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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年谱>19520227

2月27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分步骤开展城市“五反”斗争的指示。
指示指出:
“直到现在大多数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的精力,主要还是放在三反方面,未对五反作精密的研究,或虽有研究尚未向中央作报告,也未对下面作明确的指示,这是不妥当的。
第1,必须确定暂时不在县、区、乡搞五反。
第2,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和区党委,必须在自己所在地的城市(包括大城市和一部分中等城市)对五反斗争作精密研究,每五天或七天找市委书记和市长开会一次,分析情况,决定策略,取得经验,推动斗争,并将情况和意见随时电告中央。
03月一号起,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向中央报告的内容五反应多于三反。
因为三反时间较久,情况较清楚,策略已熟,经验已多;
而五反则时间短些,情况尚不甚清楚,策略尚不甚熟,经验尚不甚多。
第3,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对所辖境内的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大体应分为三个步骤开展五反斗争。”
“请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和大中城市市委,凡未向中央作五反报告的,均于电到05日07日内向中央作第1次报告,以后并要随时作报告。”

△同日
复电高岗:
02月26日的电报(41)收到。
你的意见很好。
凯丰(42)电报中主张拍军队一点是正确的,已采纳,恩来同志已将提纲(43)作了修改(加上拍军队和拍民主人士),我已看过发出。
凯丰电报中的其他部分则是不正确的,已托陈云、陈伯达(44)二同志向你及凯丰说明。
凯丰有意见(不论意见正确与否)打电报给我是好的,他以后有意见还可打电报来。
有意见不打电报则不好。
以上请转告凯丰。”

△同日
阅萧华02月27日关于对最近毕业的一批女飞行员进行宣传的安排的报告,批示:
“请周调查一下是否可行,如可,请告萧华办理。”
报告说:
据空军报称,航空学校最近毕业了一批女飞行员,她们已掌握驾驶运输机技术。
为在“三八”节配合宣传中国妇女积极参加国防建设,拟在03月08日以三至六架运输机在北京上空散发传单,派代表在北京市妇联召集的纪念会上讲话,并作适当的文字报道和拍摄新闻电影。
29日,周恩来批示:
“同意照此办理。”

△同日
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45),指出:
巨济岛事件仍应继续提抗议,予以追击,以便配合我方在自愿遣返问题上所施的压力,逼其让步。
如对方问奉谁之命提抗议,可答以奉我方司令官之命。
关于细菌问题的证据,敌机所投纸弹有已爆炸及未爆炸者,你们可向志司索取照片。

△同日

△晚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彭真出席,李富春列席。
(41)高岗在这个电报里,转述了凯丰对反映“三反”的纪录片拟出现某些领导人的镜头有意见,要求向毛泽东反映,并说他有意见向主席提出,这是应该的。
(42)凯丰,即何克全,当时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
(43)指中共中央宣传部1952年2月19日关于“三反”运动大型纪录片的摄制提纲(草案)。
(44)陈云1952年2月底至3月初在东北视察工作。
陈伯达1952年2月受中央委派在东北了解“五反”斗争情况。
(45)这个电报由有关部门起草,毛泽东审定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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