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491102
11月2日
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出席,薄一波、聂荣臻列席。会议决定事项主要有:(一)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二)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政协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中负责的共产党员,直接受中央政治局领导,不另设党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设联合党组,罗荣桓(120)为书记。决定周恩来为政务院党组书记,董必武、陈云为第一、第二副书记。(三)为整饬党纪,决定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朱德为书记。同意陈云关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各部门在最近数月内分别召集水利、农业、粮食、茶叶、丝绸、猪鬃皮毛油脂、煤炭、钢铁、机器制造、电器、税务、财政等一系列会议。
同日
为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报告,起草中央给华中局、西南局、西北局等的批语,指出:浙江省委提出的几个带政策性的问题,“各省都有,值得注意,请转发所属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连同自己在反霸减租斗争中所得材料加以研究,以其意见汇报中央为盼”。浙江省委提出的农村中几个带政策性问题是:减牛租问题,雇工增加工资问题,对恶霸地主的工商业的处理问题,在强大农民运动威力下对有的主要的恶霸地主向政府自首的处理问题,积谷、公谷、庙谷、祠堂谷的处理问题,反霸中没收的森林及公共森林的管理问题,一切公田、公地是否减租的问题。
同日
关于对旧人员处理问题,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华中局、湖南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和前委电。电报在援引新华总社发来的一件投书的内容之后,指出:“(一)关于投书内所称之湖南盐务办事处遣散多数旧人员一事,请湖南省委派人查明情况并拟具处理意见电告。(二)关于新华社九月十六日《六评白皮书》社论中所称对待旧人员的原则及办法,中央曾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有了指示,全国各地党的组织、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政府必须一律遵照执行,必须避免过去北京、上海、南京等处粗鲁地不负责任地遣散大批旧人员(北京万余人,沪、宁二万余人)的错误,不要重犯。最近西北局关于处理旧人员问题有一具体办法(121),中央业已转发你们参考办理,请加注意,并转告所属注意为要。”
(120)罗荣桓,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检察长、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0年4月、11月又先后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总干部部部长。
(121)指中共中央西北局1949年10月14日关于对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