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1211:19491211-h-roc-s27-006-吴新荣日记
吴新荣日记>19491211
因我和昭江要去新营,近找昭川兄驶他的吉普车载我们到林凤营转火车。
我们到新营即去龚联祯豆饼工厂,会吴三连、张有忠【1】两先生,后和他们乘县参议会的汽车到柳营八老爷的刘博鸿家,不久父亲和叔父及从弟也来到,本日是道隆君和刘家小姐订婚之日,三连、有忠两先生为大冰人,举行简单的仪礼后,开行盛大的祝宴,日没前我们离开这大地主的城廓而回佳里。
【注】
【1】张有忠(1915-
):云林县六斗市人。
吴道隆的连襟。
嘉义中学校、台北高校毕业后,于1938年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科,在校中通过司法考试。
1942年任大阪地方法院判官。
1946年返台,历任台东、宜兰、基隆地方法院院长、中华民国司法官、联合报南社社长等。
1964年举家赴日,于大阪开业“张法律事务所”,为日本大阪律师会会员。
著作有《神の爱、师の恩、友の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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