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1:19511206:19511206-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511206

12月06日

得李宗仁在美国以「代总统」自居,对毛邦初案发表谈话,自记:「上午得李宗仁为包庇毛邦初案,发表谈话,以彼仍为代总统,而余为一已经下野之平民,又称彼即将回台湾就职,所有在蒋控制之公款,皆应由其支配,其意即毛所侵吞之公款,乃可由其命令处置,而毛则受其命令而行,并非犯法也。余始阅之甚悲愤,何天生此无耻之广西子,以扰乱我心神,及再一思索,则置之一笑而已。」毛邦初鉴于政府采取法律程序,中外舆情复交相指责,乃求助滞留美国的副总统李宗仁,于11月20日由毛之私人律师出面,发表声明,谓李曾批覆毛之签呈,以「代总统」身分接受毛之要求,予以庇护,重申上年03月02日之声明,否定公之总统合法地位,并于是月21日,由李之发言人甘介侯发表一项文件,再度申述此一态度。后华盛顿州法院接奉美国国务院之证实,美国政府所承认之中华民国政府为公所领导之政府,毛不得不接受传讯。李宗仁除于12月02日致电监察院,嘱严查此案,藉以表示其执行总统职权之企图,复于05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对毛案发表评论,并出示所谓「致毛邦初手令」,并强调其系执行总统职权。

相关人物:甘介侯李宗仁毛邦初

出处:卷10 375-3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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