对和约的态度,要求日本政府在两国和约协商过程中必须尊重下列两点:「一、中华民国政府为代表全中国主权之政府,为对日作战盟国之一员,日本自不得视为『地方政权』,蔑视其国际地位;二、中日和约,名实均应以旧金山多边和约为蓝本,为一适用于中华民国全面之和约,日本不得主张为一有限度之条约。」
相关人物:张群 河田烈 吉田茂
出处:卷11 4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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