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424:19490424-c-prc-ada-001-张闻天年谱
张闻天年谱>19490424
1949年04月24日
致中共中央东北局一封信《关于供销合作社应当盈利分红等问题的意见》。
信是主要针对当时党内的不同意见而写的,他的意见后来得到毛泽东的肯定。
(一)意见认为:
我们不应当一概否定合作社的盈利分红,而应当确定一切合作社都要在贯彻正确方针下取得合理的盈利分红。
(二)意见针对那种把合作社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同盈利分红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指出:
“合作社必须用降低成本、节省开支、扩大营业、加速资金周转等办法,以增加盈利(即合作社利润)。
这种盈利的增加,就是合作社的资金积累,也就是合作社为群众服务这一方针在经济核算上的表现。”
(三)意见强调:
“尤其重要的,合作社有了不断的日益增加的资金积累,将来才有力量为社员购买新农具,采用农业新技术,提高和改进农业生产的技术,最后结合国家的帮助,为社员采办购买农业机器。
这样,才可使农村合作社由低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把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为农村生产合作社。”
(四)意见在谈应给社员合理分红问题时说:
这是使合作社把农民的共同利益与农民的个体利益结合起来的具体方法之一,因而也是使合作社很好发展起来的具体方法之一。
根本反对分红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在合作社问题上的反映。
(五)意见还针对那种说什么分红会使得富起来的农民变为“资本家股东”的论调指出:
“当然,红利会给农民社员在发展生产上、在改善生活上以帮助,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经过合作社使农民富裕起来,不正是合作社的目的吗?”
意见全文编入《张闻天选集》和《张闻天文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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