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720:19490720-h-roc-s27-007-吴嵩庆日记



吴嵩庆日记>19490720

上午十一时又赴财部讨论拨款日期及方法,分汇款、发金及银三类,西北仍发金,汉中、长沙、赣州、昆明、海南岛、定海发银元,余均汇发银券【1】,末后讨论汇款日期问题,余厉色谓李局长嘉隆【2】,不要再拖,看林崇墉【3】样,言之过分,实悔失言。
因思如何纠正坏脾气,悬铭自警:柔克刚,静制动,缓济急。

【注】
【1】银元券: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7月3日在广州重庆两地发行银元券,1元可兑换含纯银23.49克的银元1元,而金圆券在广州以5亿元兑换银元券1元,在重庆以金圆券7.5亿换银元券1元。
【2】李嘉隆,时任广州中央银行业务局长,抗战前曾任南京中央银行经理及四明银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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