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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90901
与木炎对照收支金额。
分行经理郭炳祥[1]来报告收支,八月份对除外,红字新台币四百余元,因近来放款不易也。
近午天成往台北。
二时余云龙归自台北,盖为对杨坤海三十三年借金二万元,至本年六月满限,他要求八亿返还。
使金荃与之商量,虽然物腾贵、台币贱值,亦不应请求若是之多,况三十六年曾将母利送还。
他言期限未到,惟收至三十八年之利子,其母金他言待至满限送还可也,不意其存心若是之毒也。
约金荃明日同往法院,供托[2]二千万元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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