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2:19520104:19520104-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520104

1月04日

△晨五时,审阅修改《人民日报》社论稿《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动群众的关键何在?
》,批示:
“很好,可即发表。”
在社论稿中的“必须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毫无例外地充分发动群众,把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形成一个广泛的群众运动……”一段中的“必须立即在全国范围内”之后,加写:
“在一切党组织,一切政府部门和军事部门,一切国营和公营的工业、交通、银行、贸易的机关和事业,一切合作社组织,青年团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一切和上述各方发生关系的私人工商事业,都应”。
将“像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则不论他们有多大功劳,都是不可宽恕的了。
对于这样变质的分子,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一段中的“变质的分子”,改为“叛徒和毒虫”。
社论于本日发表。

△同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的指示》。
指示如下:
“中央财政部党组这个报告(5)很好,请你们仿照办理。
请你们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有四五天就够了),召开干部会,限期(例如十天)展开斗争,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
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导人,指名奖励做得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及理由。
中央直属总党委于12月31日下午召开党政军团群部长至处长级的数百人的扩大党委会,由薄一波、安子文等同志宣布中央决定,限期01月01日01月10日,各院委、部、会、院、署、行、局、处及其下面的一切单位,务须发动群众斗争,实行坦白检举,于01月11日送来报告。
违者,不论部长、行长、署长、处长、局长、科长、股长或经理,一律撤职查办。
并在会上指名宣布几个部是做得很好的,几个部是中等的,很多部是落后的,并指出部长姓名。”
“这样一来,全场振奋。
当日回去,连夜开会。
元旦整日开会,很多部长、副部长到一下团拜会就回去,戏也不看了。
01月03日差不多所有单位都开了坦白检举的群众会议,纷纷送来报告。
这样的高级干部会议,现规定每十天开一次,除重病不得请假。
估计到01月底,中央一级可以基本上解决问题。
这一经验,供你们参考。
此外,中央已指定薄一波同志(他是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用电话和各大区负责同志联络,在目前三反紧张时期,每三天至五天通话一次,检查各区三反进度。
中央此电,连同薄一波同志给毛主席的信(6)及中央财政部党组第4号报告,均可在党刊上发表。”

△同日
为转发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的批语,指出:
“江西省委这个报告很好,认真地和有力地解决了问题,和有些地方党委所作空泛无力的报告大不相同,请在党刊上予以发表。”
江西省委的报告提出了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运动的主要措施:
(一)省级机关拟召开代表会议,进一步动员群众,组织公审,处决几个突出的贪污犯,以打开局面;
(二)首长负责,亲自动手;
(三)监委、纪委、检查署和法院联合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专门处理重大案件和接受群众控告、检举。

△同日
审阅中共中央华东局01月02日关于大贪污犯的逮捕权及判决权问题回复山东分局并向中央请示的电报,批示:
“请薄一波同志拟复,同时告知各区。”
06日,审阅修改薄一波起草的中央给华东局的复电稿。
在复电稿的“01月份内只应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贪污案件并进行审讯,而不必忙于处决”一句后,加写:
“各地如有需要杀几个贪污犯才有利于发动群众,亦可杀几个。”
复电稿同意华东局在电报中的意见,即:
将一般的大贪污犯的逮捕批准权交地委及各直属市委;
对有全省及全国影响的人士因贪污需加逮捕者,应报请省委或区党委批准,重要者应报华东局或中央批准;
对贪污犯的判处徒刑和死刑,应该经过司法机关并按惩治贪污条例办理。

△同日
审阅聂荣臻01月02日关于各种工程部队和屯垦部队的调拨与建设计划给毛泽东并朱德、周恩来、林彪的请示报告,批示:
“这个计划很好。
按照铁道兵团的经验,以四十万军队转为工程军和屯垦军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在经济上是很合算而有大利的,国家又立即增加四十万工业工人和使用机器的农业工人。
应即刻筹办,并请苏联帮助,中财委订购工程和农业的机器,开办工程学校和农业技术学校。”
报告提出将全国工程部队增至二十一个师二十一万人,另以十九个师十九万人组成屯垦部队等计划。

△同日
审阅聂荣臻01月03日关于山东回民支队整编问题的报告。
报告提出,在整编中,应从政治上考虑,保留这个部队和它的原番号,并留在地方部队中。
毛泽东批示:
“刘格平(7)阅后,送聂荣臻同志办。
(一)同意保留原番号,作为地方部队;
(二)过去华北编散回民部队的经过望聂查明报告;
(三)请刘格平同志经常注意,有对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处置不妥当的,向我直接提出意见。”

△同日
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8),指出:
今日会议可仍本既定方针,着重驳斥敌人现在叫嚣着的几个荒谬论点,必须揭穿敌人正在增加兵力,企图造成威胁,如此何能达成公正平等的协议,而我方所主张禁止增加兵力、反对干涉内政,是利于稳定停战局势而达到和平解决目的。
(5)指中共财政部党组1952年1月02日关于“三反”斗争的报告,即财政部党组1952年第4号报告。
(6)指薄一波1952年1月03日为报送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给毛泽东的信。
(7)刘格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政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8)这个电报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审定后发出。

年月日/1952/19520104/19520104-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0 18:32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