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1:19510725:19510725-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510725

1951年07月25日

25日,华北局向中共中央作了《关于华北农村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
明确表示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

△随后,毛泽东找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谈话,表示不能支持他们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

△7、8月间

写《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一文。
文章提出农村供销合作社最基本的任务,就是要办好三件事情:
为农民推销多余的生产品;
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
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活资料。
办好这三件事,合作社和国营经济机关就能控制大量的农产品,为国家推销大量的工业品;
能使合作社成为国营经济机关与广大农民小生产者密切结合的纽带,使合作社和农民成为国营经济的同盟军;
还能使合作社中的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用集体主义的精神去教育广大的农民群众,使他们了解并接受社会主义的原则。
这些目的代表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因此又是指导合作社工作的基本政治原则。

这篇文章编入《刘少奇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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