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519:19490519-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90519
1949年05月19日
△第4野战军第40军罗舜初部第120师歼灭咸宁守军第127军(军长赵子立)4个营,解放咸宁县城,并攻占汀泗桥。
△中央军委致电林彪、萧克,并刘伯承、陈毅、邓小平、饶漱石:
4野派出江西的3个军,提议作如下部署:
(1)1个军位于九江、南昌、袁州、吉安区域,该军4个师即以上述4城为中心,分布于4城及附近地区,在消灭敌人战斗结束之后即担任4城卫戊及铁路守备,并逐步向邻近各县开展工作,逐步占领各县。
2野在九江部队仅有1个营,刘邓已令该营候你们部队到后,即行移交,故你们应即派1部兵力去接收九江。
此外,萍乡及安源煤矿历来和长沙、武汉联系密切,而和南昌联系不密切,故萍、安接收及卫戊似以由长沙方面派人派队去办较为方便,将来萍、安地方行政仍归江西,产业管理则归湘鄂系统,是否可以如此,请你们酌定。
(2)第2个军位于吉安、吉水、永丰、乐安、宜黄、南城之线(以上诸县均不含)以南之赣南地区,以赣州为中心,分布赣南各县开展工作,并占领各县。
(3)第3个军不担任江西工作,只走江西过路,该军第1步进至临江、袁州区域待命,依情况或经大庾岭出韶州,或经上犹、祟义出郴州,或经萍乡、攸县出郴州,待该军到达临江、袁州线后再作决定。
(4)2野、4野的分界线为鄱阳湖,进贤、临川、崇仁、宜黄、南城、黎川线上诸县属2野。
在作战时期,2野、4野在该线以西配合作战,作战结束后,2野在该线以西部队暂在该线以西地区就地休整待命,非有军委命令不要撤回该线以东,但不担任地方工作。
△05月
△中旬
第4野战军第40军第120师歼灭国民党咸宁守军第127军4个营,解放湖北咸宁县城。
俘虏第127军副军长龚梦涛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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