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0:19500624:19500624-c-prc-dad-001-李文芳日记



李文芳日记>19500624

06月24日

星期六

(农历05月初十)

自上星期日看望了妈妈后,乂回到了工作的岗位上。

几天来一点工作都没有做,我有点不愉快,觉得己现在还须在工作中来锻炼自己,可是现在的情况 却完全不能如愿,因此产生了走的念头。

晚上和副科长谈到她与她丈夫的关系问题,我认

为大的问题没有,主要是他在思想上没做好丁作,在中机的威信也不髙,所以想离开此地到另外一个环境里去,但因有她在这里,他走不了;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她总是比他职位高,所以他在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加上他不会团结人,也就影响到夫妇的关系,也影响到他自己的精神状态。

在我看来,主要还是他有浓厚的地位观念,骄傲,要面子,思想上不够进步,在老婆面前比较软弱,胆量乂特别小。

这是主要的原因,不但如此,我觉得是他是想找另一个老婆了。

她已同他坦白说了,但他没有承认,所以我觉得她也没必要怀疑,就等着看情况如何再说,决不要没有充足的理 由就提出离婚吧!

婚姻大事,怎么能想结就结。不高兴了就离,不是那样随便的事。

据我的了解,她对他的老毛病一直没有一点办法。

应从思想上帮助他把思想毛病去掉。夫妇间的感情也就会日益好起来了。

另一件事就是石定提出要和刘凤莲离婚,这件事情又弄得我到半夜十二点都没有睡觉。

他们已结婚七八年了,可是今天他没有理由地提出了离婚,为何结婚七八年后现在才提出离婚?

在我看来,一是他俩属于家庭包办婚姻,另一个原因是她两个多月没有来月经(这是正常的,不是光有孩子才没有例假来),他便指责她将孩子摘掉了。

这都是借口罢了,决不是什么正当的理由。

他们的问题要经四方面的同意才能办。

第1是组织上,第2是男方,第3是女方,第4是他的父母,现在只是他单方面的意见要离婚,仅仅才占了四分之一而已。

意见也仅是意见,不等于有充足的理由,组织上不批准,叫他吿到法院去也办不成。

没有正当的理由,走到哪里都是要失败的,刘凤莲就不理他,叫他P)己去闹,看他有多大的本事。

要是真离了,哪有女人找不到丈夫的?

她当然不怕,也不怕没有工作做,像我就只有组织没有丈夫,也是同样地生活和工作。

重点在于不能让他那么放肆,想怎样就怎样,即便非离不可也不能叫他舒舒服服地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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