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50:19500210:19500210-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500210
云龙来书,谓家屋已买在万俥对面、基督教後方,又与庄泗川等组织茶叶公司,他为常务,出资新台币一万元,将余大〔太〕平洋工厂[1]所得之红利五千元合在内。
金海来书,言陈哲民借款一万元已交其华东公司。
廿五日总会,监察人满期改选重任乎。
潮州、溪洲〔州〕、新庄三分行撤收,因当局商量决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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