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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年谱>19520220


02月20日

△为保障洞庭湖滨湖地区和江汉平原的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召集傅作义、李葆华、张含英等和湖南、湖北两省有关人员开会,研究讨论紧迫的荆江分洪工程的实施问题,批评中南对于分洪工程这样的大事在中央决定后未引起应有的注意,并拿出《政务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草案)》①征求意见。
23日,致信毛泽东并中共中央,报告本月17日19日水利部召开的和20日由自己主持的荆江分洪工程会议情况,并随信附去《决定(草案)》。
25日,毛泽东批准了政务院的决定。

△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1952年寒假全国高等学院毕业生统筹分配工作的指示》。
《指示》说:
为了配合即将到来的国家五年建设计划,今年寒假全国高等学院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集中使用、重点配备,把专门技术人才放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岗位上。

【注】
①以后文件名称改为《政务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于03月31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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