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20210
2月10日
阅刘澜涛二月九日关于华北军区后勤部“捉虎”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的批语,指出:“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
同日
阅张宗逊、潘自力(21)关于西北军区整编问题给所属并报中央军委的指示,复电张、潘并告习仲勋及各中共中央局等的负责人,指出:“你们二月六日指示各部研究整编中的干部配备问题,是不合时宜的,是错误的。这只会分散各级领导者的注意力,是对于三反斗争的一个打击。请你们立即重发指示全力进行三反。禁止下面谈整编,首先要禁止你们自己谈整编。”
同日
为转发中共济南市委关于“五反”斗争中举行劳资见面会议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央局并转各大中城市市委的批语,指出“济南市委的领导艺术是成熟的,各城市正在开展五反斗争,必须研究济南同志的经验”。济南市委的报告说:在“五反”的坦白限期内和限期过后进行检查时,都要以厂店为单位举行劳资见面会议。会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要争取多数直至全部职员投入“五反”斗争。
同日
为转发王鹤寿、吕东、安志文(22)二月四日关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打虎”情况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的批语:“王鹤寿同志等的打虎经验极有用,请你们仿行,并在党刊上发表。”报告说:从已经查出的大贪污犯来分析,几乎所有大贪污犯都与资本家有密切关系,互相勾结;大贪污犯本人有不少就是钻进国营企业的资本家;已经暴露有过贪污腐化行为,而又经手过大批资财者,深究下去,往往就是大贪污犯。
同日
阅王首道转报的湖南常德专署专员对荆江分洪工程勘察后的报告,批示:“此事请周总理商水利机关查明情况,速予处理。”报告提议,在进洪闸未建成前暂不分洪,以免使长江改道,湘西北受灾。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水利部召开会议,研究荆江分洪工程问题。二十日,周恩来召集水利部负责人和湖南、湖北两省有关人员开会,研究紧迫的荆江分洪工程问题。会议提出《政务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草案)》。二十五日,毛泽东阅周恩来的来信及决定草案,批示同意周恩来的意见及政务院决定,并请周将他的信抄寄邓子恢。三月三十一日,政务院作出《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其中指出:“一九五二年不拟分洪。如万一长江发生异常洪水威胁荆江大堤的最后安全,在荆江分洪工程业已完成的条件下,可以考虑分洪,但必须由中南军政委员会报请政务院批准。”
(21)潘自力,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22)王鹤寿,当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部长。吕东、安志文,当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