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503:19490503-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490503

5月3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占领杭州、上海问题电示总前委、华东局并粟裕、张震。指出杭州城内军队、警察及省政府均已向宁波撤退,在此情况下,似可不即去占领。上海在5月10日以前确定不要去占,以便有十天时间作准备工作。十天内如汤恩伯由海上退走,则去占领;如汤不走,则准备工作时间延至半个月或一个月。同日,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已进驻杭州。

△ 行政院副院长朱家骅、海南军政长官陈济棠衔蒋介石之命到桂林劝李宗仁到穗,向李转告说,蒋已决心将军、政、财大权全部交出,他决不再在幕后操纵。旋由朱、陈与阎锡山、居正、李文范共同磋商,拟定六条方案,由阎面请蒋作确切保证,为李重主中枢的先决条件。六条方案的内容为:一、国防部应有完整指挥权,蒋不得在幕后指挥。

二、官吏任免由总统及行政院长依宪法执行,蒋不得幕后干预。三、中央金融、企业等机构,概由行政院主管部门监督。中央银行运台存贮之银元、金钞一律交出,支付军政费用。四、各级政府向总统及行政院长分层负责,不得听受任何个人指导,在广州之政府机关,率先奉行。

五、国民党不得干涉政务,控制政府。六、希望蒋介石暂时出国赴欧美访问,免碍军政改革。

△ 监察院在广州举行第五十次会议,出席委员刘哲等45人,于右任主席,会议讨论今后工作重点放于督促政府全面改革,并通过以全体监委名义电促李宗仁赴穗主政。

△ 台湾省政府警务处设立刑警总队。

△ 台北《中央日报》刊登题为《台湾负担不起》一文,对于最近由京沪撤退到台之一批国民党官员加以抨击,称之为“政治垃圾”,并提议除直接与台省政有关者外,对赴台省官员不予招待。

△ 国民党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张道藩,以纪念“五四”为名,发表《五四运动的认识》一文,扬言要向共产党和共产主义作彻底的反击。

△ 财政部长刘攻芸于下午3时至中央银行召集有关金融负责人会议,商讨改革币制,即发行银圆券问题。迄5时许,复返财政部召开该部各负责人会议,讨论财金再度改革即发行银圆券之技术问题。

△ 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发布紧急公告,宣布中央银行发行之定额本票视同现钞,不得拒绝接受,或贴水、折价,违者按扰乱金融治罪。

自5月5日起,除中央银行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行本票。

△ 台湾银行公布,自是日起,台币对金圆券汇率,改为台币一元兑金圆券100元。26日,台币对金圆券兑换率改为1∶1000。27日,台湾银行又宣布调整为台币一元兑金圆券2000元。24天内,金圆券与台币相较,竟贬值20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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