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428:19490428-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90428

二十八日

蒋中正巡视上海巿区防卫工事。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全体党员书,为响应 总裁反共号召,要求全党同志,精诚团结,救国护党。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央非常委员会组织条例」。

附录

 「中央非常委员会组织条例」大旨:「(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适应非常时期紧急事态之需要,特设非常委员会,为本党对于政治问题之决策机构,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之职权。(二)本委员会以委员十一人至十五人组织之,其人选由总裁提经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之。(三)本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或二人,以总裁为主席,副主席人选,由总裁就委员中提经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之。总裁因事不能出席主持时,由副主席主持之。(四)本委员会之决议,交本党在政府负责之同志执行之。(五)本委员会每星期举行例会一次,必要时得举行临时会。」

是日

 长兴、吴兴相继失陷。

出处:卷7下 290-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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