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2:19520220:19520220-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520220

2月20日

为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三反”、“五反”的两个报告,起草给北京市委,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的批语,指出:“请各大中城市市委根据中央已发关于五反的指示去指导五反斗争,并吸取北京市的经验。”北京市委的一个报告说:“三反”、“五反”运动深入并进入最高潮后,对贪污犯和违法资本家要严格控制逮捕名单。只捕那些非捕不可的;可捕可不捕的或者可以缓捕的,即不逮捕或暂不逮捕。逮捕人数,工作人员不超过总人数千分之三,工商界不超过总户数千分之十。北京市委的另一报告,提出了对一些拒不交代的大的严重违法工商户进行检查的具体办法,并说准备二月底以前把百分之九十的工商户基本处理完毕。

同日

为转发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新的“捉虎”计划的报告,起草给华北局、各中央局并告各大军区、志愿军的批语:“华北局二月十七日新计划收到,很好,发给各同志参考。其中说到追赃款及须有五天至七天的休整等项,是必要的,请同志们注意。”报告说:对于捉住的“老虎”,要查清赃物、赃款的下落,并令其吐出全部、大部或一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抽出一定人员管理其他日常工作,特别是春耕和工矿企业生产部门的工作。地委以上领导机关应随时纠正“捉虎”中逼供和硬凑“老虎”的现象。各地在组织两三个战役之后,应有五天至七天的停顿,以清理案件,总结经验,整顿队伍,然后再战。

同日

阅中共中央华东局批复南京市委“五反”报告的电报,为中央起草复华东局电,指出:“在五反斗争真正开展、同志们头脑很热、很想多捉人多封店的城市,如济南、南京等,按照中央指示予以适当节制是必要的。在还没有开展的城市,如青岛、无锡、上海等,则不要强调节制,而应继续批判右倾思想,强调开展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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