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九日记>19510430
1951年04月30日
△星期一
晴
大广里
△昨天从朴大爷家回来,我就把朴大爷给高丽参的情况汇报给李军医,并将人参交给他,看他如何处理。
当时李军医对我说:
“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宗旨。
我们不能在为人民服务过程中,在为老乡治病的过程中收取人家的物品。
为人民服务就应该完全、彻底。
所以,我们要把朴大爷给我们的髙丽参还给人家。
但是谁去退还,怎样退还,李军医说还应研究研究。
△下午,部队接到向前开进的命令。
李军医焦急地对我说:
“归还朴大爷的人参看来我俩不能直接去送。
我俩无论谁去送,都会引起老人心情不愉快,甚至产生副作用。”
他深思了好一阵:
“兴九,你给朴大爷写封信,而后咱们将信和人参交给大广里人民委员会,让他们转送归还。”
于是我抓紧时间写下如下的信:
朴大爷:
您好:
我们部队要出发上前线了。
因时间不允许我去看望您老人家,只好写这封信表示对您的感谢。
您能把这么贵重的高丽参送给我们,充分说明您热爱志愿军,热爱志愿军的医务工作者。
为此,我很感激,并使我认识到军民鱼水情的意义。
毛主席教导我们:
“我们这个部队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因此,我们给您看病、治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而您抱着感谢错送我的高丽参,使我难以接受。
您的一片热心我可以理解,我衷心感谢,但无论如何我不能收取您的礼物。
您想想,如果我们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病人的礼物,怎么能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
为了真正落实我们部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将高丽参退还您。
请您原谅,现将信和高丽参托人转送归还给您。
谢谢!
祝您全家好!
一个志愿军卫生员
04月30日
△(出发前李军医拿着信和人参托人转送了)
【注】 时任炮2师高射炮营卫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