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606:19490606-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90606
十时半到银行,金海报告律师周渊源之诉讼,介绍人陈修文数次来强要求前契约至高等法院胜诉谢金五十万元。
但高等法院尚未审问而彼要取五千万元,[1]口出无礼之言,欲与之较,殊无价值,招犹龙、继成、泗水、有智协议此事。
余提议以银行放款之例,贷与周、白[2]两律师各一【千】万元,[3]遂决议实行。
下午三时绣莲[4]抱琇南来。
此子聪明可爱,将来定必不落人後。
南京失守,最高法院同行政院迁往广州,[5]今日接最高法院长谢瀛洲来信,言将迁来台湾,欲借林氏宗庙以作院趾〔址〕。
即作复书谓,宗庙现有战车队居住,若得其迁移他处,则甚愿借与最高法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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